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人大常委会:
为做好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海上养殖综合整治工作情况报告的前期准备工作,5月下旬至6月上旬,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梅带领部分常委会委员、人大代表和市直有关部门负责人赴蕉城区、福鼎市、霞浦县开展实地调研。调研组深入飞鸾镇、三都镇、溪南镇、下浒镇、长春镇、北壁乡、沙埕镇、佳阳乡、前岐镇、白琳镇相关海域调研海上养殖区域规划、养殖设施改造升级、航道清理航标布设、海漂垃圾清理、养殖户生产生活垃圾收集等情况,召开3场座谈会,与当地党委、人大、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海漂垃圾清理专业队伍负责人及村两委、渔旅企业、养殖户代表等座谈交流,并请蕉城区、福安市、福鼎市、霞浦县政府提供相关材料,市城投蓝海新材料有限公司提供海漂垃圾清理情况,认真分析存在问题及原因,收集各方面的意见建议。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做法及成效
市委、市政府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特别是2018年7月以来,结合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以改革的思维和办法,集中力量,重拳出击,全力推进海上养殖综合整治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精心谋划部署,加强组织领导。一是摸清底数,制定工作方案。市委、市政府多次召开会议,研究综合治理方案,部署调查摸底工作,依照航拍图斑资料,全面摸清我市海上养殖基本情况,并依法依规及时出台《宁德市海水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科学划分养殖区、限养区和禁养区;出台《宁德市海上养殖综合整治方案》、《海上渔排、藻类养殖设施升级改造实施方案(试行)》及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等一系列政策文件,推动海上养殖综合整治依法、有效、深入推进。二是成立机构,健全工作机制。成立了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为总指挥和第一副总指挥的海上养殖综合整治指挥部,下设七个专项工作组,逐一落实牵头领导、成员单位、挂靠部门和具体职责。
(二)加快立法步伐,强化法治保障。为推进海上养殖综合整治工作在法治保障上更加完善,市政府认真做好《宁德市三都澳海域环境保护条例(草案)》的调研、起草、专家评审、意见征求等前期工作,经政府常务会议通过,及时报送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市人大常委会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条例(草案)后,2020年3月20日省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批准《宁德市三都澳海域环境保护条例》,自2020年7月1日起施行。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台《服务保障三都澳海上养殖综合整治工作的意见》,各地成立司法行政多元调处中心,主动为养殖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服务,推进案件协调化解,维护社会稳定。
