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15年监督工作计划,为提升我市科技工作水平,做好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科技进步工作情况报告的准备工作,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许青云带领部分常委会委员、市人大代表以及市科技局干部组成的调研组,于11月赴蕉城区、福安市和柘荣县开展调研(其它六县、市委托各地人大按要求进行调研)。调研组实地察看了福宁重工船舶有限公司、溪柄镇现代农业示范园、豆豆游软件开发有限公司、福建省广生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力捷迅药业有限公司、宁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等企业及其科研机构,广泛听取政府相关部门及企业的意见建议。结合5月份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及《福建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以下简称科技进步“一法一例”)实施情况执法检查,对市科技服务中心、宁德师范学院、闽东水产研究所、富发水产有限公司、安波电机有限公司以及亚南电机有限公司等地了解察看的情况,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科技进步工作基本情况和主要成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和《福建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分别于2008年7月1日和2013年3月1日重新修订后颁布实施。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科技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科技进步“一法一例”,持续推进科技进步与创新,科技工作取得明显成效。2010年以来,有90多项科技成果获国家、省、市科技进步奖,11项专利技术获省专利奖;福鼎海鸥水产食品有限公司建设的大黄鱼育种实验室于今年10月份获批为国家重点实验室;建立省级企业重点实验室6家、省级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41家;创建了以海洋渔业为主导产业的宁德国家农业科技园区。
(一)加强组织领导,优化科技进步环境。近年来,市政府先后出台了《关于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的决定》、《宁德市科学技术奖励规定》、《关于进一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区域创新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宁德市引进高层次人才认定实施细则(试行)》等一系列政策文件,扎实推进“科教兴市”战略,做好人才培育引进工作。2010年以来,电机、生物医药、新能源等行业先后从海内外引进了30多位高层次创业创新型人才,其中有12人入选福建省引才“百人计划”。同时,积极开展科技活动周和科技下乡、知识产权宣传等一系列科普宣传、法律法规宣传活动,2010年以来共举办各种科普活动100多场次,参加人员近40万人次,发放各种科普宣传资料40余万份,组织500多名专家为市民和农民讲授各种科技知识和实用技术,努力营造浓厚的科技创新氛围。今年,将市级知识产权局升格为副处级参公事业单位,编制增至6人;新增知识产权服务工作站6个;及时成立并调整充实了市科技工作领导小组和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
(二)实施项目引导,突出企业创新主体地位。积极开展市领导班子挂钩企业联系制度,大力推进高新技术企业的培育,努力创建省级创新型(试点)企业。组建了电机电器和大黄鱼两个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目前,全市拥有科技型企业222家,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26家,省级创新型企业40家、创新型试点企业37家。我市2014年度享受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和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减免政策扶持的企业有13家,共计研发费用税前扣除总额12391.8万元,减免所得税额1895.15万元。2010年,我市成功入选首批“国家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工程”实施城市,开展了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托管、专利代理机构入园进企等活动,努力提升企业知识产权运用能力。2010年以来,全市共培育知识产权优势企业148家(其中国家级5家、省级27家、市级116家),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贯标试点企业13家。涌现了广生堂药业、宁德新能源、三祥新材等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竞争力的企业。
