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第三届人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

关于对宁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作评议的调查报告

(2015年12月24日在宁德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上)

作者:佚名文章来源:宁德人大网更新时间:2016-6-16 18:01:32

  宁德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许青云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各位代表:

  按照市人大常委会2015年监督工作安排,经主任会议研究,市人大常委会决定对宁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市住建局)2014年以来工作开展评议。为依法有效开展评议工作,根据《宁德市人大常委会工作评议暂行办法》规定,10月中旬,市人大常委会制发了《评议市住建局工作实施方案》,对评议工作进行具体部署。市住建局高度重视,制发迎评工作方案,召开动员大会,做了充分准备,并邀请部分市人大代表考察美丽乡村建设工作情况,积极配合评议调查组工作。11月中旬,由部分常委会委员、市人大代表组成的评议工作组深入蕉城区和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两区)、古田县开展评议调查工作。评议工作组实地走访房地产企业、建筑企业、乡镇街道、社区等9处。召开(或委托其它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召开)人大代表、企业代表、社区群众代表、离退休干部和环城工委主任等不同对象参加的座谈会17场,并设置群众意见箱,了解市住建局的履职情况,听取意见建议。本次评议调查测评问卷在宁德网和宁德人大网首页刊登,并以手机短信形式发送给所有市人大代表征求意见。全市有720人参与测评活动,对市住建局工作总体评价满意率为79.72%。现将评议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主要成效

  近两年来,市住建局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坚持依法行政,积极履行职责,在统筹城乡发展、服务民生事业等方面取得明显的成效,发挥了职能作用,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有益的贡献。

  (一)加快中心城区建设有新成果。市住建局以重点项目为抓手,全局动员,定岗设责,超前谋划,主动作为,保质保量建成一批城市主干道、城市综合体、公共停车场等市政项目,中心城区市政设施水平逐步提升。一是城区路网结构持续完善。福宁北路等多条干道、支路建成,中心城区已形成“四纵四横”路网结构,市政道路总长达到184公里,人均道路面积12.5平方米。二是城区供水能力明显提高。已完成DN100以上供水管网380公里,新建改建供水管网长度约90公里;完成“一户一表”改造5000多户,城区供水能力由7.5万吨/日提高到13.7万吨/日,解决了城区及东侨工业集中区供水量不足和水压不稳的问题。三是市政配套同步推进。新建、设立公共停车位935个;铺设燃气管道215公里,管道燃气使用将在各县、市全面铺开;旧城区雨污分流改造正在推进,新区雨污分流改造如期完成,排水管道长度达到217公里,城区排涝体系得到加强。四是环卫工作明显进步。日常保洁整体水平提高,市垃圾焚烧厂、王坑建筑垃圾受纳场投入使用,周边乡镇垃圾转运系统基本建成。五是城市生态效益显现。新建大门山公园、高速公路桥下整治工程等绿色景观,中心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面积842公顷,绿地率39.33%,人均公共绿地面积15.45㎡,2014年9月顺利通过国家园林城市考核命名。

  (二)推进城乡同步发展有新业绩。市住建局注重组织推动,注重整治环境,注重突显特色,注重文化传承,注重发展产业,有力推动农村宜居环境建设等项目的实施。一是狠抓小城镇建设试点。29个综改试点小城镇共启动实施道路、水利、市政、产业等项目约1091个,完成投资272亿元。全省2013-2014年度小城镇综合改革建设试点考核中,赛岐镇、太姥山镇、飞鸾镇荣获二等奖,牙城镇荣获三等奖。二是大力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全市共投入约10亿元,推进264个村庄实施美丽乡村建设,蕉城区八斗村等9个村庄被评为全省优秀美丽乡村示范村,福安市白云山旅游公路、蕉城区霍童溪沿线美丽乡村景观带入选全省10条优秀美丽乡村景观带。三是重视保护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全市31个镇村列入国家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目录,占全省的三分之一;9个村列入国家传统村落目录,占全省的四分之一。蕉城霍童镇、屏南漈下村、福安廉村等乡村改造提升后广受好评。四是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完成了中心城区和各县(市)城区及部分乡镇污水处理厂建设任务,全市城镇、中心城区污水处理率分别达83.4%、87%。

