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王世雄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隋军市长委托,现将今年市政府系统办理市三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以下简称“代表建议”)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代表建议基本情况
今年,市政府系统共承办市人大代表建议278件,其中议案转建议13件。建议内容涵盖了政府工作的方方面面,反映了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按建议内容划分,法制类的有61件,占21.9%;农经类的有28件,占10.1%;财经类的有124件,占44.6%;教科文卫类的有41件,占14.8%;环保类的有9件,占3.2%;综合类的有15件,占5.4%。
二、代表建议办理情况
今年,政府系统共有72个单位(含各县、市、区和东侨经济开发区)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全部建议均在法定时限内办结并答复代表。截止10月8日,政府系统共收到代表反馈的办理意见征询表278件,其中满意和基本满意的271件,不满意的7件。“不满意”件经重新办理后,已得到所提建议代表的理解和支持。办理情况如下:
(一)代表建议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的(A类)102件,占总件数的36.7%。这部分建议反映了人民群众的迫切需求,可以解决且解决条件具备,办理落实快速。如雷晓英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宁德市旧城区的基础设施建设,确保居民的日常用水,在特殊时期应优先保障各学校、幼儿园的生活用水的建议》。为解决中心城区供水问题,2014年以来,市委市政府将加大供水保障设施建设列入为民办实事项目。2014年建设福宁南路供水干管,启动实施中心城区供水“一户一表”改造工作并完成4000户;2015年继续推进供水“一户一表”改造工作并完成4000户,新改建城区供水管网10KM,启动建设第二水厂日供水5万吨扩大到8万吨的扩建工程。目前,中心城区四座水厂日供水能力13.72万吨,其中2014年日平均供水10.5万吨,基本满足中心城区生活、生产用水需求。同时,新建成的饮用水水质检测中心也于今年全面投入使用。
(二)代表建议所提问题正在解决或已列入规划逐步解决的(B类)151件,占总件数的54.3%。这部分建议反映的问题较为复杂,涉及面较广,需要定计划、分步骤,逐步实施,最终实现办理实效。如林寿水等代表提出的《关于设立林权融资平台的建议》。林业融资平台的设立是一项系统性工程,涉及金融、保险、林农等多方主体,需要各方主体积极参与和密切协作。目前,市林业局正积极采取措施推进林业投融资改革,一是专门转发国家、省有关林权政策法规,整理编写下发林权流转“路线图”,指导各县(市、区);二是全市各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都设立林权登记中心,承办林权登记等相关工作;三是加强林权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加快林权交易平台建设。我市正依托“福建省海峡股权交易中心”构建林权交易平台;四是积极协同与金融、保险等部门沟通交流,加紧研讨林业融资平台的设立工作。
(三)代表建议所提问题因客观条件或其他原因暂时不能解决的(C类)20件,占总件数的7.2%。这部分建议反映了群众的愿望,但由于受国家现行政策及财力、物力条件或现行管理体制限制,暂时无法解决,承办单位已在建议办理答复中向代表作了解释说明。如李宁英等代表提出的《关于要求将宁德市闲置看守所划拨给蕉城区改建为蕉北街道中心幼儿园的建议》。由于原宁德市看守所周边均为旧民居,交通通道狭小弯曲,消防设施匮乏,存在重大消防安全隐患,完全不适合作为建设幼儿园的用地。同时,市公安局已拟将原宁德市看守所与蕉城区公安消防大队统筹运作,以改变蕉城区公安消防大队现驻地出警不便等不适应消防形势发展的现状。
(四)代建建议所提问题留给有关部门参考的(D类)5件,占总件数的1.8%。由于这类建议所反映的问题解决权限不在市政府和市直部门,或受政策条件限制,暂时无法解决,只能留给有关部门参考,但承办单位都认真做好说明解释工作。如张自派等代表提出的《关于蕉城区乡镇路灯纳入市建设局路灯所统一维护的建议》。由于市政公用设施(包括路灯)的建设、管理和维护遵循属地管理原则,道路照明设施属公共设施,由当地政府投资建设,并由当地政府负责委托管理和维护。市住建局下属路灯管理所的主要职能是负责中心城区道路路灯的管理和维护,并且市本级财政也仅安排市本级中心城区路灯维护资金,没有安排蕉城区乡镇路灯维护经费。因此,蕉城区乡镇路灯维护应由当地乡镇政府承担,但考虑到蕉城区乡镇缺乏路灯维护高空作业车等设备,若有需要市住建局路灯所技术和设备上的支持,将尽力给予支持。
三、重点建议办理情况
今年市人大常委会确定的重点建议24件,涉及旅游、生态补偿、养老、农业、电机、教育、文化、环保等8个方面,共有13个承办单位负责办理,并在法定期限内办理完毕。市政府高度重视重点建议的办理,要求市政府领导按分工、具体抓落实,并及时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办理情况。市政府专门听取了相关承办单位关于重点建议的办理情况汇报,并提出五点要求:一是承办单位要高度重视,建立首席责任人制度;二是与代表进一步沟通,充分听取代表的意见;三是办理工作与本职工作相结合,努力增强实效性;四是要有实质性进展和成效;五是重点建议要作为今年办理工作的重中之重,切实抓好落实。市人大采取主任会议成员牵头督办、相关委室对口督办、深入实地现场督办三结合的办法“包案”督办,有力促进了重点建议办理工作的开展和落实。截至11月底,24件重点督办件已全部办理完结,其中代表表示满意的16件,基本满意的8件。
