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

宁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市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综合报告

作者:佚名文章来源:宁德人大网更新时间:2012-12-8 15:11:18

  宁德人大网消息 根据《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规定》和《宁德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市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督办工作的意见》的规定,各承办单位认真办理市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上代表提出的建议并答复代表。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已经听取并审议市政府、法院、检察院的建议办理情况报告。现将市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办理的基本情况

  市三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代表们围绕我市经济社会事业发展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提出建议253件,大会主席团审议决定由议案转为建议办理的24件,两项合计共277件。其中法制类29件,占10.5%;农经类33件,占11.9%;财经类122件,占44.0%;教科文卫类57件,占20.6%;民侨台类2件,占0.7%;环城类22件,占7.9%;综合类12件,占4.3%。

  大会闭幕后,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室加强与“一府两院”有关部门联系沟通,做好交办前的准备工作。2012年2月4日,市政府召开人大代表建议交办工作会议,除政府系统的68个单位参加外,还组织了市法院、检察院、市直党群部门等承办单位一并参加交办会议,确保代表建议100%交办。

  从办理情况看,大多数承办单位都能够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积极采取措施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努力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办理成效明显,代表总体比较满意。收到的253份“代表建议办理意见征询表”中,代表对办理工作表示满意或基本满意的246份,占97.2%,不满意的7件,占2.8%。不满意的7件建议在市人大常委会的多次督办下,经过承办单位与代表的多次沟通后,代表们对承办单位的再次办理表示满意或基本满意。

  (一)代表建议中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部分解决的(A类)93 件,占33.6%。这部分建议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反映了工作重点、难点,所提建议切实可行,对政府决策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如为办理黄金星等代表提出的《关于成立宁德市金融服务办公室的建议》(建议第206号),2012年3月5日,宁德市人民政府专门成立了宁德市财税金融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并分设财税工作和金融工作两个协调小组,分别由市财政局局长和中行宁德市中心支行行长担任协调小组负责人。目前,领导小组和下设的办公室及各协调小组已正式开始动作。林琳等代表提出的《关于鼓励我市外贸出口的几点建议》(建议第230号)由市外经局承办,根据2012年促进外贸出口扶持措施,对企业参加涉外展会、应用出口信用保险降低出口风险等方面给予资金扶持,并给予外贸出口一定的增量奖励,积极促进市渔业协会与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的合作,开展水产品出口企业集中投保,帮助出口企业产品技改研发的扶持,在省外经贸厅的支持下,已为机电出口企业建立了四大公共服务平台,目前,我市机电出口企业可在网上进行通用产口的技术设计。

  (二)代表建议中所提问题,正在解决或列入规划逐步解决的(B类)159件,占57.4%。如市水利局在办理郑荣树等代表提出的《关于急需市政府支持上白石水利枢纽项目的有关建议的议案》(议案转建议第15号)时,及时向代表解释说明项目进展情况,目前,该项目已通过水利部初审并报国家发改委。今年3月12日,福安、柘荣和浙江泰顺均已提交移民安置初步规划方案,项目建议文书已编制完成,省里下拨的上白石水利枢纽工程项目前期专项经费216万元也已下拨到位,上白石水利枢纽工程已在积极开展前期准备工作。市农业局在办理黄志强等代表提的《关于促进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规范化发展的建议》时,认真分析梳理,围绕四个方面做文章:一是广泛宣传,加大培训。全市举办宣传学习专题座谈会13次,利用广播宣传60余次、张贴标语100多幅、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份;组织征订《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等2000册、农民专业合作社工作手册400本,供乡镇分管领导和农经干部学习。市农业局多次组织县乡部分业务骨干及合作社负责人参加省农业厅《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培训。二是调查摸底,引导发展。根据省农业厅的部署,对全市范围内现有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进行调查摸底,选择动作较好且产业特色明显的合作组织进行试点,对不符合法定条件,暂不宜登记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做好耐心的解释工作。三是大力支持,典型示范。开展农业合作社示范社建设工作,按照“七有”要求开展规范化建设,加强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指导、扶持和服务。四是分门别类,多元兴办。借鉴各地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经验,在实践中探索出龙头企业领办型、大户领办型、村干部领办型三种发展类型。

  (三)代表建议中所提问题,因客观条件或其他原因暂时解决不了的(C类)25件,占9 %。由于受现实条件和现行政策以及管理体制限制,这部分建议暂时无法解决,通过实事求是向代表解释说明,取得代表理解。如市卫生局在办理郭建平等代表提的《关于要求寿宁医院和闽东医院建立医疗联合体的议案》(议案转建议第4号)时,进行深入调查研究,鉴于目前闽东医院本身繁重的医疗任务和发展需求,与寿宁医院组建医疗联合体存在困难。市卫生局积极争取省立医院帮扶寿宁医院,以尽快提高寿宁县医疗服务能力。

