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第三届人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

关于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作的评议意见

作者:佚名文章来源:宁德人大网更新时间:2016-6-16 18:02:06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5年12月24日,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对你局2014年以来的工作进行了集中评议,参加评议的常委会组成人员和部分市人大代表听取和审议了何必良局长所作的关于接受市人大常委会评议的专项工作报告和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许青云所作的关于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作评议的调查报告,并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作进行了满意度测评,测评结果为基本满意。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市人大代表评议认为,你局在依法行政,履行职责,贯彻执行市人大及常委会决议、决定,办理市人大代表意见建议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成效。但从评议调查看,住建工作与城乡快速发展、与地级市中心城区的功能定位以及广大群众的期望还有差距,存在着中心城区功能不够完善,城乡统筹发展有待协调,行业管理水平亟需提升,干部队伍建设需要加强等问题。为此,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市人大代表提出如下评议意见:

  一、突出中心城市建设

  要优化提升城区路网。组织实施市政道路贯通工程,有计划推进旧城区主次干道改造,打通断头路。二要完善相关配套设施。切实解决停车场容量不足、数量不够、布局不合理问题;引进市场机制,加强路灯、广告管理和地下管网改造,重点推动城市供水、污水、雨水管网与燃气管道改造建设。三要保障供排水安全。提高第二水厂日生产能力,启动城市二次供水改造工程,提高水质检测水平,推进“一户一表”改造。四要深化创园工作。加快大门山公园、塔山公园、高速公路高架桥下绿道二期等重点园林景观建设,提升城市品位。五要加快危旧房改造。发挥市危旧房改造办的牵头抓总作用,制定近期工作方案和年度实施计划,协调两区、相关部门共同发力,力求每年有所推进。六要加强环卫工作。大力整治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城市出入口、背街小巷等处的垃圾死角,提高保洁水平;抓好内河、东湖卫生整治,与相关部门一起对东湖进行清淤。同时,要加快金涵、贵岐、塔山等3座区域环卫垃圾中转站、市餐厨垃圾处置中心、市污泥处置中心和中心城区环卫专用停车场建设,并加强对渣土车的管理,杜绝"跑冒漏滴"现象。

  二、推进城乡统筹发展

  一要提升小城镇建设水平。加强对29个综改试点小城镇建设指导,有序推进赛岐、太姥山镇级小城市试点建设,引导小城镇走特色化、集约化、现代化的发展道路。二要加大美丽乡村建设力度。强化“规划引领、环境整治、基础配套、文化传承、产业支撑、机制保障”等工作,持续推进“千村整治、百村示范”工程,延伸“点线面”攻坚,提高串点连线成片上规模效应。要加强传统村落、历史文化名镇保护建设力度,全面提升我市乡村建设整体水平。三要加快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营和管理。力争按省定时间节点要求完成各级各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任务,特别要抓紧推进污水管网配套建设和运营监管,尽快开工建设中心城区东区污水处理厂和贵岐山污水处理厂扩容工程。四要解决乡村垃圾处理问题。研究推进乡村垃圾处理政策,引导支持乡村加大清扫和转运力度,改善群众生产生活环境。

  三、强化房地产市场管控

  一要稳定房地产市场。健全楼盘销售与商品房存量等数据统计上报、预售款监管等制度,及时掌握房地产市场动向信息,努力消化商品房存量,防范预售商品房烂尾和资金出逃风险等现象的发生。二要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严把商品房预售许可关,强化房屋产权产籍管理和房地产交易管理,对未批先售、合同欺诈、变相预售商品房等违法行为依法严厉查处;坚决纠正监管部门在《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上不填开竣工时间、开发商在《住宅质量保证书》上缩短保修期限等违规行为;认真听取和落实群众对商品房质量方面的投诉,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三要更好落实保障性住房政策。做好续建项目租售方案报批工作,加强与公安、社保、公积金等部门和地方的协调,提前启动申请、审核、公示、配租配售等前期工作;加大对擅自出借、出租、出售保障性住房的查处力度。同时,要推进棚户区改造,如期完成省下达的任务。四要提升物业服务水平。落实好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物业管理工作的决定》和省闽建〔2014〕3号文件精神,畅通投诉机制,使用好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保证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紧急维修。

  四、规范建筑市场秩序

  一要加强建筑市场管理。健全全程监管制度,坚决打击未批先建、少批多建和擅自改变用途与设计、顶层加建等违法违规行为,防范个别单位利用陪标、串标、围标等办法暗箱操作,严把勘察、设计、材料、设备、施工到竣工验收关,严把资金到位关、招投标关、质量监督关。二要加大安全监管力度。严格执行施工安全责任制,持续开展安全专项整治,完善巡查制度,深入排查安全隐患,确保建设项目施工安全。同时,健全创建安全文明工地制度,杜绝不文明施工行为。三要加快企业主体培育。充分发挥协会服务建设企业的积极作用,加强与人社部门的沟通协作,做好八大员、建筑技术工人培训认证工作,争取出台扶持政策,推动本地建筑业做大做强。

  五、努力加强自身建设

  一要更好服务重点项目工作。要充分发挥参谋助手作用,建立专家组或顾问团,定期有针对性、系统性地研究重难点问题解决办法,及时制定或提请政府出台相关配套政策;积极组织技术力量支持项目一线工作。二要继续推进依法行政。强化干部培训工作,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健全信息公开制度,精简审批事项,坚持严格执法与文明执法相结合,最大程度争取群众的理解和支持。三要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注重骨干人才的培养,继续招聘、引进一批专技人才充实到业务科室;适时推进干部轮岗交流,激发干部队伍活力。四要提高机关效能。梳理优化内部管理机制,合理设定岗位职责,加强对下属部门的管理,转变机关作风,提高工作效率。五要推进廉政建设。开展警示教育,增强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工作人员风险防范意识;健全预警和防范机制,严格权力的透明运行,预防“吃、拿、卡、要”现象的发生。六要重视法律法规宣传。通过多种途径和渠道,广泛宣传引导,让消费者学法懂法、行政部门依法执法、从业者知法守法,不断营造住建工作的良好氛围。

  以上评议意见,请你局认真研究办理,并按《宁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评议暂行办法》的规定,在收到评议意见起三个月内,将评议意见整改情况报告送市人大常委会环城工委征求意见后,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书面报告。

  宁德市人大常委会

  2015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