宁德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

关于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对推进少数民族乡村振兴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作者:佚名文章来源:宁德人大网更新时间:2020-7-21 11:39:37

  市人民政府:

  6月29日,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副市长黄国璋所作的关于推进少数民族乡村振兴工作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认为,近年来,市政府及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少数民族乡村振兴工作,各县(市、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和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少数民族乡村振兴,取得一定成效,但同时存在民族乡村产业基础薄弱、总体规划未到位、人居环境有待提升、人才建设亟待加强等问题。为此,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以下意见:

  一、进一步落实民族乡村振兴政策。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实现小康,一个民族都不能少”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给下党乡乡亲们回信重要精神,按照中央、省委、市委关于乡村振兴的要求,推进乡村振兴各项目标、政策措施在民族乡村得到落实。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市委《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回信重要精神努力走出一条具有闽东特色的乡村振兴之路的决定》要求,把民族乡村振兴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在项目立项、争取省级扶持、确定试点示范等工作中对民族乡村予以倾斜,并加强督查指导,促进各项政策落实。要加大挂钩帮扶力度,把民族村纳入美丽乡村、“绿盈乡村”、旅游村、乡村振兴试点示范村等建设。民族乡要严格落实省、市《关于做好挂钩帮扶民族乡村工作的通知》要求,确保挂钩帮扶资金60%以上用于民族村基础设施建设和扶持产业发展。

  二、进一步科学编制民族乡村振兴规划。一是坚持乡村发展规划引领。按照乡村振兴“二十字”总要求,把民族乡村振兴纳入“十四五”发展规划,因地制宜,根据民族村的历史、文化、经济等村情和特点,编制新村建设、产业发展、文化保护等规划。围绕农村一二三产融合,统筹谋划乡村产业发展。二是加大规划制定力度。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组织编制、经费保障以及规划实施等工作,按照集聚提升、城郊融合、特色保护、搬迁撤并等要求,分类做好民族乡村振兴规划。民族乡村要按照“多规合一”的工作要求,把美丽乡村规划、少数民族特色村寨规划等有机结合起来,加强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力争到2020年底,有条件的民族村基本完成村庄规划编制工作。三是推动规划落实。严肃维护规划的权威性,处理好保护、发展与建设的关系,严格执行规划,把少数民族乡村建设成为生产空间、生活空间、生态空间科学合理布局的宜居宜业美丽乡村。

  三、进一步培育民族乡村特色产业。一是因地制宜。根据民族乡村实际,大力培育茶叶、水产、食用菌、水果、蔬菜、畜牧、中药材、林竹花卉及乡村旅游等“8+1”特色产业,细化落实“8+1”产业发展措施,持续念好新时代的“山海田经”,拓宽少数民族群众增收渠道。二是体现特色。深入挖掘民俗文化特色和当地资源禀赋,利用畲族服饰、畲医畲药、畲族食品、畲族歌舞、畲乡旅游等特色资源,坚持产业发展与特色村寨建设有机结合,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大力发展民族特色经济。三是扶持品牌。发挥民族乡村试点示范辐射作用,加大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扶持力度,加强特色产业品牌打造和宣传,把民族特色和网红经济结合,精心打造民族乡村“网红打卡地”,使少数民族特色农产品、特色文化节目、旅游文创产品成为吸引游客的亮点和卖点,扩大我市少数民族特色产业产品知名度和影响力。把畲族村寨建设与乡村旅游资源开发、当地传统优势、种植养殖产业发展融为一体,打造特色产业品牌,激发内生动力。通过产业带动、品牌拉动,促进增产增收、乡村兴旺。

  四、进一步补齐民族乡村发展短板。一是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各有关部门要针对民族乡村道路交通、安全饮水、污水治理、垃圾治理等薄弱方面,加大民生建设项目的扶持力度,为乡村产业发展创造条件。二是扎实办好教育、医疗卫生等社会事业。进一步改善民族中小学办学条件,加强软硬件设施建设,扩大招生规模,提高教学质量,为乡村振兴培养各类人才。加大乡镇卫生院和民族村医务室的投入,改善医疗卫生条件。三是传承和弘扬少数民族优秀文化。进一步落实《宁德市畲族文化保护条例》,积极保护与发展畲族历史文化遗产,细化实施民族村寨项目建设,提升畲族特色内涵。加大对民族文化产业发展的扶持力度,依托特色资源,丰富少数民族文化活动,推动畲医畲药、畲族武术、畲族歌舞等文旅融合发展。

  五、进一步加强民族乡村人才队伍建设。一是加强民族乡村工作队伍建设。完善乡村人才振兴的配套扶持政策,建立健全民族乡村干部队伍培养、配备、管理、使用机制,推动人才向农村基层一线聚集。加大少数民族大学生村官的配备力度,配齐配强民族村主干。加大选派民族乡村振兴指导员、科技特派员、专家服务团等各类人才力度,服务民族乡村振兴。二是加大农村实用技能培训力度。农业农村局、民宗局、人社局等部门要将民族村农村实用技能培训列入年度培训计划,每年开展相关专项培训,培育新型职业农民。针对民族乡村特色产业发展需求,重点培养懂技术、会实践、善管理的新型农村人才,培育少数民族乡村振兴带头人。三是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民族乡村振兴。发挥好农民主体作用,激发和调动农民群众参与乡村振兴的积极性主动性。实施“宁智回归”工程,密切与在外乡贤、高校毕业生等对接联系,吸引和动员他们返乡创业。搭建人才交流平台,建立城乡、区域、校地之间人才培养合作与交流机制,支持、鼓励更多人才投身民族乡村振兴事业。通过加强各类人才培养,促进民族乡村人才振兴和民族团结进步。

  以上审议意见请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及我省实施办法的规定研究处理,并自收到审议意见之日起九十日内,将研究处理情况送交市人大常委会民族华侨台胞工作委员会征求意见后,向常委会提出报告。

  宁德市人大常委会

  2020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