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去王嫔的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第四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免去许丽珍的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少年综合审判庭庭长职务;
免去马孝斌的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
免去张辅用的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康元亮为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任命毋文杰为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
任命马孝斌为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庭长;
任命张辅用为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少年综合审判庭庭长;
任命曾鸣为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任命高晓燕为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立案庭副庭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