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

关于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对《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贯彻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作者:佚名文章来源:宁德人大网更新时间:2012-11-3 14:30:35

  宁德人大网消息

  宁德市人民政府:

  2012年10月29日,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周秋琦所作的关于《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贯彻情况的专项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认为,市政府重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在强化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着力保护和弘扬优秀文化、丰富群众文化生活、加大文化产业建设力度、规范文化市场秩序、激发文化市场活力等方面,取得一定成绩。但还存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薄弱,文化产业发展缓慢,文化精品偏少,文化高端人才匮乏等问题。

  为进一步推动我市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实施文化强市战略,实现宁德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文化工作领导,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充分把握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良好机遇,一手抓公益性文化事业,一手抓经营性文化产业,实现文化全面协调发展。要把文化工作纳入地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建立文化发展考核奖惩机制,制定并落实全市公共文化服务指标体系和工作绩效考核办法。文化主管部门要积极探索“大文化”管理体制,将工作重点放到培育文化市场、营造宽松和谐的文化发展环境上来。要加大文化市场执法力度,鼓励发展文化中介和行业协会,共同维护文化市场经营秩序。要加强舆论宣传,提高人们的文化意识和发展紧迫感,营造全民参与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完善文化基础设施,满足群众精神需求。

  要坚持政府主导与多元化投入相结合,如采取结对帮扶或捐赠、冠名等办法,引导和鼓励社会资金积极参与文化设施建设,推动一批民俗博物馆、海岛观光码头、景区道路等文化旅游配套设施建设。要根据全市城乡规划和人口情况,以乡镇、村和城市社区为重点,统筹抓好综合性、多功能的文化站、文化活动中心和老年人文化活动场所建设,并制定基层公共文化设施的日常管理使用制度,着力提高利用率。要鼓励和推动机关、企业、学校等单位的文化设施向社会免费开放,充分利用现有的城市规划展示平台宣传闽东文化。继续加大对“黑网吧”等场所的打击力度,积极开辟青少年活动场所,吸引青少年参加健康向上的文化体育活动。要进一步丰富和活跃群众文化活动,提高文化品位,利用传统节日或定期组织各种文化下基层、进社区活动,努力打造群众喜闻乐见、乐于参与的文化活动载体,引导人们树立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促进家庭和美、邻里和睦、人际和谐。

  三、落实完善扶持政策,加快文化产业发展。

  要在广泛征求意见、充分科学论证的基础上,尽快制定和完善《宁德市文化产业发展规划》,进一步明确文化产业发展的总体思路、目标定位、产业布局、发展重点和具体措施,增强规划的可操作和可行性,引导和推进我市文化产业科学合理发展。要加强对文化产业园区的统一规划和管理,纳入城市建设总体规划,预留充足的发展用地,并逐步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和配套服务,做到布局合理、重点突出、各具特色、错位竞争,使文化产业园区成为我市文化产业发展的主阵地和主平台。各级政府要做好政策的引导和服务管理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各项文化政策,加大财政、税收、金融、用地等方面对文化产业的政策扶持力度。加强与金融机构协调,探索文化企业无形资产质押贷款机制、风险投资机制,建立信用担保体系、资信评估体系,鼓励有条件的文化企业上市融资,切实帮助文化企业解决“融资难”问题。要适度加大财政投入,规范和完善政府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使用办法,立足扶大扶强,有重点地扶持文化产业龙头企业、重点文化产业园区、重大文化产业项目等。

  四、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大力培植新增长点。

  针对我市文化产业规模小、产值低、品牌少的现状,要突出重点,结合现有产业优势和文化底蕴,统筹整合现有资源,以优先发展具有产业雏形和发展潜力的优势项目为龙头,引进和培育一批骨干文化企业,不断丰富完善“六个一”工程,充分发挥示范效应和拉动作用。要在提升传统文化产业的同时,推动文化产业与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发展,延伸文化产业链,增加相关产业的文化附加值。要发挥好宁德市旅游集团有限公司的作用,统一协调策划,将历史文化与青山绿水有机融合,为闽东旅游产业发展注入更多的文化元素,把文化自然资源转化为经济产业优势,提升旅游经济效益。要加大文化产业招商力度,将文化产业项目纳入全市招商范畴,做到与工业项目一起推介、一起招商。

  五、加强文化保护传承,打造文艺精品工程。

  文化部门要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原则,全面掌握我市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数量、分布、特征、保存现状、环境状况等基本情况,科学制定保护政策和规划。要统筹协调,将重点镇街和重点村居保护纳入“五大战役”建设规划,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强对古迹的抢救保护与开发利用。加强银器制作、剪纸艺术等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与创新,积极扶持民间工艺大师和专业性的研发机构,不断提升工艺水平,增强产品的艺术感染力和市场竞争力。要加强畲族文化、陈靖姑文化等民俗文化的挖掘与整理,推动学术研究和作品出版,着力打造具有地方特色的文艺品牌。要坚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创作,组织编排一台集中反应我市历史文化、红色征程、发展创业的文艺精品,提升宁德的文化形象,增强宁德的“软实力”。

  六、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加快人才队伍建设。

  要加快非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的企业化改制步伐,积极引导民营资本有序进入文化领域,为民营文化企业创造良好环境和平等竞争的机会。加大对民间业余文艺团队的关心支持力度,为他们开展日常活动提供方便,活跃基层群众的文化生活。要加强文化人才队伍建设,一方面制定优惠政策,积极引进高层次、复合型文化人才,缓解当前专业领军人物紧缺的问题;另一方面制定并实施文化人才培养计划,加强培训,努力培育一批本地文化人才。同时,重视从“三支一扶”、“进村进社”等人员中选拔相关专业的大学生,充实县乡文化服务岗位,提高文化事业服务、管理和文化产业开发的质量和水平。

  以上审议意见,请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及我省实施办法的规定办理,并在九十日内将研究处理情况送交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征求意见后,向常委会提出报告。

  宁德市人大常委会

  2012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