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第三届人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

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市三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2015年12月22日在宁德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上)

作者:佚名文章来源:宁德人大网更新时间:2016-6-16 17:58:57

  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罗雄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今年市人大会议期间,我院共收到1件市人大代表对法院工作的建议件,即范子明、郑进良、尤长荣、黄志强等4位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大法院案件执行力度的几点建议》(市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257号建议),由我院与市司法局分办。现已办结并向各位代表答复,有关情况如下:

  一、建议办理情况

  按照交办会要求,经我院党组书记、院长罗雄批示,由我院党组成员姚文生牵头执行局等部门办理。经过前期调研协调工作,并与各位代表联系,姚文生于5月6日带领相关人员到福安与代表进行面对面沟通,通报全市法院近期加强执行工作的有关情况,听取他们对法院工作和建议办理工作的意见建议。经整理、补充,于5月20日以正式文件答复各位代表,并向领衔的范子明代表征询意见,其表示满意。

  今年以来,全市法院针对“执行难”问题,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坚持“一性两化”切实加大执行工作力度,推动执行工作取得新的成效,共执结案件11139件,实际到位9.27亿元;其中市法院执结912件,实际到位3.6亿元。

  一是坚持执行工作强制性。积极开展反规避执行、反干预执行、反消极执行专项活动,依法拘留210人,拘传279人次,对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的,向公安机关移送47件47人,已被追究刑事责任1人。完善执行威慑机制,充分发挥失信联合惩戒体系的作用,加大信用惩戒力度,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9134人,限制出境14人。创新强制执行方式,针对大量不动产查封后存在“管控难、变现难、周期长”的问题,采取强制管理、提取租金和孳息等强制措施,提高执行标的到位率。

  二是加强执行工作规范化。推行专案管理,确定由院领导挂包全市100件重大疑难案件,建立台账,滚动管理,加强监督,实际执结51件,到位金额3.4亿元。持续开展执行规范化专项行动,完善分段管理、节点控制、动态跟踪等,对执行工作操作程序、合议事项、审批汇报程序、执行监督等具体流程操作做出了详细的规定,确保任务分工明确、环节有序衔接,规范执行权行使。探索建立执行流程绩效考评制度,对立案到结案每个节点的程序、时限等进行细化,科学设置绩效考评数据,进一步提升执行工作质效。

  三是抓好执行工作信息化。加强执行指挥中心建设,完善“12368”短信平台作用,与当事人执行沟通率达到100%。增配单兵执法记录仪等设备,发挥3G网络执行系统作用。在“点对点”网络执行查控系统的基础上,配合最高法院做好全国法院网络执行查控系统的对接工作,发挥系统整体优势,查询到被执行人信息34.04万条、查询到被执行财产信息21370条;通过法院与银行“点对点”查控系统查询到被执行人银行存款信息113.61万条,查控存款20.44亿元。积极运用网络拍卖方式,促进司法拍卖评估可公开、可监督,共上传司法网络拍卖平台拍卖标的物692件,成交153件,金额2.47亿元,为竞拍人节省拍卖佣金741.3万元。蕉城、周宁法院将按揭贷款引入房产网络司法拍卖,促进了执行工作创新和行为规范。

  四是积极开展执行专项行动。按照最高法院和省法院部署,认真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等活动,促进一批积案的执结。按照市委部署,认真开展以涉金融案件为重点的执行专项行动,市综治委把案件执行工作纳入各县(市、区)党政领导综治考评内容,市委政法委转发市法院活动方案并成立执行专项工作督导组,推进专项工作取得实效。蕉城、福安法院成立独立建制庭室,负责审理涉金融案件,2013年以来,共执结金融案件3099件,实际到位标的额达29.96亿元,其中裁定终结2609件,帮助辖区金融机构核销呆坏账81.34亿元,促进区域金融风险化解和防范工作。

  正如代表们在建议件和面对面的沟通中所指出的,执行难是社会普遍关注的焦点,也是司法工作中的难点,单靠法院一己之力难以解决,需要党委的领导和人大、政府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全市法院将持续采取有力措施推进执行工作,更好地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此外,我院还将2件闭会期间代表建议、1件代表建议转来信、2件代表来访来信和7件市人大会议转来的群众来信立为督办件,认真办理。

  二、主要做法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我院充分认识到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是人民法院必须遵守的宪法原则,办理代表建议是贯彻落实《监督法》、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的重要方面。接受建议件后,我院第一时间启动督办程序,确保在规定期限内办结、答复。

  (二)全程督查,确保责任落实。我院将办理代表建议纳入督查范畴,实行“六定”(定负责领导、定责任单位、定责任人员、定督办单位、定办理要求、定办理期限),坚持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办公室归口管理,答复材料经分管领导审核、院长签发,确保办理工作落到实处。

  (三)深入调研,增强办理实效。坚持深入基层调研、召开座谈会、与代表电话沟通说明等办理方式,将反馈说明情况和查找存在问题相结合,掌握实际情况,从而促进法院审判工作。

  (四)主动联络,取得理解支持。坚持主动与市人大常委会职能部门和人大代表联络沟通,收到建议后,及时向人事代表室咨询,直接与代表联系,了解提出建议的背景、初衷,确保工作措施和答复意见的实效性与针对性。形成初步的答复意见后,由分管院领导带队与代表面对面沟通,并根据代表意见建议及时修正改进工作措施及答复意见,取得充分理解与大力支持,不断推进法院工作。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