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四届人大会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

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2020年10月23日在宁德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上)

作者:佚名文章来源:宁德人大网更新时间:2020-12-4 16:28:18

  宁德人大网消息

  宁德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中共宁德市委关于建立市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通知》要求和市人大常委会工作安排,现就我市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国有资产总体情况

  (一)企业国有资产

  根据企业财务决算数据,2019年,市国资委所出资企业资产总额578.71亿元,负债总额334.30亿元,所有者权益244.41亿元,资产负债率57.77%。2019年度企业累计实现营业收入30.44亿元,同比增长16.09%;利润总额11.40亿元,同比增长59.40%;上缴税金总额2.58亿元,同比增长12.95%。

  2019年,县(市、区)国有企业资产总额661.99亿元,负债总额485.32亿元,所有者权益总额176.67亿元,资产负债率73.31%;2019年,实现营业收入6.71亿元,利润总额0.74亿元,上交税费总额0.95亿元。

  (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

  2019年,全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总额463.6亿元,负债总额141.89亿元,净资产321.71亿元。其中,行政单位资产总额139.4亿元,事业单位资产总额324.2亿元。分市直和县(市、区)情况是:

  1.市直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情况。2019年,市直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总额111.18亿元,负债总额37.5亿元,净资产73.68亿元。其中,行政单位资产总额17.58亿元,事业单位资产总额93.6 亿元。

  2.县(市、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情况。2019年,县(市、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总额352.42亿元,负债总额104.39亿元,净资产248.03亿元。其中,行政单位资产总额121.81亿元,事业单位资产总额230.6亿元。

  根据2019年统计汇总全市文物的数据,全市不可移动文物6052处,国有产权可移动文物18684件(套)。

  (三)国有自然资源资产

  1.土地资源情况。根据2018年度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成果,宁德市土地利用总面积134.33万公顷,其中,国有和集体耕地16.29万公顷,园地9.55万公顷,林地85.45万公顷,草地4.54万公顷。

  2.海洋资源情况。根据《宁德市海洋功能区划(2013-2020年)》,我市所辖海域面积约8242平方千米(计算至领海外部界线),大陆岸线1046千米;根据《福建省海岛保护规划》,全市海岛619个,其中,有居民海岛37个,无居民海岛582个。

  3.矿产资源概况。截至2019年底,全市已发现各种矿产资源种数51种,探明资源储量的矿产21种,其中,金属矿产11种;非金属矿产9种;水气矿产1种。探明有资源储量的矿区60个,其中,大型2处、中型10处、小型48处。

  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情况

  (一)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一是落实出资人主责,改进国资监管。深化以管资本为主的国资监管改革,先后制定修订34项配套文件,形成了“1+N”国资监管政策体系;重新梳理国资监管权责清单,确定权责事项29项,其中内部审批(审核)事项16项,其他权责事项13项,国资监管制度机制改革基本完成。二是完成主业调整,优化国有资本布局。印发《深化市属国有企业改革实施方案》,将市国投公司、交投集团、城建集团、三都澳新区公司等4家市国资委所出资企业的主业总数从14个缩减至10个,推动集团内部资源整合和集团间非主业整合。稳妥推进经营性事业单位转企改制,11家经营类事业单位已全部退出事业单位序列。加快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等工作,指导市国资委所出资企业新推进混改项目13个,总投资180.74亿元。三是深化企业人事、薪酬、考核制度改革。指导企业实施“瘦身健体”计划,督促指导闽东电力公司“减人不减资”推进水电主业机构改革,稳妥解决长期以来机构臃肿、人员冗杂等问题。推进人事人才制度改革,制定出台《关于加强市属国有企业人才队伍建设的若干措施》等人才政策,为市属国企引才、育才、留才提供了政策保障。2019年,市属国企共招收新员工228名。加快推进薪酬制度和经营业绩考核改革,各企业基本完成内部薪酬分配、绩效管理等体制机制的重新设计与优化,完善绩效激励约束和收入分配调控机制。四是加强党对国企的全面领导。督促指导企业将党建工作要求写入公司章程。修订完善《宁德市国资委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进一步明确企业党建工作的领导班子责任、“第一责任人”职责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企业年度党建工作责任制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考核内容。定期开展年度市属国企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考核。

