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四届人大会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

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作者:佚名文章来源:宁德人大网更新时间:2020-12-4 16:11:40

  宁德人大网消息

  宁德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20年监督工作计划,市人大常委会将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市法院、市检察院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的报告。为做好常委会审议前的相关工作,9月上中旬,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冯桂华带领部分市人大常委会委员、代表深入蕉城区、福安市、福鼎市、霞浦县、古田县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进行专题调研,调研组采取“听、查、看、访、问”等方式,召开座谈会,实地察看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行为发生地、重点行业整治场所等,查看线索台账,随机抽取、查阅案件卷宗,访谈案件举报人、受害人、公安干警、基层代表、干部群众等,线上线下收集调查问卷1160多份,广泛收集意见建议。同时,委托柘荣、屏南、周宁、寿宁县人大常委会对当地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开展调研,要求及时报送书面材料。调研组全面综合梳理我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措施和成效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是市委、市政府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的坚决行动。自2018年1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我市各级各有关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对标对表、高位推动,全力以赴、攻坚克难,对黑恶势力及其背后“保护伞”不断掀起强大攻势。截至今年9月底,全市共打掉黑社会性质组织8个、恶势力集团62个、恶势力团伙32个,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资产24.66亿元;起诉涉黑恶案件115件554人;全市法院共审结一、二审涉黑恶案件及“保护伞”案件156件803人。期间,涌现出“时代楷模”杨春同志为代表的一批先进典型,市公安局禁毒支队获评“全国禁毒工作先进集体”,市纪委监委、市法院、市公安局等单位被省扫黑办评为“扫黑除恶先进单位”。经过近三年的打击整治,我市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发案数较往年明显下降,社会治安持续向好,群众安全感率从2017年的94.39%提升到今年上半年的99.09%,位列全省第三名,创历史新高,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坚持高位推动,强化组织领导

  各级各有关部门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把专项斗争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摆在工作全局的突出位置。市委、市政府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并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分别担任组长和第一副组长。市委郭锡文书记、市政府梁伟新市长分别多次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议、市委专题会议、市政府党组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等,研究部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大事项,推动工作责任落实,协调解决具体问题。纪检监察、组织、宣传、政法和行业主管部门也相应充实加强领导力量,构建起“四级书记一起抓、党政同责共同抓、行业部门联动抓”的组织领导和责任体系。市法院、市检察院也分别成立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并由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市级成立扫黑除恶业务指导组,组建业务指导专家库,加强对办理涉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业务指导。市、县两级政法机关分别成立“扫黑办”,公安机关组建了11支精干民警组成的扫黑除恶专业队,加强专案攻坚。全市先后出台规章制度20余项,统筹各级财政安排专项经费1.17亿元,为专项斗争顺利开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全面起底摸排,深化线索核查

  各地各有关部门将涉黑恶线索摸排核查工作作为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精准发力的重要抓手,市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制定出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摸排工作机制》《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问题线索双向快速移送反馈机制》等制度性文件,完善行业监管部门向政法机关以及政法机关与纪委监委双向线索移送机制,对重点地区、行业、领域开展明查暗访大排查,行业监管部门对2014年以来各类行政执法案件和信访件进行“大起底”,公安机关对近四年来的1200多起九类涉恶案件进行“回头看”,市法院、市检察院对各类案件和信访件开展“大梳理”,全面摸排核查线索。充分宣传发动群众,开设电话、信箱、微信公众号等举报平台,畅通线下线上涉黑恶线索举报途径,制定举报奖励办法,充分调动人民群众参与专项斗争的积极性,及时兑现奖励承诺,全市共发放举报奖励资金45.93万元。出台涉黑恶线索核查协作工作细则,采取提示、通报、催办、约谈等方法,提高线索核查质效,中央督导组、公安部、省公安厅下发的线索有效核查率均为100%,全面完成全国12337智能化举报平台下发的14批56件举报件的线索核查任务并全部办结。

