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副主任、调研员 邢雅惠
宁德人大网消息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2012年10月30日市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审议了《宁德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快发展文化产业的决定(草案)》,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了许多修改建议。近期欣逢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召开。十八大报告提到文化是民族的血脉,是人民的精神家园。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关键是增强全民族文化创造活力,这是文化方面的任务。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必须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兴起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新高潮,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要深化文化体制改革,解放和发展文化生产力,开创全民族文化创造活力持续迸发、社会文化生活更加丰富多彩、人民基本文化权益得到更好保障、人民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全面提高、中华文化国际影响力不断增强的新局面。十八大报告对“文化”的表述具有新的内涵和境界。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对此进行了研究,认为有必要吸纳更多的内容,对草案组成内容进行了重新编排整合,整体上改动幅度大,形成了全新的面貌。
“草案修改稿”主要内容为十二条。
第一条是发展文化产业的思想认识。
第二条是发展文化产业的目标任务。
第三条是改造提升传统文化产业。
第四条是新兴文化产业培育。
第五条是文化与旅游关系。
第六条是企业的主体作用。
第七条是政策支持。
第八条是产业布局。
第九条是招商引资。
第十条是市场体系。
第十一条是激励机制。
第十二条是人才队伍建设。
以上说明连同“草案修改稿”,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