  (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一是夯实资产管理基础工作,严把出入关。落实资产配置管理,强化配置程序、标准约束性,有效地推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的有机结合。规范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程序,提高资产使用效率,加强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对资产处置收入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杜绝“小金库”,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积极提高资产管理科学化、精细化、专业化水平,在全省率先开展市直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绩效评价试点工作。二是规范资产处置管理,强化资产处置监管。认真落实《宁德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定和宁德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规定的通知》,严格按照审批权限和处置流程办理各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处置事项,确保资产处置合法合规、转让公开、保值增值,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加大对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对发现突出问题限期整改。搭建资产管理网络监管体系,及时对全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系统进行升级,提升资产管理水平。三是推行实施进场交易制度,规范国有资产交易行为。严格落实《关于规范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交易行为的通知》《宁德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进场交易规则(试行)的通知》,规范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售等交易行为。加强国有资产收益管理,明确规定了行政事业单位出租、出售国有资产形成的收入属国家所有,按照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上缴财政专户,由财政统筹安排。四是开展闲置资产清查,积极推进闲置资产处置。成立市直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处置工作小组,开展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土地及房屋资产情况清查工作。据摸底统计,市直行政事业单位闲置、出租出借土地及房屋资产共计120处,涉及31个单位,对两证齐全的51处资产进行梳理,按先易后难分步开展资产划转处置工作。五是认真做好行政事业单位房屋出租租金减免工作。积极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出台具体措施对承租我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类经营性房产的1594户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免收2020年2月至4月共三个月租金3783万元,支持受疫情影响的租户渡过难关。

  (三)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一是根据福建省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总体工作方案,借鉴厦门市、晋江市、武夷山市等试点经验和成果,结合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工作,扎实推进全市自然资源统一确权工作。二是建立健全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制度,对自然资源利用状况进行动态监测,对自然资源实行生态空间用途管制制度。三是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严守耕地红线,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将省政府下达我市的219万亩耕地保有量、182.24万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分解下达至各县(市、区),并督促属地政府切实履行耕地保护主体责任。四是加强围填海管控工作。严格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滨海湿地保护严格管控围填海的通知》,除国家重大项目外,全面禁止新增围填海项目,上汽宁德基地项目作为全国首宗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得以解决。五是完善节约集约利用制度,全面推进建设用地总量和强度“双控”,实行人地挂钩机制。完善自然资源执法机制,强化执法力量,防止自然资源资产流失。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企业国有资产方面,资产总量小,受限制资产、公益性资产等非经营性资产占比高,影响企业自营盈利能力,企业转型升级难度大;企业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少,人员配置结构不够合理等。(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方面,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结合的不够紧密,个别单位资产信息化管理综合平台信息不够完善,单位资产管理配套制度体系有待完善,内控制度不够健全规范等。(三)国有自然资源资产方面,部分新政策、新工作,如: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委托代理机制、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等,各地尚无实际操作的细则和经验;有的工作属新部门新整合的工作,还处于调查摸底阶段等。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企业国有资产方面。一是深化监管服务,进一步优化国资监管机制。坚持以管资本为主进一步推进国资监管职能转变,落实“放管服”改革,完善工作流程,提升监管效能和服务水平。突出出资人主责,落实分层分类监管,实现由直接监管向清单式、章程化管理转变,由侧重事前审核审批向侧重事中、事后评价监督转变。完善企业内部控制,在资产交易监督、投资管控和项目管理、财务管理、内控审计等方面依法监管,加强常态化监督检查。认真落实向人大报告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自觉接受人大评议和监督。二是坚持改革发展,攻坚国企改革目标任务。按照中央、省、市部署,制定和落实国有企业改革三年行动计划,落实改革目标责任分解,指导督促企业履行深化改革主体责任,推动国企改革不断向纵深推进。深化国企人才人事改革和薪酬考核制度改革,激发企业发展新动能,促进市属国企转型升级实现高质量发展超越。适时组织对企业深化改革情况进行“回头看”和评估,强化结果运用。三是加强企业合作,拓展国企发展空间。加快推进市属企业产业合作步伐,重点推进市交投集团与城建集团在充电桩基础设施、停车场、交通道路工程设计施工等项目合作,谋划各企业在设计、测绘、施工、造价咨询等业务间全面合作。推动企业在“大国资”框架下进行交流合作和资源共享,不断深化市属企业之间、市属企业与省企、央企、大型民企之间在技术、业务、市场、资本、人力等领域开展多维度互利合作,实现优势互补、共同发展。四是强化规划引领,提升企业自营能力和融资能力。强化规划引领,指导企业科学谋划“十四五”规划蓝图。加强投资经营引导,指导所出资企业对产业类似、功能雷同的权属企业和低效无效资产进行内部整合,突出主营业务发展,加快向经营性实体企业转型。统筹好融资促进和风险防控,督促指导所出资企业科学编制年度筹融资计划,努力拓宽融资渠道,充分利用各类资本资金市场,提高企业直接融资比重,降低融资成本,提高融资效益,保障企业生产和项目建设。

