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人大网消息
市人民政府:
10月23日,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胡楠所作的关于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
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近年来,市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能较好履行国有资产的综合管理职能,不断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优化资产配置,加强资产使用、处置和收益监管,较好地保障了单位和部门有效履行职能,有效推动了经济社会事业健康发展。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中指出,当前我市国有资产管理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就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专项报告方面,部分单位固定资产账实不符;有的单位办公业务用房因历史遗留问题未办理竣工结算及产权登记;公共基础设施资产底数不清、统计不完整;资产处置存在程序不合规、流程繁锁等薄弱环节;基层管理力量不足等。从综合报告看,企业国有资产总量小,受限制资产、公益性资产等非经营性资产占比高,影响企业盈利能力,企业转型升级难度大的问题突出,国有自然资源资产报告内容还不够完整。为此,提出如下意见:
一、强化监管意识, 落实监管职责。政府及相关部门要提高对国有资产管理重要性认识,克服“重资金、轻资产”“重购置、轻管理”的思想,把国有资产管理作为单位的重要工作来抓,压实监管责任。一是强化落实综合管理职责,财政部门要利用管理资金的优势,统配统管资产,严把国有资产“入口”、抓牢“使用”,筑牢“出口”关;二是强化落实具体监管职责,主管部门要加强本部门国有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等事项的审核和日常监督管理,结合单位实际情况,进一步厘清所属单位资产状况,做到底数清楚、账实相符;三是强化落实管理主体职责,健全资产购置、验收、保管、使用等内控制度,落实具体管理人员,明确管理责任,强化资产从“入口”到“出口”各环节动态管理。
二、夯实基础工作,提高资产效益。一是健全完善数据基础。做好公共基础设施资产登记入账和管理工作;具备转固定资产条件的竣工项目,要加快办理相关手续,做好财务决算等基础工作。二是做好定期盘点工作。及时掌握资产的结构、数量、质量,做到“家底”常清、情况常明,有效防止资产管理上的前清后乱,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完整。三是细化日常管理。坚持规范化管理,强化资产配置、租用、进场交易、处置等各个环节管理。四是优化处置程序。制定便于实际操作、符合相关规定、简化处置流程的工作办法,切实解决“销账难”问题。五是切实提高使用效益。盘活闲置资产,实现部门间资产统筹调剂和合理流动;提高闲置资产变现率,运用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避免国有资产流失。
三、改进管理办法,提升管理水平。一是注重解决遗留问题。政府要协调相关部门,抓紧对历史遗留问题深入调研,划清责任,分类处理,统筹推进权证不全、权属不清等历史遗留问题解决,在此基础上对产权进行全面确认登记。二是综合运用各类监管手段。将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列入审计、监察重要内容,健全考核奖惩办法,完善激励约束机制,提高国有资产管理积极性。三是创新资产管理办法。人员配备薄弱的基层单位可以借助第三方的力量,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委托有资质的审计机构对本单位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定期核对有关账目,确保账账、账卡、账实相符。
四、坚持改革发展,实现保值增值。深化国有资产监管体制改革,以管资本为重点,推进加强国有企业资产管理;进一步支持市属国企做大做强做优,加强管理人员能力素质培养,强化企业间互利合作,突出主责主业,积极稳妥经营,防范化解国企债务风险,最大程度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整合加强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职能,组织开展自然资源资产确权登记工作,摸清底数,核实资产、加强管理、规范处置,有效推进国有自然资源资产估值、保护、开发和利用。
以上审议意见,请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及我省实施办法和《宁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研究办理,自收到审议意见之日起九十日内,将研究处理情况书面报告市人大常委会。
宁德市人大常委会
2020年10月30日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
市委办、市政府办,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市财政局、审计局、自然资源局、国资委,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宁德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0年10月3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