四、“不满意”件办理情况
今年,人大代表对政府系统代表建议办理表示“不满意”的有7件,涉及6个承办单位。9月28日,受隋军市长的委托,市政府刘信华秘书长召开“不满意”件办理协调会,听取了相关承办单位的办理情况汇报,分析了“不满意”件的原因,总结了办理工作的不足,要求有关部门要认识到位,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依法依规、实事求是认真对待建议办理工作,主动与代表加强沟通,做好解释说明,提高办理满意率。10月19日,市人大、市政府召开“不满意”件办理工作座谈会,相关承办单位和代表们对“不满意”件再次进行了面对面的沟通。在市人大人事代表工作室、市政府督查室和承办单位的共同努力下,7件“不满意”件已得到所提建议代表的理解和支持。
五、办理工作主要措施
(一)领导重视,责任落实。市政府对市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历来高度重视,把它列为市政府一项重要工作认真抓紧抓实抓好。今年市“两会”期间,隋军市长多次对建议办理工作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各具体办理单位要把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作为主要工作来抓,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市政府办根据市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相关规定,及时下发通知、召开协调会、组织“回头看”活动等,扎实做好政府系统建议办理工作的组织协调、按时答复和督促检查等工作。各承办单位都能将建议办理列入主要工作,主要领导专门召开专题会议逐件研究,办理过程中及时协调解决问题,办复时逐件审核把关,确保整个办理工作责任落实到位,有效提高了办理工作质量。
(二)注重调研,加强沟通。我们把加强调查研究,加强与代表的沟通联系作为建议办理工作的重要一环来抓。各承办单位深入开展建议办理方案的调查研究,建立与代表沟通联系机制,强化承办单位、建议人、人大人代室三方沟通协商和办前了解意图、办中沟通协商、办后及时回访的工作制度。在办理过程中,各承办单位加强与代表的沟通联系,共商解决办法,实现“提”、“办”双方的良性互动。同时,深入调查研究,认真倾听各方意见,努力提高办理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对于“不满意”件,相关承办单位能共同开展调研,认真分析原因,主动与代表沟通交换意见,及时答复代表。由于调研深入,沟通顺畅,取得代表的理解和支持,办理工作开展较为顺利。
(三)强化督查,抓好落实。为了确保办理工作取得实效,市政府办及时组织承办单位汇报办理工作进度,协调办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同时,采取灵活有效的方式,适时组织人大代表本人、或委托相关部门对建议的落实情况进行现场督促检查。9月份,结合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回头看”活动,组织开展市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再落实,对原先答复“正在解决”或“已列入规划逐步解决”(B类)但仍未解决的,要求加大落实力度,尽早将对代表的承诺落到实处;同时,在自查的基础上,对建议的落实情况进行认真抽查。
(四)总结经验,完善制度。为了进一步总结经验,提升办理质量,4月份市政府召开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座谈会,听取各承办单位情况汇报,对建议办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分析和协调落实,进一步规范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相关制度。“回头看”活动后,市政府再次召开建议办理工作经验交流会,会上,各承办单位认真交流、总结经验,深入分析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并进一步研究完善办理工作制度。
今年市政府系统的建议办理工作,在市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和指导下,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政府系统的建议办理工作仍存在诸多不足之处,如:办理工作在不同单位间开展不平衡;仍然存在“重答复、轻落实”的现象;部分单位与代表沟通联系不够,影响了办理的进度和质量等。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正视自己,在今后的办理工作中认真加以研究,不断予以改进。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做好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是政府的重要职责。今后,我们将把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作为改进政府工作的重要抓手,进一步拓宽思路,强化措施,完善办理方式,提高办理实效,为建设“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的新宁德作出新的贡献。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