  (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方面。一是加强和改进国有资产管理。积极做好公共基础设施等资产登记入账和管理,坚持资产配置与各单位履行职能的需要相适应,优化新增资产配置管理,严格控制资产出租出借和对外投资,规范资产处置管理,加强资产收入管理。二是加强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建设。不断完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功能,及时更新系统数据,做到动态管理与静态管理相结合,进一步夯实资产管理基础。提高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月报、年报质量,建立“全面、准确、细化、动态”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基础数据库,做到“网账相符、账实相符”。三是加大监督检查管理力度。加强与纪检、审计部门的配合,进一步加大监督力度,将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的内容纳入日常检查监督范畴。加强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行为的监管,严格控制出租出借国有资产行为。严格执行国有资产处置制度,履行审批手续,规范处置行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进一步加强对国有资产收益的管理,规范收支行为,确保应收尽收和规范使用。四是健全资产管理机制。进一步建立健全资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人员,充实资产管理工作队伍,加强业务培训,提高资产管理人员业务素养和资产管理意识,增强责任感,有效推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工作。

  (三)国有自然资源资产方面。一是按照国家自然资源部和省自然资源厅的工作部署,在试点县先行开展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委托代理机制工作,并汇总上报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二是组织本辖区自然保护区、自然公园、水流、湿地、海域、森林开展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工作,夯实探明储量的矿产资源确权登记试点成果,对县级工作开展督促检查、数据质量抽查及成果汇总。三是根据省自然资源厅等10个部门联合下发的《福建省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重点任务分工方案》,推进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四是强化用地管理,全面推进建设用地总量和强度双控,随着新增项目引进落地,老项目“退城入园”转型升级,低效用地改造提升,着力培育四大主导产业发展,力争完成“十三五”期间单位GDP建设用地使用面积下降率的任务目标。五是持续强化自然资源执法工作,积极开展依法行政培训,大力提升执法人员能力素质,将执法工作和日常监管有机结合起来,有效遏制自然资源违法行为,切实保护自然资源资产。

  (四)国有企业党的建设方面。加强党的领导,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全面领导不动摇,实施“党建+”工程,把党的全面领导嵌入企业法人治理,融入企业管理全过程,充分发挥企业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狠抓国有企业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等各项制度的落实,提高党内政治生活质量。完善各级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逐级述职评议考核工作,抓好企业党建工作考核评价暂行办法的贯彻落实。持续抓好巡视巡察、省市主体责任检查、审计反馈意见等的督促整改落实。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一岗双责”,紧盯企业改革重组、投资建设、大宗采购、资产出租转让、财务管理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坚决查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为国资国企健康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