  二、办理工作的主要做法

  市人大常委会十分重视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不断加大督办力度,拓宽督办方式,注重办理实效,努力提高办理质量,调动了人大代表履职积极性。大多数承办单位重视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做到责任明确,措施得力,并结合工作实际,积极吸纳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责任意识。市人大常委会领导多次要求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机构和承办单位,要高度重视代表建议的办理工作,完善办理工作制度,提高办理质量,加强与代表沟通联系,听取代表对建议办理工作意见。市人大常委会谢仰俊主任在常委会主任会议上明确指出:人大代表在会议期间提出建议是人大会议的重要工作,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用发挥的重要方式,做好代表建议的办理工作是加强人大监督的有效手段,他还一一查阅了市三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代表建议办理答复函。2月4日,在市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交办会上,市人大常委会李过渡副主任要求各承办单位要把办理代表建议作为促进宁德科学发展、加快发展的自觉行动,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进一步提高认识,强化责任,把握好办理工作进度,确保在法定时限内办理完毕。11月12日,郑新聪市长亲自主持召开市政府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座谈会,听取部分政府部门代表建议办理情况汇报,要求政府各部门要把办理人大代表建议作为依法履职、执政为民、改进工作、优质服务的重要抓手,真正把对人民负责和自觉接受监督落到实处。

  (二)加大督办力度,狠抓工作落实。市三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大会议案组根据常委会领导的指示精神,从代表所提建议中筛选《关于将福鼎沙埕港口岸开放和临港产业发展列入省级规划的议案》等8件建议,经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确定为常委会重点督办件,分别由相关委室督办。4月24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市政府办、市法院、市检察院和部分县、市直承办单位参加的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座谈会,听取主要承办单位办理情况汇报,对办理中出现的问题提出具体解决方案,要求各部门、各承办单位务严格按照《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意见》的要求,认真抓好代表建议的办理工作。8月21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听取了8件重点建议件督办委室有关办理情况汇报,进一步促进代表建议的落实。9月13日,市人大常委会再次听取了市政府办关于8件重点建议的办理情况汇报,要求市政府督查室对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全程跟踪督办,加强动态管理,及时督办和协调办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特别是针对收到的7件反馈不满意的代表建议,要求市政府督查室逐一分析原因,针对不同情况,提出进一步办理的具体要求,责成有关单位再次办理、再次答复。

  (三)健全工作机制,提升办理实效。根据《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意见》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建立健全统一交办、分级负责、分层次督办和答复反馈等建议办理工作制度,办理责任和任务得到有效落实,办理工作逐步规范化、制度化。市人大常委会每年都确定部分重点督办建议,听取各督办部门的情况汇报,提高了办理实效,并达到以点促面的办理效果,同时,市人大常委会要求有关委室把代表建议的督办工作与对口联系单位的工作相结合,形成了常委会齐抓共管的督办机制。市人大常委会还坚持每年听取代表建议办理情况汇报、组织代表视察等制度。市政府实行二级交办和二级督办制度,实行一把手负责制,主要领导牵头督办,办理的效率进一步提高。一些承办单位建立健全一套适合本单位特点的办理制度,形成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抓,业务科室具体办理,办公室协调督办的办理机制。大多数承办单位坚持开展“回头看”,在建议办复代表后,继续采取措施,做好后续跟踪落实工作。通过健全的机制,制度的落实,代表建议办理越来越规范,提高了代表建议办理的成效。

  (四)突出互动沟通,推动问题解决。一是加强承办单位与人大代表的沟通。市法院、公安局、农业局、文化局等单位积极做好“三沟通”、提升“三个度”。即办理前沟通,准确把握代表建议的真实意图,提升办理工作准确度;办理中沟通,把办理情况及办理意见在正式答复前与代表见面,提升办理工作透明度;办理后沟通,密切关注代表的反馈意见以及通报代表建议办理的进展情况,提升办理工作满意度。二是加强交办单位与承办单位的沟通。在建议办理中,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室积极与市政府督查室等承办单位沟通联系,对办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交流、沟通,为承办单位提供所需的帮助,协调承办单位与代表沟通联系,确保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在各方的配合下顺利开展。三是加强各承办单位之间的沟通。有些代表建议交给多个承办单位办理,有的是主办,有的是分办、有的是协办,为此多数承办单位能做好相互沟通,共同做好代表建议办理工作。

  三、存在问题及改进意见

  市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在承办单位的重视与努力下,办理工作质量进一步提高。但是从办理工作检查和代表反馈的意见看,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有:个别承办单位办理工作还不够认真,出现把代表姓名写错、把建议编号写错、把会议届次写错等问题;有些承办单位的工作力度不够大,存在着重“答复”、轻“过程”,敷衍推诿;有些承办单位工作人员业务不熟,把人大代表建议与政协委员提案相混淆;有些承办单位与代表的沟通不够,以致产生误解;一些涉及面广、办理难度大的建议,由于缺少有力的协调机制而难以落实。

  市人大常委会及各承办单位将继续实施《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规定》和《宁德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市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督办工作的意见》的规定,不断改进工作方式,切实增强建议办理实效。

  附件:

  1、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市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2、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市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3、宁德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市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