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

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创新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2012年10月29日在宁德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上)

作者:佚名文章来源:宁德人大网更新时间:2012-11-3 14:29:44

  宁德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刘嘉水

  宁德人大网消息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郑新聪市长的委托,现就市政府加强和创新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基本情况及工作成效

  我市共有1 7 2个社区居民委员会,其中城区有1 0 3个社区居民委员会。今年东侨调整了侨兴、兰亭等3个社区管辖范围,增设了富春、大门山、兰溪、万安、锦锈等5个社区居民委员会。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城市社区工作,认真宣传贯彻《福建省城市社区建设纲要》等文件精神,在市人大常委会推出《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建设的决定》之后,相继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社区建设的若干意见》(宁委发[2008]6号)和《关于进一步推进创先争优和谐社区建设工作的意见》(宁委办[2010]9 7号)文件,对加强和创新城市社区工作提出了一系列明确要求,先后召开了多场全市性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市政府市长办公会议、市委常委会议多次研究社区建设工作,并组织开展了多次调研督查活动,推动落实相关政策,推进城市社区建设工作。各地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0]127号)、宁委发[2008]36号、宁委办[2010]97号等一系列政策文件和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建设的决定》,坚持“城市抓社区”的总体思路,以创新社区管理服务为龙头,不断完善社区基础设施和服务功能,着力为城市社区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和谐社区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以党组织为领导核心的社区组织体系不断完善,基层社会管理格局进一步形成。城市“二社区一支部(总支)率”达到100%,社区党组织党员达8296人。社区党组织的队伍不断壮大、功能日趋健全,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明显增强,领导核心作用更加突出。社区居委会在协助政府、服务群众、开展居民自治等方面承担了大量工作。各地积极培育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社会组织,探索出一条多元主体参与社区建设的新途径。街道层面通过社区服务中心、社区事务受理中心、社区文化活动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家政服务中心、社区服务网络和社区服务热线等平台,为社区居民提供了各种便利服务、公益服务。如:蕉城区蕉北街道办事处开通了968688家政服务网络中心,极大地方便了居民群众。各地通过建立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和社区服务站“三位一体”的社区管理服务体制,推动了以社区为基础的新型管理体制机制的进一步形成。

  (二)社区服务体系不断健全,小社区大服务的格局进一步形成。全市城镇社区服务设施768个,城镇便民利民服务网点3688个,区级社区服务中心3个,街道社区服务中心32个,社区服务站172个,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149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12个,卫生服务站189个,文化站107个,警务室122个,慈善超市3个,劳动保障工作机构172个,综治工作服务站124个,人民调解委员会197个,法律援助工作站125个,消费者投拆站、消费维权联络点2964个,省级社区教育实验区4个,社区大学10所,社区学校57所,社区学习点145个,学习型社区69个,省级环境友好型社区有2个,市级环境友好型社区14个。依托这些机构和平台,社区居民大量的民生问题得到了有效解决。以“便利消费进社区、便民服务进家庭”为主题的社区商业“双进工程”,在商业服务中得到拓展,方便了居民生活。多数社区与居民建立便民服务网、设立便民服务卡,开展干部、党员、妇联、共青团帮扶结对服务,竭力为居民服务,充分体现小社区大服务格局,使特困户、孤寡老人、残疾对象都能得到相应救助。科教、文化、卫生、法律、环保、涉台、交通、消防、殡改、廉政文化等十进社区宣传活动,极大地促进了文明和谐氛围。目前,全市各社区都建立了信息化网络平台,而且大多数社区都安装了LED大显示屏,通过信息化手段整合社区力量,共享社区资源,提升了社区服务功能,蕉城莲峰、东侨兰亭等11个社区被评为福建省首批五星级信息化社区。

  (三)社区工作者队伍不断壮大,专兼结合、功能互补的队伍格局进一步形成。今年是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年,通过换届选举,一批素质高、能力强、作风正、愿意为群众服务的居民走上社区工作岗位。目前,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已经圆满完成,共选举产生社区居委会成员858人,其中主任172人、副主任170人、委员516人。各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具备专业知识的人才进入社区干部队伍,这些专业人才在心理咨询、法律援助、社区矫正、社区禁毒等领域发挥着重要作用。各地普遍建立了社区志愿者注册登记制度,目前全市社区志愿者组织已达245个,注册人数22450人,每年开展活动500多次,固定服务对象达10669人,开创了志愿服务新局面。从2009年起,我市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组织选拔、统一派遣的方式,组织开展了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几年来共招募了260多名高校毕业生,分别安排到各地从事城市社区工作,进一步优化了社区工作者队伍。