(三)全面宣传发动,营造良好氛围。一是向养殖户宣传相关政策。围绕全市海上养殖综合整治成果、传统渔排转型升级、禁养区养殖设施清退等宣传重点,在新闻媒体定期刊播。组织县乡村干部、人大代表、党员干部深入重点村、重点户开展宣传工作,逐村逐户细致讲解清退、改造政策。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养殖大户的带动作用,鼓励率先开展渔排升级改造,形成连片示范区。二是及时通报整治进展情况。建立综合整治工作指挥部微信群平台,县乡党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有关部门、新闻媒体领导及工作人员加入微信群,各县(市、区)每天在微信平台汇报工作进展情况、成效及经验做法供对比、借鉴,新闻媒体第一时间掌握动态跟进报道,让老百姓知晓党委政府开展整治工作的决心和成效,推动整治工作深入开展。
(四)坚持多措并举,重拳推进整治。一是强化养殖设施源头管控。通过查封非环保海上养殖设施生产企业,查控外地流入非环保养殖设施,有效杜绝泡沫、木料入海。二是全力推进清海行动。出台补偿方案,组织联合执法行动,开展劝退、拆除、清理工作。截至6月22日,全市清退禁养区渔排26.52万口、贝藻类6.55万亩,清理各类废旧渔排21.4万口、白色泡沫浮球448万个,提前完成省委、省政府下达的任务。三是全力保障养殖设施改造升级资金需求。争取省级财政补助资金9.5亿元。与邮储银行、工商银行、民生银行签订战略合作协议,授信30亿元,已放贷4.94亿元,与国家开发银行对接,通过PPP模式申请环保专项抵押补充贷款,授信18.1亿,已下柜10.26亿元,有效解决养殖户和塑胶设施企业资金问题。四是统筹安排海漂垃圾清理工作。市财政每年安排100万元,今年另外安排370万元用于建造2艘机械化海漂垃圾清理船只,各县财政每年按1公里岸线1万元经费进行安排,湾内海漂垃圾清理统一交由市城投蓝海新材料有限公司负责,有效解决了各县(市、区)海漂垃圾清理责任不清的顽疾。近期,市委、市政府还将开展为期半年的海上垃圾清理攻坚行动。五是严格巡查管控。充分借鉴青岛、厦门经验和我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成功实践,及时制定《宁德市海上养殖综合整治长效管控制度》,做到与综合整治同步实施。
二、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一)海漂垃圾治理方面。目前,我市海上景观和海漂垃圾较整治前有了明显改观,但部分海域部分时段、部分沙滩滩涂还存在着成片海漂垃圾等现象,零星海漂垃圾普遍存在。主要原因:一是全市海岸线长、蜿蜒曲折。三都澳口小腹大、滩涂多,海漂垃圾容易附着在滩涂上,船只难以达到,不易清理;二是沿岸乡村居民的生产生活垃圾及建筑垃圾收集、转运不够及时,容易被暴雨冲刷入海;三是大规模的海上养殖设施拆解,散落泡沫浮球碎片、木料、竹子、绳网,养殖过程中随意丢弃饲料包装袋等;四是全市约9万亩的一年生互花米草,自然枯萎后,腐烂的桔杆漂浮在海面或附着在滩涂上;五是市城投蓝海新材料有限公司内部管理考核机制不够完善,经费、人员和作业船只、设备明显不够,打捞技巧经验不足,重点区域无法做到常态化清洁。
(二)航标界标设置保养方面。一是航道范围不够明确。目前根据交通运输部相关数据,认定东冲口至漳湾和东冲口至下白石两条航道,航道部门布设38个航标,每个造价20多万元。霞浦、蕉城、福鼎等地方政府布设的航道标志实属界标,霞浦县开通西洋岛、官井洋东吾洋航道,共布设航标界标322座,每个造价约2万元。航标界标布设数量不足,致三区界限不够明显,容易造成执法难、非法养殖回潮现象。二是航标维修保养问题。航标界标长期受风吹日晒雨淋以及水流的影响,容易损坏甚至被冲走丢失,同时受海洋污损生物附着的影响,容易下沉、倾斜,需进行定期维护。航道部门布设的航标每个定期维修保养费用约7万元,地方政府布设的界标维修保养每个也需数千元,资金需求量大。
(三)海域界限界定和新型养殖设施使用方面。一是蕉城区、罗源县海域界限不够明确,目前罗源县尚未进行海上养殖改造升级工作,蕉城区对交界处进行清理、改造难度大。二是受疫情影响,部分渔民养殖的大黄鱼、鲍鱼等产品滞销,无法按时腾空渔排,影响旧式渔排拖离拆除、新旧渔排交换进度。部分海域存在简易辅助作业船只使用泡沫浮球现象。
(四)海上渔业设施保险办理方面。台风指数保险全省额度3000万,我市额度得到省里倾斜,达到1448万,投保已全部完成。海上渔业设施保险财政已承担保费50%,但渔民考虑该险种只赔付受损的渔业设施,生产企业承诺三年内免费维修设施,小网箱参保率不高。
三、几点建议