  (三)加强房地产业管理有新作为。面对复杂的房地产市场形势和行业特点,市住建局积极应对,不断加大监管力度。一是注重规范市场主体行为。通过强化商品房预售许可、规范房产交易和权属登记等措施,有效地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2012年至2015年10月,中心城区房地产累计新开工面积495.9万平方米,销售额300亿元,相关税收收入96.86亿元;中心城区城镇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从2012年31平方米提高到2014年34.8平方米。二是努力稳控房地产市场。认真研判发展趋势和预期,先后起草并以市政府办名义出台《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十条措施》《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等政策措施,并协调指导房地产企业合理有序开发,目前商品房销售比较平稳,降幅缩小。三是稳步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近两年全市基本建成各类保障住房12634套,连续2年超额提前完成省下达任务;配租配售率为100.93%,居全省各设区市前列。市本级金涵小区保障房项目获得省级“和谐人居”示范小区称号。截止目前,集中成片棚户区改造累计征迁4945户数,已开工建设安置房5565套,其中建成1626套。四是致力提升物业管理水平。推动出台《加强宁德中心城区物业管理工作的通知》,将相关权限下放至两区,并向省住建厅报告我市物业管理做法,推动省厅制发相关文件。目前物业服务已覆盖中心城市大部分区域,获省级物业管理示范项目6个。

  (四)强化质量安全监管有新力度。坚持开展工程领域隐患排查治理与建筑市场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积极推进工程施工标准化建设和文明工地创建工作,工程领域质量安全形势总体平稳。同时,积极扶持本地建筑产业发展,建筑企业总数不断增长,年总产值增幅均在25%以上,2015年全市晋升一级总承包资质企业2家,晋升二级总承包资质企业6家,有367人通过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五)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有新进步。注重加强干部职工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的培训学习,加强窗口建设,依法规范办事流程,明确执行标准;建立网上行政处罚及执法监察系统,不断加大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强化工程招投标监管,出台招标保证金使用制度,减轻招标企业成本压力;制定并实施行业重点领域诚信体系和信息公开制度;完成行政审批事项逐步下放工作和公共服务、行政执法事项权力清单制定公开工作,较好地推进了住建相关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

  (六)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有新成效。局主要领导亲自带头抓落实,以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贯彻落实市人大常委会近年有关住建工作4次专项监督工作、1 个专题询问的审议意见,实事求是地办理好人大批转件、建议案和信访件,倾听代表的心声,主动将代表的意见建议转化为住建工作的具体措施办法。近两年来,办理市人大代表建议件66件,其中:满意29件,满意率43.94%;基本满意37件,基本满意率56.06%;没有不满意件。

  (七)注重加强自身建设有新举措。市住建局以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为契机,开展“三面向两满意一提升”活动,干部职工思想作风得到转变,精神状态不断振奋,业务水平、服务质量、办事效率得到提高;制定了《党组议事规则》《市建住局工作规则》《落实两个责任实施方案》等制度,建立网上行政处罚及执法监察系统,对权力和利益易产生联系的重点部门、重要岗位开展动态监管,适时轮岗。近两年来未发生违法违纪行为。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两年来,市住建局的工作和成效是值得肯定的,但与城乡快速发展、与地级市中心城区的功能定位以及广大市民的期望还有不少差距。评议工作组认为,当前市住建局工作面临的问题和困难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中心城区功能不够完善。一是市政配套不健全。旧城区道路改造不足,停车场建设滞后,设置率仅为16%;老城区液化气、污水、排水管道铺设慢,东区污水处理厂未动工;个别城区路灯不明、窨井盖丢失、路面破损以及道路建了又挖、挖了又建等现象时有发生,受理修复慢,群众意见较大;二是环卫基础相对薄弱。按现有城区面积推算,至少还需设置4座垃圾中转站,两区都未建设环卫专用停车场;背街小巷、城乡结合部、部分小区存在卫生死角;东湖、内河沟渠污染问题难根治;建筑垃圾管理不够规范,收纳场缺乏等等。三是供水安全保障还有差距。中心城市供水设施老化,管网漏失、破损较严重,高位供水有困难,水质检测手段相对落后、“一户一表”改造进展慢,部分地方有时出现“饮水难、闹水荒”现象。

  (二)城乡统筹发展有待协调。城乡统筹发展在通盘筹划,统一协调,优化配置上需要深化;省级小城镇改革试点创新与亮点不多;传统村落保护、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建设、美丽乡村建设尚处推进阶段,重基础建设,轻环境整治, 特色不突显,乡土气息缺,存在较多“千村一面”的现象;乡村垃圾处理扶持资金缺,收集、转运困难;乡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比较滞后,4 个省级综合改革试点镇污水处理厂未全面实现正常运行,“六江两溪”流域1公里范围内污水处理目标任务的部分乡镇项目进展缓慢,污水管网不配套,污水收集率与进水浓度不达标,治污企业监管待加强,运行不稳定。

