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人大网消息
市人民政府:
2020年10月23日,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副市长胡楠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加快乡村产业振兴工作情况的报告》。
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市政府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的嘱托,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决策部署,乡村产业振兴体制机制不断完善,特色产业逐步发展壮大,发展动能持续增强,乡村产业振兴取得良好成效。但在产业发展质量、产业要素保障、产业组织化程度、三产融合发展等方面仍存在一些不足,与农业现代化、高质量发展超越的要求还存在差距。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以下意见:
一、进一步提升乡村产业发展质量。一要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入实施水产、茶叶、食用菌、水果、蔬菜、中药材、畜牧、林竹花卉和乡村旅游等“8+1”产业发展规划,立足沿海、山区、城郊等不同区域,因地制宜发展“人无我有、人有我优、人优我特”的乡村产业,加大对“一村一品”“一镇一业”“一县一个主导产业”的扶持力度,形成产业紧密相连、协调配套的块状经济。二要坚持质量兴农品牌强农。要加强优良品种培育、引进、推广,提高农产品品质。推进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和“一品一码”可追溯管理。积极开展农产品“三品一标”认证,加大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和名牌农产品培育宣传力度。
二、进一步激发乡村产业内生动力。一要着力提高农业组织化程度。大力培育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引导建立紧密的产业、要素、利益联接机制,实现合理分工、利益共享。重点扶持、壮大省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规模,发挥示范带动作用。落实企业总部经济、民营企业发展等政策措施,吸引域外大型企业、投资公司与我市农业龙头企业合作。二要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深化科技特派员制度,支持科技特派员按市场化运作方式,带技术、项目、资金到农村领办创办经济实体,或以科技成果和知识产权入股、资金入股、技术服务和租赁经营,建议出台宁德市级层面的扶持政策。分批次组织科技特派员能力素质以及专项实用技术培训,为科技特派员咨询、沟通、交流搭建信息平台,提高科技特派员服务能力。加强新型农民职业技能培训,支持职业院校扩招农村生源,壮大农村实用人才队伍。
三、进一步强化乡村产业振兴投入保障。一要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整合相关财政资金,加大各级财政对现代农业产业园、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品牌农业、设施农业等方面的投入力度。建议市财政比照扶持扶贫开发重点村政策,加强对产业薄弱村的帮扶。积极争取国债、专项债、产业发展信贷资金等用于发展乡村产业。二要加大社会资本引导力度。扎实推进蕉城、福鼎、古田、屏南、寿宁试点县产权制度改革,盘活农村、农民资产,增加村集体经济和农民收入。建议制定优惠政策,引进新业态的社会资本进入农村,投资兴办带动能力强、受益面广的乡村产业,让更多的资金、技术、人才等要素参与乡村产业振兴。三要鼓励金融机构服务“三农”。 用好用足国家普惠金融改革试验区政策红利,鼓励金融机构增加在“三农”领域特别是对乡村产业发展的贷款规模,进一步创新抵押担保方式,为乡村产业振兴提供更多、更有效的信贷支持。扩大农业政策性保险和特色农业保险的覆盖面,增强农业抗风险能力。
四、进一步推动乡村产业融合发展。一要延伸产业链。实施农产品加工提升工程,重点推进农产品采后商品化处理中心及冷藏库建设,补足农副产品仓储、保鲜、批发、运销短板,提高农产品产后商品化处理能力和农产品入市品级,不断提高农业产业的质量和效益。二要完善销售链。大力发展农村电商,扎实推进福安、古田“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试点县建设,继续实施现代农业智慧园和农业物联网应用示范基地项目,畅通农产品网络销售渠道,实现线上线下融合发展,让农民更多分享流通环节的增值收益。三要提升价值链。挖掘具有闽东特色的传统农耕文化、红色文化、民俗信仰等,推进农业优势特色产业与旅游、教育、文化、康养等产业深度融合,培育具有地域特色的休闲观光、文旅康养、新型服务业等乡村产业新业态,打造一批乡村旅游示范基地。
以上审议意见请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及我省实施办法和《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研究处理,自收到审议意见之日起九十日内,将研究处理情况送市人大常委会农经工委征求意见后,向常委会提出报告。
宁德市人大常委会
2020年10月30日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
市委办、市政府办,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文旅局、人社局、教育局、科技局、商务局、人行宁德支行。
宁德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0年10月3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