  (四)社区居民委员会保障机制基本建立,齐抓共建的格局进一步形成。一是在社区运转经费方面,各地都组织安排了若干直属机关(含有实力的国有企事业单位)挂钩联系一个社区,牵头单位党员领导干部兼任社区党组织第一书记,尽量为社区解决实际困难,加上省级财政补助的1.5万元,每个社区办公运转经费基本上都达到了3—5万元以上,社区经费得到基本解决。二是在社区办公用房方面,宁委发[2008]36号文件出台后,市社区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密切配合、各负其责,全力支持社区建设项目,尤其是在房地产开发和旧城改造项目的审核、审批把关上,规划、土地、建设等部门经常与民政协作,共同探讨解决社区办公用房建设等问题。在这方面,蕉城、福鼎、福安、古田等地都取得了明显成效。同时,我市根据省委组织部、省民政厅等八部门《关于进一步落实和完善社区工作保障条件的意见》(闽民建[2010]194号)等文件精神,从去年开始在省级每个社区补助30万元的基础上,采取新建、购买、置换、扩建、调剂使用等方式,已经帮助蕉城莲峰等11个社区建设综合服务站,今年还将帮助福鼎流美等12个社区建设综合服务站。三是在社区干部生活补贴方面,福鼎、福安、柘荣、霞浦、东侨已经按照政策要求落实到位,蕉城、周宁也有较大提高。如:福鼎市社区主干财政性生活补贴已达1050元,其他社区干部850元,并为社区主干办理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

  (五)和谐社区示范创建成效显著,各具特色的多样化格局进一步形成。各地从实际出发,从居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立足自身优势,广泛开展富有特色的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办了许多深受群众欢迎的好事实事,解决了许多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有力促进了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各示范单位开展的和谐邻里、关爱空巢老人志愿服务、绿化美化家园、扶贫济困助学等活动,都取得了很好的成效。不少社区为做好特色服务,积极组织了“五好家庭”、“和谐邻里”、“文明家庭”、“卫生家庭”、“和睦家庭”等形式多样的评比竞赛活动,并开展“邻里节”、“母亲节”、“重阳节”等活动,社区服务活动丰富多彩、形式多样。前年,省委孙春兰书记对福鼎市和谐社区建设做出重要批示:“福鼎市的经验很好,.和谐邻里多了社会矛盾就会少很多,社会稳定的基础就扎实得多,建议宣传”。福鼎市富民社区“三融三评三网”、福安市阳春社区“六贴近六服务”等创先争优典型得到了省、市级创先办的高度评价,其经验做法在全省乃至全国得到推广。这些都是我市在开展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单位创建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是创建活动成果的集中体现,起到了很好的示范引领、推动作用。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我市和谐社区建设才刚刚起步,与全省水平及周边发达地区相比还有很大差距,仍然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一是个别地方对基层民主建设重视不够,社区服务发展缓慢,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不高。二是落实社区办公用房政策不够到位,社区办公用房问题仍然比较突出,一些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比较薄弱,制约了社区功能的发挥。虽然目前市区已建房地产项目6个留有社区居委会办公用房919平方米、已审批在建8个留有1254平方米,已审批待建15个留有5453平方米,三项合计留有社区居委会办公用房面积7600多平方米,但是已兑现给社区的不多。三是社区工作者的财政性生活补贴及其它福利待遇水平仍然偏低,地区差距较大,与新的政策规定差距更大。四是一些驻区单位和居民的社区意识不强,社区居民对社区工作也不理解,参与意识薄弱,缺乏认同感、归属感,多数居民民主自治意识不强,只是把社区当作单纯的“居住地”,资源共享、共驻共建的良好机制和氛围没有有效形成,社区建设投入、社区信息化建设等还需进一步加强。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城市社区是党和政府城市工作的基石,城市社区建设是城市基层一项关系到全局性的重要工作任务。为了更加深入、更加持久地推进我市社区居民委会建设工作,下一步我们将着重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着力健全和完善社区组织体系。一是切实加快社区组织全覆盖。加快城乡结合部、城中村、新建住宅区、流动人口聚居地的社区居委会组建工作。新建住宅区居民入住率达到50%的,都要及时成立社区居委会;尚未成立社区居委会的也要成立居民小组,或先划归相邻的社区居委会代管。二是积极探索社区工作站建设。辖区人口较多、社区管理和服务任务较重的社区居委会,可视情建立社区工作站,工作人员由当地政府聘用。三是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和志愿者组织。积极培育社区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社会组织,争取每个社区有5个以上的社区社会组织。大力推行社区志愿者注册制度,健全社区志愿服务网络,力争用3~5年的时间,使社区志愿者注册率占常住居民人口10%以上、每个社区都拥有5支以上志愿者服务队伍。

