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人大网消息
宁德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胡 楠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以及习总书记对科技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和《福建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认真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全面实施“一二三”发展战略,积极营造优质政策环境,引导激励创新投入,引进培养创新人才,引联搭建创新平台,着力提升科技创新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引领和支撑作用,全市创新生态环境持续优化,创新主体活力进一步激发,创新型宁德建设迈出坚实步伐。
一、总体情况
2016年以来,我市全社会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投入持续提高,2016-2018连续三年增幅居全省首位,2019年研发经费投入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为1.70%,基本达到全省1.78%的平均水平;科技创新能力不断加强,省级以上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企业技术中心81家,省级以上众创空间数量11家,专利申请量年均增长22.2%,其中发明专利申请量占申请总量比重25.4%,发明专利授权数4.9件/万人,专利申请量4393件,获得国家、省、市科技奖36项;高新技术企业稳步发展,拥有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106家,省创新型企业52家,并实现亿元以上产值的高新技术企业数量较“十二五”时期翻了一番。
二、主要做法和成效
(一)健全创新引领政策体系。一是积极宣传引导。市政府及有关部门高度重视科技进步“一法一例”宣传引导普及,通过组织开展科技政策入园进企行动、举办科技惠企政策解读培训、印发科技政策汇编等形式,进一步扩大《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福建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宣传面和知晓率。各相关部门充分利用好一年一度的“科技人才活动周”“全国科普日”“知识产权宣传周”等系列活动做好宣传,《科技日报》《福建日报》等新闻媒体多次专题报道我市科技创新工作成效,科技工作的社会影响面进一步扩大。二是制定规范性政策配套文件。市委、市政府先后研究出台《关于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建设创新型宁德的决定》《建设创新型宁德实施方案》《促进民营企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措施》《宁德市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若干规定》等政策文件,进一步优化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政策环境。三是推动科技政策落实落细。打通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协调科技、税务、财政等部门,抓好科技惠企政策的宣传辅导和督促落实。2016-2019年,全市共减免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40.64亿元、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额38.35亿元,争取省级研发经费分段补助7000多万元,争取省级科技小巨人领军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奖励2400多万元,争取省级科技创新券补助422.6万元。
(二)引导激励科技创新投入。一是持续加强财政科技经费投入。自2013年起,市财政确保年初预算安排的科学技术支出增幅在10%以上,其中2016年至2020年“十三五”规划期间,市财政年初预算安排科学技术支出从2016年的2362万元递增至2020年的3602万元;2016年至2019年市本级科学技术支出分别为5076万元、3988万元、5836万元、6994万元,2020年1-8月市本级科学技术支出7186万元。财政科技经费支出主要用于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创新平台、科技创业创新领军人才、重点产业人才、科技特派员、企业研发经费分段补助、院地合作项目等奖励和补助。二是积极推进科技金融融合。通过宣传发动和协调对接,2019年我市科技型企业实际获发科技贷款39笔,金额16883万元,授信26笔,金额20173万元;2020年上半年获发科技贷款29笔,金额12574万元,客户数18户。
(三)促进企业成为技术创新主体。坚持企业主导,政府引导,深入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行动计划、科技小巨人领军企业培育行动计划。到目前,全市共培育认定科技型中小企业62家、科技小巨人领军企业97家、省级高新技术企业103家、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106家。与“十二五”末相比,科技型中小企业数量增长三倍,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翻了一番。青拓集团承担的福建省不锈钢产业创新中心被认定为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试点单位。上汽集团宁德基地等3家企业申报2020年省级智能制造试点示范企业项目通过专家初审,思客琦等4家企业申报2020年度福建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与智能制造装备产品通过专家初步评审,今年我市可望实现省级智能制造试点示范企业及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与智能制造装备认定零的突破。建立传统产业重点创新产品库,目前在库培育21个产品,对入库创新产品经考核对产业转型升级带动作用明显的创新产品给予重点奖劢。2016年以来获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立项2项、资助经费1.8亿元,获省科技计划项目立项197项、资助经费10305万元。2019年我市研发投入强度(R&D占GDP比重)为1.70%,居全省第四位(厦门2.98%、福州2.15%、龙岩1.91%),投入强度从“十二五”末的全省第八位上升到第四位。全市高技术产业增加值增长24.6%,对全市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长的贡献率为61.8%,拉动全市经济增长5.7个百分点。
