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人大网消息
宁德市人民政府、市法院、市检察院:
2020年10月23日,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市法院、市检察院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认为,自2018年1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我市各级各有关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对标对表、高位推动,全力以赴、攻坚克难,对黑恶势力及其背后“保护伞”不断掀起强大攻势,打掉了一批黑社会性质组织、恶势力集团、恶势力团伙以及黑恶势力“保护伞”,推动社会治安持续向好、群众安全感率不断提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较好成效。但也存在思想认识有所松懈、宣传发动不够持续深入、案件攻坚还需不断加强、“六清”行动推进不够平衡、行业整治力度还需不断加大等问题。为夺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面胜利,更好地服务我市全方位高质量发展超越,提出以下审议意见:
(一)深化思想认识,强化专项斗争政治自觉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深刻领会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决策部署,增强将专项斗争进行到底的政治自觉性,进一步强化打好专项斗争收官战的政治意志,以取得专项斗争全胜的战果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要深刻把握扫黑除恶的阶段性特点,认清将专项斗争进行到底的任务艰巨性,进一步强化同黑恶势力斗争到底的政治担当。政法机关要铆足干劲,慎终如始,发挥好主力军作用;行业主管部门要肩负起主体责任,全力加强行业整治,从源头上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要顺应人民群众新期待,进一步强化“民心是最大的政治”的政治立场,坚决摒弃厌战畏难和麻痹松劲情绪,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巩固和深化专项斗争成果,推动平安建设提高到新水平,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深入宣传发动,持续营造专项斗争浓厚氛围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依靠群众、发动群众,向黑恶势力发起强大宣传攻势,努力形成对黑恶势力人人喊打的局面,始终保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浓厚氛围。要立足正面引导,适时、适度、适量地精准报道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展情况、阶段性成效和突出亮点,不断彰显党委、政府扫黑除恶的坚定立场和决心。要进一步完善线索举报人保护制度和证人保护制度,消除群众对黑恶线索举报和作证的顾虑,健全举报奖励制度,及时向举报黑恶线索的群众兑现奖励,充分调动广大群众参与扫黑除恶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要深入报道扫黑除恶一线政法干警事迹,大力宣传弘扬“时代楷模”杨春先进事迹和崇高精神,确保正面声音占据绝对主流。
(三)坚持依法打击,保持专项斗争压倒性态势
当前,进入对黑恶势力的清剿阶段,要咬定青山不放松,以一鼓作气攻城拔寨之势,给黑恶势力持续痛击,决不让黑恶势力侥幸过关,以彻底清落实打的成果,以持续打保证清的彻底,向党和人民交出满意答卷。要坚持用好督导督办、提级办理、异地用警等方式,推动破解难点、痛点、堵点问题。要坚持办案标准不降低,越到收官阶段,越要把握好法律政策的标准,依法推进案件办理,严防“凑数”“突击”等现象的发生。要坚持依法办案,各级政法机关要坚持以审判为中心,坚持证据裁判,坚持正当程序,坚持正确适用法律,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司法,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铁案,不断提高执法司法公信力。
(四)加快推进“六清”,巩固专项斗争阶段成果
要集中优势力量向黑恶势力发起总攻,如期拿出“线索清仓”“逃犯清零”“案件清结”“伞网清除”“黑财清底”“行业清源”六张“清单”,力争每条线索、每起存量案件和每个突出问题都清彻底、清干净。要加快线索核查进度,完善反馈机制,畅通举报渠道,保质保量完成“线索清仓”任务。要全面落实办案责任,集中优势力量,加快办案进度,坚决打赢“案件清结”行动攻坚战。要加快“黑财清底”,对涉黑财产要“应查尽查、应扣尽扣、应收尽收”,并强化审执衔接,加大对已判决案件财产的处置力度。要深化“伞网清除”行动,深挖每起黑恶案件背后的“保护伞”“关系网”,及时移交相关线索,坚决清除害群之马。
(五)加强综合治理,健全扫黑除恶常态化机制
要加强行业整治,紧盯自然资源、建设工程、建筑材料等行业和“套路贷”、网络诈骗等新兴领域开展专项整治,坚持边打边治边建,强化扫黑除恶成员单位监管责任,实行“挂账促改”,协同推进扫黑除恶与行业领域综合治理,推动行业乱象整治到位。要夯实基层基础,以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为契机加强综合整治工作,加强民间组织管理,防止地方黑恶势力借老人会等形式插手把持基层政权,特别是2021年我市基层组织换届,要进一步规范村“两委”换届选举,严格落实村“两委”成员资格县级联审机制,把好村“两委”班子入口,选优配强村干部队伍,建强基层堡垒。要加强特殊人群的管理和服务,强化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防止未成年人参与涉黑恶违法犯罪。同时,要建立健全源头治理的防范整治机制、智能公开的举报奖励机制、打早打小的依法惩处机制、精准有效的督导督办机制、激励约束的考核评价机制、持续推进的组织领导机制等扫黑除恶常态化机制,持续提高扫黑除恶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不断巩固和深化专项斗争成果,推动我市平安建设迈上新台阶。
以上审议意见,请市人民政府、市法院、市检察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及我省实施办法的规定研究处理,自收到审议意见之日起九十日内,将研究处理情况报告市人大常委会。
宁德市人大常委会
2020年11月3日
抄送:市监委、市委办、市政府办、市扫黑办、市公安局、司法局、
民政局、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水利局、市场监
督管理局、交通运输局、海洋与渔业局。
宁德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