(三)构建创新平台,促进产学研结合。积极搭建各类平台,筹划创建高新科技园区,成功申报宁德国家农业科技园区,蕉城核心区建设工作有序推进。高度重视科技孵化器建设,出台了相关政策文件,以制度形式将孵化器有效运营列入创新人才工作载体。福安经济开发区电机电器孵化器、宁德市生物医药孵化器筹建工作持续推进。市科技服务中心大楼完成主体建设。同时,推进产学研合作和科技成果转化。截至目前,我市企业已与中国科学院、中国农科院、清华大学等200多家高校和科研院所建立合作关系,建立11个院士工作站,组建了电机工程研究院、生物医药等行业技术研发中心,拥有常规科研机构34家(其中省级2家、市级12家、县级20家);2014年,宁德市星宇科技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共获得742万元省重大科技成果购买补助;宁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共获得2190万元省引进重大研发机构资金补助。今年,47家省级企业重点实验室和省级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获科技创新平台奖励, 奖励资金共计1200多万元。2010年以来,全市共组织42个专利产品参展6·18中国·海峡项目成果交易会;31个项目入选省专利技术实施与产业化项目,共获项目经费583万元,有效推动了企业专利成果的产业化。
(四)培育高新产业,推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一方面,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我市立足资源优势和区位优势,大力培育发展具有前瞻性、市场前景广、带动系数大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发展新能源、生物医药、新材料等三大产业。目前,我市有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26家,已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和竞争优势。如:宁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和时代新能源有限公司,目前已拥有硕士以上人才949人,其中博士113人,海归68人,获得“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等荣誉,先后承担了“国家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福建省引进重大科研平台”等各类国家级、省级重大项目。另一方面,强力推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大力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积极扩大“中国中小电机之都”、“中国民营船舶修造基地”、“中国食用菌之都”、“中国大黄鱼之乡”等区域品牌影响力,初步形成了电机电器、船舶修造、汽摩配件、生物医药等九大区域特色主导产业。闽东电机产业集群被列入科技部创新基金项目,已累计获扶持资金3650多万。国家级产业化基地建设加快推进,与省科技厅共建高性能伺服电机产业项目稳步推进,安波、亚南两家企业的两个项目已被列入省级科技重大专项,目前已获得扶持资金600万。继续推进星火计划、国家农转金、科技富民强县等专项的组织实施,推动大黄鱼海上养殖成为我省最具特色和优势的水产养殖业,促进紫菜、海带等藻类深加工产品的市场份额不断扩大,养殖及加工年产值达15亿元以上。
(五)拓展合作空间,深化宁台交流合作。2010年以来,我市共申报闽台科技合作项目7项,立项6项,获得科技经费400万元。在闽台合作基地建设方面,我市组织推荐福鼎海鸥水产食品公司、福建闽威实业有限公司申报闽台科技合作基地,福建思科通科技电子有限公司、福鼎市华益机车部件厂申报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目前,福鼎海鸥水产食品公司和福建闽威实业有限公司被省科技厅列为“闽台水产养殖加工(闽东)科技合作基地”成员单位。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科技创新和服务平台建设滞后。全省除宁德、南平2市外,福州、厦门、漳州、泉州、龙岩、莆田、三明等7个设区市都已获批建立了高新技术开发区(园区),全省科技企业孵化器也发展到76个,而我市高新区尚在筹划之中,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也面临资金筹措等诸多困难。科技成果转化和服务平台建设明显滞后于全省,制约了高新技术企业和产业的培育发展。全省高新技术企业达1779家,我市高新技术企业只有26家;2015年1-9月份,全省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15.2%,我市仅为12.6%。因此,如何加快建设面向产业集群的公共科技服务平台,为产业技术升级提供科技支撑,突破高新产业发展的迟滞状态,成为今后科技发展的紧迫任务。