(四)加强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坚持多方投入、稳定支持,依托高校、科研院所、园区、企业组建科技创新平台。到目前,全市已建立1个国家级农业科技园区,拥有国家级重点实验室1家(海鸥水产大黄鱼育种)、国家级工程研究中心1家(宁德时代电化学储能技术),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1家(广生堂药业),省级重点实验室9家、省级工程研究中心4家、省级企业技术中心22家、省级新型研发机构2家、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45家。鼓励企业以产学研合作形式,联合高校科研院所创建科技成果产业化基地和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目前已建立省级科技成果产业化基地和产学研合作示范基地2家、产业技术创新重点战略联盟2个。加强宁台科技合作,建立省闽台科技合作基地2个。深入开展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活动,推进建设一批规范化、专业化、便利化的众创空间和科技企业孵化器,全市共培育认定国家级、省级、市级众创空间1家、10家和18家,国家级、省级星创天地3家和5家,市创业创新示范中心已投入使用。通过全市上下的不懈努力,2019年9月能源器件省创新实验室正式获批建设,成为全省首批4家创新实验室之一。实验室以“边建设边研发”的模式开展研究,已经在高能量密度锂离子电池技术等方面取得技术突破,全固态电池技术、金属锂电池技术等基础研究取得了进展,相关技术水平均处于国际前列。
(五)科技创新助推乡村振兴。认真按照“选认好、服务好、保障好”的要求,把科技特派员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继续抓好抓实,实现省级科技特派员乡镇全覆盖,助推乡村振兴。到目前,全市共推荐认定省级科技特派员385名,实现省级科技特派员乡镇全覆盖;认定市级科技特派员623名、选认县级科技特派员515名,有力推动了行政村科技服务全覆盖。2016年以来,省、市、县三级科技特派员共引进农作物新品种242个、新技术252项,实施科技开发项目165项,建立绿色食品基地30万亩,培训农民5万多人次,服务农户13194户,有效推动了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发展。同时,依托农业科研和技术推广机构,开展良种培育、丰产栽培、健康养殖等关键技术研发攻关,为乡村振兴提供技术支持。
(六)加强科技人才队伍建设。以充分发挥科技人才创新创业活力为核心,着力改革人才引进、培养和使用机制,围绕市委“1+5”人才政策体系,先后出台了科技创新、创业领军人才遴选办法等政策措施。组织实施“海纳百川”高端人才聚集计划。积极组织科技人员申报科技技术奖,2016年以来共获省科技奖一等奖1项、二等奖5项、三等奖10项,建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3家。宁德时代和安波电机获省政府质量奖、品品香茶叶获评省级工业企业“质量标杆”称号。截止2019年底共引进、培育了国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等省级以上高层次人才300多人,各类市场紧缺急需专业人才6000多人。据统计,目前全市共有各类人才28.5万人,其中77人被确认为福建省引进高层次人才(ABC类),2702人被确认为福建省工科类青年专业人才;630人被认定为宁德市引进高层次人才,1573人被认定为宁德市“天湖人才”。
(七)促进产学研及科技成果转化。市政府分别与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人民大学、厦门大学、华侨大学、福建工程学院等高校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在发展战略研究、技术研发创新、科技成果转化、人才交流培养等方面开展战略合作。特别是2016年制定了《宁德市厦门大学产学研资助经费管理办法》,设立“宁德市厦门大学产学研资助经费”,以项目资助的形式,吸引高校科研院所成果到我市转移转化,截止目前,共有14项科技成果获得立项并给予100万元补助;加大与中科院合作,鼓励龙头企业联合中科院研究所共同争取福建省中科院STS计划项目,开展行业关键技术、前沿技术、先导技术的引进和研究,截止目前共有17项中科院STS计划项目获得1230万元补助。出台了《宁德市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若干规定》,明确了市属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等市级事业单位对其持有的科技成果,可以自主决定采取转让、许可、合作或者作价投资等方式开展转移转化活动;科技成果完成人、转化贡献人员个人奖励不纳入单位工资总额基数,鼓励兼职从事科技成果转化或离岗创业;对科技成果完成人、转化贡献人员奖励比例,明确按不低于70%的比例提取。出台了《宁德市技术转移中心管理办法(暂行)》,加快建立与完善自主创新与技术转移体系,对经认定获得国家、省级、市级技术转移中心,分别给予国家级20万元、省级10万元、市级5万元补助,有力促进技术转移机构发展。