  (三)持续深化打击,开展专案攻坚

  各地各有关部门始终保持黑恶必除、除恶务尽的高压态势,紧扣中央和省委、市委确定的打击重点,持续深化打击。紧盯农村地区黑恶势力,先后打掉12个以“村干部”和“宗族势力”为首把持基层政权、横行乡里的黑恶势力,抓获犯罪嫌疑人141人,进一步夯实基层政权。不断增强服务中心实效,通过铲除一批“村霸”“砂霸”等黑恶势力,为三都澳海域清理、沙埕湾跨海大桥等重点工作推进、重点项目建设保驾护航。强化建设工程领域案件侦办,摧毁垄断工程建设涉黑组织1个,破获刑事案件17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1人,优化了工程建设环境。加大破坏生态环境领域违法犯罪打击力度,破获滥伐林木、污染环境、非法采砂等生态环境领域案件283起,守护了绿水青山。严厉打击“套路贷”犯罪活动,成功侦办全省首起信息网络领域涉黑案件,打掉“套路贷”团伙39个,破获相关案件669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87人,有效防止“套路贷”蔓延。开展毒品贩运查缉、涉麻制毒围剿等“七大攻坚战役”,今年以来,全市共破获涉毒刑事案件95起,抓获涉毒犯罪嫌疑人161名,净化了社会风气。充分利用大数据研判,全力开展追逃缉捕,在全省率先实现了“逃犯清零”。

  (四)着力深挖彻查,严厉打“伞”打“财”

  各地各有关部门在“打伞破网”“打财断血”上持续发力,深挖黑恶势力背后“伞”“网”,彻查涉黑恶案件财产。在“打伞破网”方面,纪委监委和政法机关严格落实“三筛三不放过”,建立执纪办案联动机制,加强双向线索移送;建立公安、纪检监察“双组长”“双专班”办案模式,深化重点案件攻坚;建立提级办理、挂牌督办、领导包案工作制度,成功揪出一批黑恶势力背后“保护伞”和“关系网”,全市纪检监察部门共立涉黑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211件234人,党纪政务处分116人,移送司法机关43人。在“打财断血”方面,及时清查涉黑恶案件财产,深挖利益链,即查扣显性“黑财”,又深挖隐形“黑财”,综合运用多种手段“打财断血”,共查封、冻结、扣押涉案资产24.66亿元,有效地摧毁黑恶势力经济基础,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

  (五)坚持依法严惩,确保办案质量

  各级政法机关坚持法治思维,加强协同会商,统一认定标准,严把法律尺度,力争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的铁案。检察机关严格执行《关于严格办理涉黑恶案件相关程序的通知》,对所有涉黑恶案件提前介入,就案件定性、侦查方向、证据收集等提出针对性指导意见,在审查起诉中严格执行涉黑恶案件证据标准,注重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作用,共增加认定黑恶犯罪11件,纠正漏捕17人、漏诉24人、漏罪18人。审判机关严把案件事实、证据、程序和法律关,对案情重大复杂、控辩双方分歧较大的涉黑恶案件,通过提前介入等机制,夯实案件质量基础,准确量刑;成立专门执行团队,开展涉黑恶案件“打财断血”专项执行行动,打通斩断黑恶势力经济基础的“最后一公里”。政法机关认真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积极适用认罪认罚制度,促进涉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认罪悔罪,有效分化瓦解涉黑恶犯罪分子。

  (六)加强综合治理,凝聚斗争合力

  民政、海洋与渔业、自然资源、住建、交通运输、水利、农业农村、市场监督管理等相关部门履行各自职责,深化行业监管,共同为专项斗争开展提供有力保障。一是着力夯实基层基础。严格落实村“两委”候选人县级联审机制,全面完成2135个村、188个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取消1789名“两委”候选人资格。二是着力推动行业监管。市海洋渔业部门会同海事、自然资源等部门,组织开展打击海上违法采砂行为专项行动,净化海洋渔业管理秩序;自然资源部门开展矿产资源、海域海岛等9个专项整治工作,维护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管理良好秩序;民政部门组织开展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规范社会组织管理;住建部门对建筑用砂、房地产市场、物业管理等领域行业乱象开展集中治理,等等,强化了重点行业领域监管。三是着力加强重点人员管控。建立涉黑恶的社区服刑人员和刑满释放人员台账,加强动态化、常态化管理。加大对11500多名重点青少年挂钩联系和帮扶力度,凝聚合力共同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总体来看,我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较好阶段性成果,但工作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有:

  (一)思想认识还需不断深化。个别部门还存在“扫黑除恶是政法部门的事”的错误认识,在线索核查、证据提供等方面配合不足,如东侨涉黑涉恶线索基本为公安部门摸排收集,重点行业黑恶线索仍有大比例“零线索”“零案件”现象;有些市直单位移送的线索质量不高、成案率低。有的单位对扫黑除恶斗争任务艰巨性、长期性认识不足,认为经过近三年的全面攻坚,黑恶势力已经得到整治,特别是在集中整改和“回头看”后,扫黑除恶工作已经告一段落,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已无线索可查、无黑可扫、无恶可除、无乱可治,产生了“歇一歇脚”“松一口气”的思想,如屏南县今年以来,除了1个县直部门外,其他重要行业系统移送线索均为零;寿宁县今年扫黑除恶战果9月份才取得零的突破。