(二)科研机构和人才匮乏。我市大部分企业没有建立独立的研发机构,自主创新能力不足,科技人才总量偏少,部分中小企业甚至连一个研发人员也没有。从人才分布来看,教育、卫生系统人才多,工业企业人才少。如周宁县近90%专业技术人才集中在文化、卫生、教育部门,企业所占比例小,特别是高技能高职称人才更少,难以有效服务经济发展。虽然我市出台了一系列吸引人才来宁工作的优惠政策,但由于经济基础比较薄弱等原因,在职称评聘、生活待遇等方面落实不到位,中小型企业“引进人才难、留住人才更难”,致使产业技术人才短缺,特别是缺乏高层次、高技能人才、高科技产业领军人物和复合型人才,直接制约了科研创新能力。
(三)企业自主创新动力不足。我市多数企业科技意识不强,规模偏小,承受科研开发风险的能力有限,依靠自主创新求发展的内在动力不足,很多企业只满足于追求短期的企业利润,缺乏长远的目标和发展后劲。主要表现为企业研发经费投入偏少,大部分企业没有设立内部研发机构,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和产品少。产业结构层次低,传统中小企业比重大,“吃资源、保传统、老工艺”仍然是不少企业生存的主要方式,产品靠仿制生产,以低价的劳动力成本优势参与市场竞争。
(四)科技经费投入不足。《福建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和完善以财政拨款、企业投入、金融信贷、社会资金投入相结合的多渠道、多层次的科学技术投入体系。”总的来看,我市对科技的投入不足。一是财政投入不足。科技进步“一法一例”都要求财政用于科技经费的增长幅度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幅度。我市科技发展十二五规划中提出每年财政科技投入增长10%的目标,2014年我市科技三项费用投入517万元,在全省各设区市科技三项经费排名中列末位,2015年的科技三项费用投入437万元,与每年财政科技投入增长10%的目标相距甚远。各县(市、区)也都普遍存在财政科技投入不足的问题。二是企业投入较少。多数中小企业重生产轻科研,对科研投入“舍不得”、“不值得”的想法比较普遍,用于研发的投入很少或基本没有,在产学研合作中,重当前而轻长远,往往追求短平快的项目,不愿为那些技术含量高、研发周期长、有相当难度的长线项目投入资金。三是以财政拨款、企业投入、金融信贷、社会资金投入相结合的科技投入体系尚未建立完善。缺乏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担保、贷款贴息、科技保险等方面的政策支撑,企业融资水平较低,制约了企业进一步做大做强。
(五)科技成果转化不畅。我市高校、科研院所技术转移和成果转化服务体系还不完善,与企业的创新资源互动不足,产学研用存在一定程度的脱节。一方面是由于产业基础薄弱、企业规模偏小、市场开拓能力不强,一些高新科研成果嫁接不进来,如食用菌、机械制造等产业由于缺乏高科技的支撑,还处于简单的初加工、代加工阶段;另一方面是由于企业投入动力不足、利益分配机制不明确等问题,许多技术成果闲置,如银耳多糖提取技术虽然引进应用多年,至今仍无一个具有响亮品牌和较高市场占有率的终端产品。
(六)基层科技服务力量薄弱。长期以来,市县两级科技管理部门存在人员编制少、行政执法和调控职能薄弱的状况,基层科技工作存在较多困难。如霞浦原有的茶科所、水技站、良种场、种猪场等形同虚设,无法为群众、法人或企业提供良好的科技服务。寿宁一些乡镇的农技站在农业科技的推广应用方面远远跟不上产业发展的需要。周宁仅有的一个科技服务中介机构“周宁县生产力促进中心”,因人员紧缺而名存实亡。
三、意见和建议
(一)完善创新体系,加强科技平台建设。进一步完善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一是加强研发平台建设。大力推进国家、省级高新区以及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和特色产业基地申报力度,近期重点指导和推动福安市开展“福建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建工作;加大省级、市级企业工程技术中心培育扶持力度,鼓励企业之间、企业与高校之间建立技术联盟,努力建立一批国家级、省级工程技术中心和科技产业化基地。二是优化公共服务平台。《福建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第六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区域技术创新公共服务平台,支撑区域科学技术创新体系。”要加快宁德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建设进度,重点做大做强蕉城核心区海洋渔业特色优势产业,充分发挥园区对区域现代农业发展的带动作用。推进省科技厅与宁德市政府合作的高性能伺服电机产业项目加快建设。加快市科技服务中心建设,争取早日竣工并投入使用。推动福安经济开发区电机电器孵化器、三祥新材股份有限公司新材料孵化器、食用菌科技企业创业服务中心、宁德市生物医药孵化器投用。同时,要培育发展一批面向自主创新的科技信息咨询服务机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