(八)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运用服务能力。“十三五”期间(2016年至2020年4月),全市专利申请累计17296件,授权累计10489件,较“十二五”时期分别增长98%及72.97%。专利申请量年均增长率为22.2%,超过“十三五”规划提出的“专利申请量年均增长15%以上”。发明专利申请4393件,占申请总量的25.4%,完成“十三五”规划提出的“发明专利申请量占申请总量比重达20%以上”。PCT申请1694件,与“十二五”时期的29件相比,增幅高达58倍。每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从2015年的1.593件提升至2020年8月的5.247件,全省排名由五进四。加大专利申请资助力度,累计受理资助申请1927件,金额达624.6万元。到目前,已完成省专利导航项目2项,补助资金28万元,立项市级专利导航项目3项,补助资金40万元。全市共有12项专利荣获省专利奖,其中特等奖1项、一等奖1项、二等奖2项、三等奖8项;2项专利荣获中国专利优秀奖。截止目前,共有国家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25家、省级41家、市级142家。
(九)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一是加强“院士专家工作站”建设。截止目前,我市共建立15家院士专家工作站。二是着力提高青少年创新实践能力和培育科技创新后备人才。2019年来,我市参加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创下了好成绩,共获得学生科技创新项目一等奖2项,二等奖9项,三等奖33项;选拔20支队伍参加省青少年机器人竞赛,共获得一等奖11项,二等奖10项,三等奖19项。三是积极推动学会服务站建设。我市共建立16家学会服务站,其中国家级学会服务站6家。四是组织“院士专家宁德行”助力高质量发展。2019年市科协邀请中国工程院、中国科学院院士及其团队专家莅宁开展活动7场,参加活动的有两院院士5名,国际宇航院院士1名,专家近50名。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虽然我市在科技进步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一是中小企业自主创新动力不足。我市中小企业中传统产业比重大,“吃资源、保传统、老工艺”仍是不少企业生存的主要方式,产品结构层次低,缺乏长远目标和发展后劲。多数中小企业科技创新意识不强,没有建立独立的研发机构,承受科研开发风险的能力有限,依靠自主创新求发展的内在动力不足。企业创新研发投入不够重视,财政激励投入和有效引导力度还比较有限,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和产品少。二是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滞后。全市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只有106家(全省倒二),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规划建设尚未启动,集聚带动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能力不强,制约了高新技术企业的培育发展。三是科技人才匮乏。高校和科研院所少,科技人才总量不足、层次偏低。虽然出台了一系列吸引人才来宁工作的优惠政策,但由于受地方经济发展水平制约,引进和留住人才吸引力不大,特别是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和高科技产业领军人物缺乏。同时,企业的人才意识不强,舍不得在引才引智上加大投入。四是基层科技管理工作力量不足。目前,大部分县科技行政管理职能被并入发改部门,基层科技管理力量薄弱,一定程度上弱化了科技部门职能的发挥。
四、下一步工作思路
(一)培育壮大科技创新企业群体。“十四五”期间重点在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先进制造与自动化等领域以及新能源汽车上下游产业企业中择优培育科技创新企业,同时要加大传统中小企业科技创新和提质增效,通过研发经费分段补助、科技项目经费扶持等激励措施,引导中小企业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建立健全企业内部研发机构,引进培养中高端研发人员,逐步形成强大创新活力,推动我市中小企业健康发展。
(二)推动高水平创新平台建设。“十四五”期间重点建立和完善中国福建能源器件科学与技术创新实验室,推动创新实验室人员编制、建设和运行经费等要素的落实,将其作为提升宁德区域创新能力的基础性、核心性“科技一号工程”来抓。积极推进宁德职业技术学院、新能源科技、三祥新材等企事业单位申报创建省级重点实验室。提升市创业创新示范中心建设水平,实现规范化、专业化运营,充分发挥其科技孵化、创新示范功能,争创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
(三)积极推进产业链和创新链有机融合。“十四五”期间重点围绕我市锂电新能源、新能源汽车、冶金不锈钢、铜材料等四大主导产业以及生物与新医药、海洋科技等新兴产业,加强调查研究,入库一批有质量、可持续的后备项目,争取一批项目纳入国家、省科技专项计划盘子,聚焦凝练一批产业发展关键核心技术,组织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开展联合研究攻关,有效提升产业链科技创新能力和水平。引导和支持我市电机电器、化油器、食品加工、合成革等传统产业加大产品创新投入,加强新技术攻关、新产品研发、新工艺推广、新设备投入,促进传统产业产品向价值链高端发展,促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
(四)深化以“用”为导向的产学研合作。“十四五”期间认定一批省、市级科技成果产业化基地和产学研合作示范基地;培育认定一批市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巩固提高电机电器、大黄鱼2个省级重点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建设水平。加大推进与中科院、清华、北大、厦大、华大等高校科研院所的战略合作,对接落地一批产学研合作项目。
(五)推动科技特派员工作迈上新台阶。“十四五”期间要在省级科技特派员乡镇全覆盖的基础上带动市、县科技特派员服务向行政村全覆盖。加强科技特派员日常管理和服务指导,做好我市优秀科技特派员和科技特派员优秀成果的宣传推广工作,推动科技特派员真正成为我市乡村振兴的重要力量,充分发挥其更大的作用。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