  (三)行业管理水平亟需提升。建设质量安全监管方面,对个别建设主体违法违规行为监督不到位,商品房墙体空鼓、楼板开裂等质量问题投诉多;个别监理单位对工程技术资料的核实工作走形式,个别工程存在分包或多单打包现象,个别工程造价预决算监管把关不严,不合格盐水沙偷替河砂作为建筑材料问题不容忽视,等等;安全生产巡查力度要加强,一些问题查处不够及时、严厉,督促整改不够到位。房地产市场监管方面,房地产宏观把握有待加强,库存量较大;对个别商品房验收把关不严;房产交易和权属登记信息网络建设相对滞后,“五证”“两书”的填写和监管不够规范,个别开发商与购房业主签定补充协议不报备等。保障性住房工作在政策宣传、准入退出制度、租售及管理措施等方面仍需完善。物业、液化气管理方面,有些住宅小区消防、供水等设施年久老化,物业纠纷时有发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提取使用难,《宁德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物业管理工作的决定》在两区贯彻不够到位。液化气管理权限虽然已下放县(市、区),但基层管理不够落实,存在安全隐患。

  (四)干部队伍建设需要加强。总体看,干部业务水平待提高、专技人才缺乏、编制紧张、所站干部管理待加强以及下企业、下基层指导不够,是本次评议调查中收集到有关反映队伍建设相对集中的问题。全局机关科室、事业单位(不含人防办)19个,总编制166人,在编人员164人,有的科室编制才1人;中级以上职称虽有71人,但大多事业单位一般只有2人左右,忙于单位业务和窗口业务,真正到一线技术人员少;相当多干部在同一岗位上工作时间偏长,“岗位疲劳症”不容忽视;个别干部作风拖拉散漫、办事敷衍、工作得过且过、不作为、怕作为,影响不好。此外,宣传工作需要加强,如对自来水“一户一表”改造、危旧房改造、村镇建房等政策的宣传不深、不透,有些群众不理解,政策把握不准,造成对政府有看法。

  三、几点意见建议

  住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是发展中的问题,既有历史原因、体制原因、社会认知不足的客观原因,也有政府投入不足、规划编制、安征迁制约的大环境原因,还有住建部门自身工作原因。随着城市化、城乡统筹进程的加快,市住建局承担着更加繁重而艰巨的任务,必须适应新常态,展示新作为,久久为功,不辱使命。为此,提出如下建议:

  (一)突出中心城市建设。市住建局要确立城市设施配套优先建设制度,整合资源,有计划、分批次统筹推进,改变目前一些基础设施事后“补课”的被动局面。一要优化提升城区路网。组织实施市政道路贯通工程,有计划推进旧城区主次干道改造,打通断头路,预留过街天桥用地,减少道路交叉口冲突面积。二要完善市政配套。加大建设力度,切实解决停车场容量不足、数量不够、布局不合理问题;引进市场机制,加强路灯和广告管理;积极争取国家资金支持,鼓励引导社会资金参与地下管网改造,重点推动城市供水、污水、雨水管网与燃气管道改造建设,提高城市承载能力。三要保障供排水安全。提高第三水厂日生产能力,启动城市二次供水改造工程,加快二次供水泵房、供水管网和楼内管线建设改造,提高水质检测水平,推进“一户一表”改造,让群众喝上“放心水”。四要深化创园工作。大力推动城市绿化面积的拓展、绿地质量的进步和管养水平的提升,加快大门山公园、塔山公园、高速公路高架桥下绿道二期等重点园林景观建设,改善城市形象,提升城市品位。五要加快危旧房改造。认真贯彻落实《宁德市中心城市主城区危旧房改造实施意见(试行)》,把老城区改造和城区危旧房改造、城中村改造及城市棚户区改造结合起来,加强对城建历史遗留问题的排查处理,发挥市危旧房改造办的牵头抓总作用,制定近期工作方案和年度实施计划,协调两区、相关部门共同发力,力求每年有所推进,用实际行动解民忧、纾民困、化民怨。六要加强环卫工作。认真落实保洁责任制,坚持常态化和精细化管理,大力整治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城市出入口、背街小巷等处的垃圾死角死面,抓好内河、东湖水面水体卫生,提高保洁水平。同时,要加快金涵、贵岐、塔山等3座区域环卫垃圾中转站、市餐厨垃圾处置中心、市污泥处置中心和中心城区环卫专用停车场建设。

