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人大网消息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十八大精神,认真落实省委九届二次全会以及市委《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实施意见》,全面实施文化强市战略,大力发展文化产业,提升文化软实力,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要,特作如下决定。
一、充分认识发展文化产业的重要意义
近年来,文化产业作为新的经济增长点,在优化产业结构、推动经济增长、促进劳动就业、提高服务业水平、扩大对外影响等方面显示出独特的优势。我市各级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各级政府)要把握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良好机遇,增强发展文化产业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的决策部署,切实把文化产业摆到突出的位置,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各级政府任期目标和年度工作目标考评体系。
二、科学规划我市文化产业的目标任务
各级政府应当立足本辖区的文化产业现状,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充分科学论证的基础上,高起点编制文化产业发展的总体规划。同时分阶段地制定五年规划、年度文化产业行动计划和重点门类的分行业规划,分步实施、稳步推进,力争到2020年全市文化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全省中等水平,努力使文化产业发展成为新的支柱产业。
三、改造提升传统文化产业
增强银器制作、蕉城仿古家具、柘荣剪纸、古田双坑油画、寿宁乌金陶艺等特色文化产业的创新能力,实现由产品加工型向内容研发、衍生产品开发升级,走规模化、市场化道路,培育自主品牌,增强产品的科技含量和市场竞争力。加强民间文艺文学的收集整理,深入挖掘历史文化、信俗民俗、畲族歌舞、地方戏剧等,着力打造一批形式新颖、影响广泛、地域风格浓厚的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演艺娱乐的精品佳作,提升宁德的文化形象。加大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政策支持力度,积极扶持民间工艺大师、民间剧团和专业性的研发机构参与传统文化产业开发。
四、积极培育新兴文化产业
以创意设计为核心,加大印刷包装、传媒广告等文化服务业的培植力度,推动文化创意与其他产业对接,增加工农业产品的文化内涵和附加值。以信息化、数字化为突破方向,研究引进动漫游戏、软件及信息技术服务等新兴文化产业,积极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全力提高文化产业发展后劲。
五、着力壮大文化旅游业
推动文化产业与教育培训、时尚消费、体育健身等产业联动发展,不断扩大文化消费领域,特别是加强与旅游产业的深度融合,着力打造集娱乐、休闲、文化体验为一体的旅游品牌,用文化提升旅游品质,用旅游带动文化产业。在开发旅游资源的同时,注重保护自然生态和文化生态,将重点镇街和重点村居保护纳入新村建设规划,加大文明卫生城市、生态园林城市、宜居城市创建力度,提升城乡文化品位。
六、发挥企业在产业发展中的主体作用
积极稳妥地推进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企改制,面向市场,增强活力,使其成为市场竞争的主体和文化产业的主导力量。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投资文化产业,参与重大文化产业项目实施和文化产业园区建设。要以文化企业为主体,以资本为纽带,以名牌产品为龙头,着力培育一批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主业突出、综合竞争能力强的大型文化企业集团。支持有条件的文化企业上市融资。鼓励中小文化企业向“专、精、特、新”方向发展,通过有针对性的文化经济政策帮助其解决发展中面临的难题,降低创业风险和创业成本,提高创业成功率。
七、加强政策引导和支持力度
各级政府要抓紧落实《宁德市促进文化产业发展若干意见》,在财政税收、融资信贷、信用担保、土地使用、社会保障等方面出台具体配套措施,用足用活国家、省、市现行的各项文化产业政策。优化财政在文化领域的投入结构和投入方式,加大对歌剧院、博物馆、图书馆、文化馆等文化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并随财力增长适当增加。规范和完善政府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使用办法,有重点地扶持文化产业龙头企业、重点文化产业园区、重大文化产业项目等。加大对文化产业项目的立项支持力度,积极帮助文化企业向上争取有关技术改造、成果转化、科技创新、产品研发、高新技术设备进口、品牌建设等方面的各项优惠。通过搭建技术开发与共享、信息服务、项目交易等公共服务平台,组建文化产业创业投资基金和风险投资基金,成立文化产业投资担保机构,健全和完善文化产业促进体系。
八、优化产业发展空间布局
各级政府要根据不同文化产业门类对配套条件的要求,结合城市功能区划,有针对性地选择重点培育的产业,促进具有鲜明特色和相对集中的文化产业空间的形成。要加强对文化产业园区的统一规划和管理,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支持将旧城区、旧村、旧工业区改造成为文化产业园区,并逐步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和配套服务,推动产业集聚发展,使文化产业园区成为我市文化产业发展的主阵地和主平台。对入驻文化产业园区的文化企业,在房租补贴、金融服务等方面给予适当的奖励。
九、加大招商引资和项目推动力度
各级政府要加大对文化产业项目包装推介力度,瞄准未来市场,扩大招商领域,推进与长三角、珠三角以及台湾地区的文化产业合作,联合举办大型文化艺术节和文化产品交易会等活动。重大文化产业招商项目要按照“六个一”管理体制,采取一事一议,特事特办,全面跟踪,开辟规划定点、项目审批、土地征用一条龙绿色服务通道。大力实施文化“走出去”战略,积极培育外向型文化企业,在民俗文化产品开发生产等方面进一步扩大对台对外文化贸易。
十、规范文化市场体系
建设一批有特色、多门类、功能齐全、辐射力强的大型文化产业专业市场,以企业为主导、市场化运作,提高资源配置效率,促进文化产品和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推进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建立健全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加强文化产业知识产权保护,规范文化市场秩序。健全完善各类文化行业协会,充分发挥行业协会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作用,促进公平竞争、共同发展,提高行业的核心竞争力。
十一、建立评价激励机制
市政府要尽快规范文化产业统计标准和口径,不断完善文化产业统计评价体系,作为县(市、区)政府绩效管理评估的重要内容,对发展文化产业做出突出贡献的地方政府、单位、企业或个人给予相应奖励。通过表彰、奖励、宣传、推荐、扩大政府采购等多种形式,鼓励在我市立项并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原创产品生产,提高企业原创和研发能力,培育一批在原创能力和文化创意方面有核心竞争力的文化市场主体。
十二、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建立灵活的人才引进使用机制,争取吸引我市文化产业发展急需的专门人才和优秀文化产业经营管理人才来宁德发展和创业;鼓励文化产业单位与高等院校或研究单位合作办班,有计划地培养一批熟业务、懂经营、会管理的复合型文化产业人才;强化在职教育和在岗培训,努力提高文化产业从业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充分发挥文联、文艺协会的桥梁和纽带作用,通过媒体宣传、组织比赛等形式,聚合和整合民间文化产业人才资源,吸引本地年轻人积极投身文化产业;完善收入分配制度,鼓励以知识产权、无形资产、技术要素等作为企业股份,参与利润分配。
十三、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