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四届人大会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

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2020年10月23日在宁德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上)

作者:佚名文章来源:宁德人大网更新时间:2020-12-4 16:25:22

  宁德人大网消息

  宁德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胡 楠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梁伟新市长委托,现就我市2019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全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情况。2019年,全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总额463.6亿元,负债总额141.89亿元,净资产321.71亿元。其中,行政单位资产总额139.4亿元,事业单位资产总额324.2亿元。分市直和县(市、区)情况是:

  1.市直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情况。2019年,市直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总额111.18亿元,负债总额37.5亿元,净资产73.68亿元。其中,行政单位资产总额17.58亿元,事业单位资产总额93.6 亿元。

  2.县(市、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情况。2019年,县(市、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总额352.42亿元,负债总额104.39亿元,净资产248.03亿元。其中,行政单位资产总额121.81亿元,事业单位资产总额230.6亿元。

  (二)文物情况。根据2019年统计汇总全市文物的数据,全市不可移动文物6052处,国有产权可移动文物18684件(套),其他文物631件(套)。

  二、主要工作措施

  1.夯实资产管理基础工作,提升管理规范化水平。一是严把国有资产“入口”、抓牢“使用”、筑牢“出口”关。落实资产配置管理,强化配置程序,严格配置标准,有效推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的有机结合。规范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程序,提高资产使用效率;加强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对资产处置收入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杜绝“小金库”,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二是积极做好市直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绩效评价试点工作。根据省财政厅的要求,我市在全省率先开展市直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绩效评价试点工作。结合工作实际,市医院、宁德师范学院等10个市直事业单位列为试点,对试点单位的资产管理制度建设、执行情况和效率指标等方面内容进行评价。三是认真做好全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年报、月报和公共基础设施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告等工作。及时组织培训,认真审核汇总,按时完成2019年全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月报、年报编报工作。

  2.规范资产处置管理,强化资产处置监管。一是认真落实市人民政府印发《宁德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定和宁德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规定的通知》(宁政〔2011〕11号)文件精神,在日常资产管理和资产处置中,严格按照审批权限和处置流程办理各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处置事项,确保资产处置合法合规、转让公开、保值增值,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国有资产。二是加大对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进一步规范资产管理。2020年8月,市财政局成立检查组对市体育局2019年国有资产管理使用情况重点是资产出租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该单位规范管理国有资产。三是搭建资产管理网络监管体系。及时对全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系统进行升级,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提升资产管理水平,建成从资产“入口”到“出口”全生命周期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体系,对资产的配置、使用、处置、收益等环节进行全程管理。

  3.推行实施进场交易制度,规范国有资产交易行为。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监察局和市审计局联合印发《关于规范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交易行为的通知》(宁财资〔2014〕3号),于2014年7月起执行。同时,为了增强进场交易可操作性,市财政局会同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印发《宁德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进场交易规则(试行)的通知》(宁财资〔2017〕43号),明确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出租、出售,须按规定统一进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公开竞价招租或交易,规范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售等交易行为。同时,加强国有资产收益管理,明确规定了行政事业单位出租、出售国有资产形成的收入属国家所有,按照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上缴财政专户,由财政统筹安排。

  4.开展闲置资产清查,积极推进闲置资产处置。为有效整合盘活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优化资源配置,进一步提高国有资产的使用效率,充实壮大国有企业实力和提高经营效益,由市政府办、财政局、国资委等部门组成市直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处置工作小组,下发《关于开展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土地及房屋资产清查处置工作的通知》(宁政办传〔2020〕18号),开展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土地及房屋资产情况清查工作。据摸底统计,市直行政事业单位闲置、出租出借土地及房屋资产共计120处,涉及31个单位,对两证齐全的51处资产进行梳理,按先易后难分步开展资产划转处置工作。

  5.认真做好行政事业单位房屋出租租金减免工作。积极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扎实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出台《宁德市财政局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减免企业房租和做好防控资产保障工作的通知》(宁财资〔2020〕3号)和《宁德市财政局 宁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疫情期间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性房产租金减免有关事项的通知》(宁财资〔2020〕7号),截至2020年6月30日,对承租我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类经营性房产的1594户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免收2020年2月至4月共三个月租金3783万元,有效降低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运营成本,支持受疫情影响的租户渡过难关。

  虽然,我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如: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结合还不够紧密;个别单位资产信息化管理综合平台数据还不够完善;单位资产管理配套制度有待完善,内控制度不够健全规范等。

  三、下一步工作任务

  1.加强和改进国有资产管理。积极做好公共基础设施等资产登记入账和管理,坚持资产配置与各单位履行职能的需要相适应,优化新增资产配置管理,严格控制资产出租出借和对外投资,规范资产处置管理,加强资产收入管理。

  2.加强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建设。不断完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功能,及时更新系统数据,做到动态管理与静态管理相结合,进一步夯实资产管理基础。进一步提高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月报、年报质量,建立“全面、准确、细化、动态”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基础数据库,各单位资产管理系统中的资产和实物资产要求保持一致,确实做到“网账相符、账实相符”,资产卡片信息要真实有效地反映单位实际资产的信息。

  3.加大监督检查管理力度。进一步加强市纪委监委、市财政局、市审计局的监督力度,将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内容纳入日常检查监督范畴。加强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行为的监管,严格控制出租出借国有资产行为。严格执行国有资产处置制度,履行审批手续,规范处置行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进一步加强对国有资产收益的管理,规范收支行为,确保应收尽收和规范使用。

  4.健全资产管理机制。进一步建立健全资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人员,充实资产管理工作队伍;加强业务培训,提高资产管理人员业务素养;加强政策宣传,提高资产管理意识,增强责任感,有效推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工作。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