  (二)推进城乡统筹发展。市住建局要加强统筹考虑,超前谋划,统一协调,优化配置,分类指导,分步推进,努力缩小城乡差距。一是提升小城镇建设水平。加强对29个综改试点小城镇建设指导,有序推进赛岐、太姥山镇级小城市试点建设,引导小城镇走特色化、集约化、现代化的发展道路。二是加大美丽乡村建设力度。按照《福建省美丽乡村建设指南》的要求,强化“规划引领、环境整治、基础配套、文化传承、产业支撑、机制保障”等工作,持续推进“千村整治、百村示范”工程,延伸“点线面”攻坚,提高串点连线成片上规模效应。同时,要加强传统村落、历史文化名镇申报工作,加大保护建设力度,全面提升我市乡村建设整体水平。三要加快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力争按省定时间节点要求完成各级各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任务,特别要抓紧推进污水管网配套建设和运营监管,切实提高污水收集率和处理能力。尽快开工建设中心城区东区污水处理厂和贵岐山污水处理厂扩容工程。四要解决乡村垃圾处理问题。研究推进乡村垃圾处理政策,引导支持乡村加大清扫和转运力度,改善群众生产生活环境。

  (三)强化房地产市场管控。房地产市场当前关系我市经济大局和民生保障,意义重大,各方关注。一要稳控房地产业。深入研究房地产市场形势,积极应对不利因素,健全楼盘销售与商品房存量等数据统计上报、预售款监管等制度,及时掌握房地产市场动向信息,防范预售商品房烂尾和资金出逃风险等现象的发生。二要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严把商品房预售许可关,强化房屋产权产籍管理和房地产交易管理,对未批先售、合同欺诈、变相预售商品房等违法行为依法严厉查处;坚决纠正监管部门在《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上不填开竣工时间、开发商在《住宅质量保证书》上缩短保修期限等违规行为;认真听取和落实群众对商品房质量方面的投诉,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三要更好落实保障性住房政策。做好续建项目租售方案报批工作,加强与公安、社保、公积金等部门和地方的协调,提前启动申请、审核、公示、配租配售等前期工作;加大对擅自出借、出租、出售保障性住房的查处力度。同时,要推进棚户区改造,如期完成省下达的任务。四要提升物业服务水平。加强对物业企业的监督,畅通投诉机制。落实好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物业管理工作的决定》和省闽建〔2014〕3号文件精神,使用好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保证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紧急维修。

  (四)规范建筑市场秩序。这是一项长期而艰巨任务,必须突出重点,标本兼治。一要加强建筑市场管理。健全全程监管制度,坚决打击未批先建、少批多建和擅自改变用途与设计、顶层加建等违法违规行为,防范个别单位利用陪标、串标、围标等办法暗箱操作,严把勘察、设计、材料、设备、施工到竣工验收关,严把资金到位关、招投标关、质量监督关。二要加大安全监管力度。严格执行施工安全责任制,持续开展安全专项整治,完善巡查制度,深入排查安全隐患,依法追究责任,确保建设项目施工安全。同时,健全创建安全文明工地制度,杜绝不文明施工行为。三要加快企业主体培育。积极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快建筑支柱产业发展的意见》,充分发挥协会服务建设企业的积极作用,加强与人社部门的沟通协作,做好八大员、建筑技术工人培训认证工作,争取出台税收优惠等扶持政策,推动本地建筑业做大做强。

  (五)始终注重自身建设。住建部门职责涉及56部法律法规、80个专项工作,业务性、专业性很强,加强自身建设尤为重要。一要更好服务重点项目工作。建立专家组或顾问团,定期有针对性、系统性地研究重难点问题解决办法,及时制定或提请政府出台相关配套政策;积极组织技术力量支持项目一线工作;对上要争取上级相关部门政策项目支持,横向要加强与规划、国土等相关部门沟通,对下要加强对县(市、区)住建部门的指导,下放相关权限,调动各方积极性。二要继续推进依法行政。强化干部业务、法律培训工作,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健全信息公开制度,精简审批事项,坚持严格执法与文明执法相结合,最大程度争取群众的理解和支持。三要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注重骨干人才的培养;适当地增加编制,继续招聘、引进一批专技人才充实到业务科室;适时推进干部轮岗交流,激发干部队伍活力。四要提高机关效能。梳理优化内部管理机制,合理设定岗位职责,转变机关作风,提高工作效率。五要推进廉政建设。开展警示教育,增强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工作人员风险防范意识;健全预警和防范机制,严格权力的透明运行,设立投诉、举报电话,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预防“庸、懒、散”“吃、拿、卡、要”现象的发生。六要重视法律法规宣传。通过新闻媒体、门户网站、微信平台等多种途径和渠道,广泛宣传住建相关法律法规,让消费者学法懂法、行政部门依法执法、从业者知法守法,不断营造住建工作的良好氛围。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