  (二)着力加强社区人才队伍建设。一是扩大社区干部来源渠道。鼓励社会优秀人才通过公开、竞争、选聘的方式到社区担任专职工作人员,鼓励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优秀年轻干部到社区居委会帮助工作或建立经常性联系制度。二是切实加强社区干部教育培训。每年至少要对社区党组织书记、居委会主任培训1次,其他成员和专职工作人员每2年至少接受培训1次,每次培训时间不少于3天。鼓励和支持社区居委会成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参加社会工作等各种职业资格考试和学历教育考试,不断提高综合素质。三是推动建立社区干部成长进步机制。把社区作为锻炼培养干部的重要平台,注重从优秀社区工作者中考录公务员和选任街道(乡镇)机关、事业单位领导干部。党政机关招录公务员,在同等条件下,应将社区工作经历作为优先条件,重点录用。四是推动落实社区干部报酬待遇。新的政策规定,社区居委会成员财政性生活补贴由各县(市、区)政府统筹解决,标准不低于上年度当地社会平均工资水平,并按国家有关规定参加基本养老、失业、基本医疗、生育、工伤保险,今后还要逐步落实社区干部的住房公积金政策。

  (三)着力推进居民自治制度建设。一是完善民主选举制度。稳步扩大社区户代表选举和直接选举覆盖面。二是完善民主决策制度。健全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两委”联席会和议事协商会制度,实施“五要”工程(社区的事居民要知道、要参与、要做主、要监督、要满意)。三是完善民主管理制度。深入开展以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为主要目标的民主管理实践,进一步健全以居民公约、社区居民自治章程为主要内容的社区民主管理制度。四是完善民主监督制度。健全社区党务、政务、财务、事务“四公开”制度,完善公开的内容、程序、时间、方法和监督保障机制。五是完善日常工作制度。健全社区居委会与驻区单位协商议事制度,推行分片包块、上门走访、服务承诺、结对帮扶等做法,确保社区工作有效运转。

  (四)着力加强社区服务设施建设。一是明确综合服务站的建设标准。将社区综合服务站建设纳入城市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和社区发展相关专项规划。推动各级加大财政投入,通过新建、改扩建、购买、置换、租赁等方式,确保“十二五”期末每个社区综合服务站面积达到200平方米以上;户口在1000户以上的,2020年前每百户拥有的社区综合服务站面积不低于20平方米。二是严把规划建设关口。这一点,主要是要进一步推动各级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宁委发〔2008〕6号和宁委办〔2010〕97号等文件规定,严格把关、严格监督,确保落实到位。三是持续推进社区信息化建设。根据全省社区信息化建设的统一部署要求,认真抓好各个项目的落实工作,并充分发挥信息化网络平台的作用,进一步提升社区服务功能,提高服务质量。

  (五)着力理顺社区相关工作关系。一是进一步理顺各级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与社区居委会的关系。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对社区居委会的工作要给予指导和支持。社区居委会要依法协助做好与居民利益有关的工作。二是进一步理顺社区党组织与社区居委会的关系。社区居委会要自觉接受社区党组织的领导,依法有序组织开展居民自治活动;落实社区“三有一化”(有人员管事、有经费办事、有场所议事,构建街道社区党建工作区域化格局);全面推行“135” 社区党建工作模式(一个核心即强化社区党组织,三支队伍即社区工作者队伍、社区党员队伍和社区志愿者队伍,五在社区即实现美在社区、爱在社区、乐在社区、安在社区、和在社区)。三是进一步理顺社区居委会与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的关系。社区居委会要支持物业服务企业开展服务,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要主动接受社区居委会的指导和监督。四是进一步理顺社区居委会与驻区单位的关系。驻区单位要将文化、教育、体育等活动设施向社区居民开放,服务性、公益性、社会性事务也要逐步向社区开放。要强化驻区单位的社区建设责任,签订共驻共建协议,把驻区单位履行社区建设责任的情况纳入和谐社区示范单位创建内容,有关部门在评先表优时要听取社区居委会对驻区单位的意见。

  (六)着力强化社区建设的组织领导。一是健全领导机制。把和谐社区建设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社区建设工作,建立市、县(市、区)、街道(乡镇)领导干部联系点和部门帮扶制度,使之常态化,将社区建设工作成效作为目标管理和年度目标考核的内容。二是加强部门配合。充分发挥民政部门职能指导作用,搞好协调服务。把支持社区居委会建设作为教育、公安、司法行政、综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文化、卫生等部门开展公共服务、为民办实事的重要内容。三是完善经费保障。督促各地将社区居委会的工作经费、人员报酬、服务设施和社区信息化建设等补助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督促各街道(乡镇)将社区居委会工作经费纳入街道(乡镇)账户管理,实行专款专用,分账核算,并定期向社区居委会及居民公开使用情况。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工作,也就是城市社区建设工作,意义重大,任务繁重。为此,我们会切实加强领导,凝心聚力、锐意进取,科学谋划、开拓创新,不断提高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能力水平,努力推动我市和谐社区建设再上新水平,为加快建设更加优美更加和谐更加幸福的宁德做出不懈努力和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