(一)坚决完成整治攻坚任务。《宁德市三都澳海域环境保护条例》已对海水养殖设施的建造材料、污染防治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赋予地方执法权。各地要严格按照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部署,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坚决做好综合整治各项工作。一是针对零星违规养殖情况和泡沫浮球作业船只,相关部门和属地政府应加强配合,联合执法,确保清理扫尾到位。对已清退禁养区进行拉网式排查,确保禁养区养殖设施清除干净、不留盲区死角。二是加强养殖设施改造升级规范整治。开展验收攻坚战,对养殖设施进行全面验收,做到已下水设施全部验收、未下水设施提前验收,把好设施质量关,打造一线海域示范走廊,以线带面推动全海域规范改造升级。三是规范巡查整改反馈机制,做到第一时间上报、第一时间核查、第一时间处置。加快海上养殖网格化管理,不断提升整治、管理精细化水平。四是认真贯彻落实《宁德市三都澳海域环境保护条例》,深入开展三都澳海域水环境综合整治“1+N”工作,建立健全入海排污口管理台账,确保污水达标排放,不断改善近岸海域海水水质。
(二)加强海上养殖长效管控。一是强化陆上监管。为防止违规养殖设施入海反弹现象,由岸上整治组进一步落实常态化值班巡查制度,加大岸线巡查,严密监管,加强从源头上进行管控。二是强化海上巡查。为防止海面“养殖回潮”现象,进一步加大海域的巡查频率和管控力度,强化海上执法力度,建立常态化海上巡查机制。对发现海上新增回潮的违法养殖设施,及时进行清理拆除,杜绝违法养殖死灰复燃,巩固整治成果。三是强化航道巡查维护。继续对航道和禁养区、限养区、可养区增布航标界标,对侵占航道的养殖设施及时进行清理拆除,同时做好航道航标的检查维修保养工作,发现航标界标损坏、丢失,要及时进行维修、补充。四是强化经费保障。无论是陆上监管、海上巡查还是航道巡查、航标界标布设、保养,都需要大量的资金保障巡查人员工资的正常开支和车辆、船只等交通工具的正常使用。建议市财政安排预算时统筹考虑,减轻基层负担。
(三)加大海漂垃圾清理力度。一是加强宣传教育。充分利用电视、网络新媒体等媒介,向海上养殖户、沿海村庄群众开展垃圾清理宣传教育,提高老百姓共同保护海上生态环境的自觉性。借鉴宁德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随手拍举报平台模式,营造群众广泛知晓、广泛参与的良好氛围。二是加强协作配合。市城投蓝海新材料有限公司要与当地海洋与渔业局、生态环境局、住建局、城管局及沿海乡镇加强协调配合,同步开展海漂垃圾和沿线卫生整治行动,对养殖重点区域、铁路、高速公路沿线等进行重点清理,每日通报清理情况,确保海漂垃圾清理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县(市、区)政府及时理顺海漂垃圾主管部门和经费拨付渠道,提高清理资金拨付效率。市直相关部门要积极向省里争取海漂垃圾清理补助资金。三是加强岸上整治。相关职能部门、乡镇要加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力度,科学设置、建设垃圾收集转运点,及时转运群众生产生活垃圾、建造垃圾和打捞上岸的海漂垃圾,防止大风、暴雨造成垃圾入河入海。四是加强海上清理。市城投蓝海新材料有限公司还要完善考核监督机制,加强作业人员、船只、设备的配置,加快建造机械化海漂垃圾清理船,尽快投入使用。要根据当地潮汐、流向等特点,制定详细的打捞和人员轮休计划,科学运用打捞技巧,确保打捞到位。
(四)落实防台防汛各项措施。目前,进入台风易发季节,我市已有一整套海上应急处置预案。各地要巩固海上养殖设施防台演练成果,继续完善防台预案,分片负责,落实台风前实地通知、检查,确保新型养殖设施防台防汛成效。要加强新型浮球、养殖渔排产品质量监管,确保合格产品入海。要开展拉网式排查,逐排、逐户检查新型养殖设施锚固系统、挡流设施安装情况,督促养殖户做好加固,着力提高养殖设施抗风险能力。持续推广新型养殖渔排设施保险,不断提高设施投保率。
宁德市人大常委会
海上养殖综合整治工作调研组
2020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