(二)优化引智环境,加强科技人才队伍建设。一是进一步建立健全引进人才机制,完善科技人才表彰激励机制,提供更好的待遇,创造条件为人才创新发展提供平台,发挥他们的引领带动作用。建立闽东籍在外人才信息库,千方百计引进在外高端人才回闽东领军创业。二是以企业需求为导向,重视主导产业高层次专业人才、高技能人才培养。大力发展职业教育,采取校企合作、订单培训等方式,为企业培养技术人才。三是健全完善党政领导联系优秀专家制度,破除人才市场各种体制性障碍,维护科技人才在创新活动中的合法权益,确保充分发挥科技人才的潜力和优势。
(三)激励自主创新,激发企业技术创新积极性。一是加强宣传。科技局等政府相关部门要为企业创新搭建平台,经常性地开展企业创新培训、宣讲活动、创新创业创意竞赛,在企业范围内大力宣传自主创新理念,提高企业创新意识。二是加强政策引导。充分运用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制定出台激励企业科技创新政策,对研发机构健全、研发投入比例高、发明专利多、新产品开发多的企业,加大奖励力度。三是依据产业需求和市场导向,围绕新一代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高性能伺服电机等领域,组织实施若干个科技重大专项,努力培育形成一批集研发、设计、制造于一体的科技型骨干企业,支持以企业为主承担科技重大专项,推动企业家和企业管理者在技术创新决策、研发投入、科研组织、成果转化中发挥主体作用。四是继续施行专利提升行动计划。探索建立专利评价体系,优化专利的申请和评选,加快专利转化生产力,推进专利技术产业化。完善知识产权执法体系,建立“市带县”、“三合一”专利联合执法机制,提高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建立特色产业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机制,最大限度保护专利人创新成果,切实维护专利发明人和企业的合法权益。
(四)拓宽资金渠道,提高科技经费投入。一是努力畅通融资渠道。由政府部门牵头,不定期组织召开银企联席会,鼓励金融机构加强和改善对高新技术企业,特别是科技型中小企业的金融服务,对重大产业项目、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给予优惠的信贷支持。积极推进企业专利权质押融资贷款工作,鼓励引导社会资本投资参股处于种子期、初创期的企业。二是加大财政科技投入。努力建立财政科技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坚持财政资金与企业科技项目挂钩,探索建立重大科技成果购买补助、创新型企业创新成果补助等科技经费后补助方式,强化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探索设立政府、企业、科研单位和其它社会资金多方参与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为企业科技创新提供资金支持。三是积极争取上级支持。主动与上级有关部门跟踪对接,帮助企业争取国家创新基金、科技重大专项和“863”等国家级、省级科技项目和资金支持。落实好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技术交易税收优惠、研发设备加速折旧等相关政策。
(五)提升服务水平,提高科技成果转化率。一是充分发挥科技主管部门综合管理协调的职能作用及基层农技站公共服务、科技示范的作用。二是利用“5·18”、“6·18”、“9·8”、院士工作站等平台,突出做好共性技术转化、创新成果信息服务和技术交易市场建设。三是支持科技人员、科研机构和企业家利用创新成果创办科技型企业,吸引海外留学人员、省外科研团队和科技人员携带创新成果来宁创业。四是对接引进创新资源。大力促进我市企业与全国高校、科研院所建立合作关系,在我市产业发展各个领域布局建设一批高水平研发机构。五是鼓励各有关单位建立创新平台(仪器、设备)共享机制,灵活使用共享创新平台资源,提高平台利用率。六是探索建立“一站式”公众创新服务平台,为广大创新民众提供创新咨询、模拟论证、专利申报、中试服务、成果对接等“一站式”创新服务,吸引更多民众了解创新,参与万众创新。
宁德市人大常委会
科技进步工作调研组
2015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