  (二)宣传发动还需持续深入。有的地方和部门宣传形式比较单一,停留在悬挂标语和发放传单上,在村(社区)的宣传不够到位,全民参与的舆论氛围不够浓厚。对专项斗争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人物和事迹的深度宣传不够充分,总结提炼经验、以案释法不及时,个别地方出现了黑恶势力打击成果较显著、群众安全感率反而下降的现象。线索举报人保护制度和证人保护制度还不够完善,部分群众对黑恶势力仍存惧怕心理,担心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像“一阵风”,怕事后遭到打击报复,不敢举报、不敢作证,问卷调查中,仍有不少群众被问及当“接触到了一名黑恶势力分子”如何处理时,选择“不闻不问,装作不知道”,群众参与度还较低,如柘荣县专项斗争以来,仅发放举报奖励金一笔3000元。

  (三)案件攻坚还需提高质效。有的地方对挂牌督办、上提一级、异地用警等措施运用不足,导致涉黑恶案件久攻不下,如古田县平湖镇李某某涉黑恶犯罪团伙垄断当地液化气、啤酒等市场近20年,在今年提级办理的情况下才被打掉。有的地方公检法机关之间重大涉黑涉恶案件会商机制落实不够到位,在法律适用、办案程序上存在一定分歧,延长了侦查、审查起诉、审判周期。特别是随着专项斗争纵深推进,黑恶势力组织形式趋向表面合法化,违法犯罪隐蔽性增强,犯罪手段不断翻新,软暴力特征日益明显,侵害行业领域也从农村、建筑、矿产等传统领域向金融、网络等新兴领域延伸发展,出现跨区域甚至跨国界作案现象,在面对这些新类型涉黑恶案件时,政法机关协作配合还不够紧密,在案件性质认定、证据收集采信、黑恶财产区分等方面还需进一步增进办案共识。

  (四)“六清”行动还需加速推进。虽然已提前实现“逃犯清零”,但在“线索清仓”“案件清结”“伞网清除”“黑财清底”“行业清源”方面推进进度还不平衡。个别地方线索核查进展比较缓慢,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线索清仓”。案件办理进度有待加强,公检法配合不够顺畅,侦、诉、审衔接不够紧密,按要求实现“案件清结”压力较大。在深挖彻查“保护伞”和“关系网”上,个别地方政法机关和纪检监察机关衔接不充分,如屏南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公安机关打掉的4起恶势力集团、3起恶势力团伙案件仅向同级纪委监委移送了2条涉腐涉伞问题线索,“伞网清除”协同性还需进一步提高。在“黑财清底”方面,全市查封、扣押、冻结财产总额与先进地区相比,还有较大差距,司法机关执行到位率偏低,有的地方甚至出现停滞,如古田县判处罚金110.4万元,实际执行到位仅2.4万元。

  (五)行业整治还需加大力度。有的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主管部门履职不充分,在关键风险点摸排工作不够主动、深入,工程建设行业、非法围填海、海域使用等领域乱象仍一定程度存在。民间组织管理不够规范,个别地方黑恶势力借老人会、宗祠理事会、各类基金会等民间组织名义巧立收费名目、插手把持基层政权的现象偶有发生。问卷调查结果也一定程度反映了上述情况,较多群众认为行业监管比较差的是“工程建设”“自然资源”,群众反映的周边涉黑涉恶最突出问题是“干预村级‘两委’选举”。特殊人群的管理和服务有待加强。在电信网络诈骗、“套路贷”等新兴领域打击成效不明显,如福安市电信诈骗犯罪仍然突出,电信诈骗立案数仍居高不下,离重点行业整治还有较大差距。

  三、工作建议

  当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入决战决胜的关键阶段,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扫黑除恶的决策部署,坚持决心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将“六清”行动进行到底,确保依法打深打透、除恶务尽,夺取专项斗争全面胜利,为全方位推动宁德高质量发展超越做出新的贡献。现提出以下建议:

  (一)深化思想认识,强化专项斗争政治自觉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深刻领会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决策部署,增强将专项斗争进行到底的政治自觉性,进一步强化打好专项斗争收官战的政治意志,以取得专项斗争全胜的战果来检验“四个意识”、践行“两个维护”。要深刻把握扫黑除恶的阶段性特点,认清将专项斗争进行到底的任务艰巨性,进一步强化同黑恶势力斗争到底的政治担当,政法机关要卯足干劲、慎终如始,发挥好主力军作用;行业主管部门要肩负起主体责任,全力整治行业乱象,从源头上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要顺应人民群众新期待,进一步强化“民心是最大的政治”的政治立场,坚决摒弃厌战畏难和麻痹松劲情绪,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巩固和深化专项斗争成果,推动平安建设提高到新水平,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深入宣传发动,持续营造专项斗争浓厚氛围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依靠群众、发动群众,向黑恶势力发起强大宣传攻势,努力形成对黑恶势力人人喊打的局面,始终保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浓厚氛围。要立足正面引导,适时、适度、适量地精准报道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展情况、阶段性成效和突出亮点,不断彰显党委、政府扫黑除恶的坚定立场和决心。要进一步完善线索举报人保护制度和证人保护制度,消除群众对黑恶线索举报和作证的顾虑,健全举报奖励制度,及时向举报黑恶线索的群众兑现奖励,充分调动广大群众参与扫黑除恶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要深入报道扫黑除恶一线政法干警事迹,大力宣传弘扬“时代楷模”杨春先进事迹和崇高精神,确保正面声音占据绝对主流。

  (三)坚持依法打击,保持专项斗争压倒性态势

  当前,进入对黑恶势力的清剿阶段,要咬定青山不放松,以一鼓作气攻城拔寨之势,给黑恶势力持续痛击,决不让黑恶势力侥幸过关,以彻底清落实打的成果,以持续打保证清的彻底,向党和人民交出满意答卷。要坚持用好督导督办、提级办理、异地用警等方式,推动破解难点、痛点、堵点问题。要坚持办案标准不降低,越到收官阶段,越要把握好法律政策的标准,依法推进案件办理,严防“凑数”“突击”等现象的发生。要坚持依法办案,各级政法机关要坚持以审判为中心,坚持证据裁判,坚持正当程序,坚持正确适用法律,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司法,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铁案,不断提高执法司法公信力。

  (四)加快推进“六清”,巩固专项斗争阶段成果

  要集中优势力量向黑恶势力发起总攻,如期拿出“线索清仓”“逃犯清零”“案件清结”“伞网清除”“黑财清底”“行业清源”六张“清单”,力争每条线索、每起存量案件和每个突出问题都清彻底、清干净。要加快线索核查进度,完善反馈机制,畅通举报渠道,保质保量完成“线索清仓”任务。要全面落实办案责任,集中优势力量,加快办案进度,坚决打赢“案件清结”行动攻坚战。要加快“黑财清底”,对涉黑财产要“应查尽查、应扣尽扣、应收尽收”,并强化审执衔接,加大对已判决案件财产的处置力度。要深化“伞网清除”行动,深挖每起黑恶案件背后的“保护伞”“关系网”,及时移交相关线索,坚决清除害群之马。

  (五)加强综合治理,健全扫黑除恶常态化机制

  要加强行业整治,紧盯自然资源、建设工程、建筑材料等行业和“套路贷”、网络诈骗等新兴领域开展专项整治,坚持边打边治边建,强化扫黑除恶成员单位监管责任,实行“挂账促改”,协同推进扫黑除恶与行业领域综合治理,推动行业乱象整治到位。要夯实基层基础,以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为契机加强综合整治工作,加强民间组织管理,防止地方黑恶势力借老人会等形式插手把持基层政权,特别是2021年我市基层组织换届中,要进一步规范村“两委”换届选举,严格落实村“两委”成员资格县级联审机制,把好村“两委”班子入口,选优配强村干部队伍,建强基层堡垒。要加强特殊人群的管理和服务,强化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防止未成年人参与涉黑恶违法犯罪。同时,要建立健全源头治理的防范整治机制、智能公开的举报奖励机制、打早打小的依法惩处机制、精准有效的督导督办机制、激励约束的考核评价机制、持续推进的组织领导机制等扫黑除恶常态化机制,持续提高扫黑除恶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不断巩固和深化专项斗争成果,推动我市平安建设迈上新台阶。

  宁德市人大常委会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调研组

  2020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