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周秋琦
宁德人大网消息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海是宁德最大的优势,充分利用海洋优势,发展海洋经济是宁德实现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关键所在。海域作为海洋经济发展的物质基础,如何管好、用好,至关重要。全市各级政府及海洋部门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加强海洋综合管理、服务宁德跨越发展”,采取积极措施,努力推动海域使用管理和海洋环境保护各项工作向科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方向迈进,取得明显成效。受郑新聪市长委托,现将我市海域使用管理和海洋环境保护情况报告如下:
一、海域基本概况及开发利用现状
宁德山海兼备,资源独特。全市海域面积4.45万平方公里,占福建省三分之一;境内大陆海岸线曲折蜿蜒,长达1046公里,占全省27.88%,其中可利用岸线222.9公里;拥有大小港湾29个,海岛538个,港口、岸线、渔业、滨海旅游等资源丰富。尤其是全国著名的天然深水良港三都澳,深水岸线88公里,主航道水深30-115米,50万吨级巨轮可全天候作业,口小腹大,避风条件好,具备发展大型工业港和综合性深水大港的优势条件。近年来,我市全面实施环三都澳区域发展战略,海洋开发活动形成热潮。海域使用主要是渔业、工业、交通运输、旅游娱乐、海底工程等多种用海并存,围填海项目分散,区域性集中式围填海较少。截至2011年国家和省里批准我市填海84宗,面积3021公顷;批准区域建设用海规划(三屿工业区)1宗,面积422.15公顷。
二、海域使用管理情况
(一)夯实基础,构建海洋管理工作体系
2001年机构改革,我市在原水产局的基础上组建了海洋与渔业局,并增加了海洋管理行政职能,在较短的时间内,实现了海洋管理“从无到有”的突破。在采取“海+渔”模式组建市、县两级海洋与渔业局的基础上,成立了市、县海监执法队伍,并在全市36个沿海乡(镇)成立海管办,在沿海重点村聘请100多位海域管理协管员,形成覆盖全市海域的市、县、乡、村四级海域使用管理网络,有效推进海域管理各项工作的落实。
一是广泛宣传,着力营造依法用海氛围。把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以下简称《海域法》)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等新闻媒体,采取群众所喜闻乐见的各种形式,把普法宣传贯穿于海洋综合管理的全过程,积极倡导“蓝色国土”观念。
二是开展海域勘界、海河划界、岸线修测,明确管理权限。我市于2003年起相继启动了海域堪界、河海划界和岸线修测工作,在全省沿海设区市中率先完成了福州-宁德市际间海域勘界、4条县际间海域勘界、37条入海河流海河划界立碑及大陆海岸线修测、乡镇所在地岛屿岸线修测工作,并全部通过省政府批准,为海洋管理工作提供科学、法定的依据。
三是科学编制海洋功能区划,统筹协调行业用海。我市于2003年和2004年首次编制市、县两级海洋功能区划,分别于2006年和2007年开展第一轮修编并获省政府批准。在海洋功能区划编制过程中,坚持与城市、土地及港口等涉海规划相衔接,根据海洋自然属性,结合社会经济发展需求,统筹、协调相关行业用海需求,保证了海洋功能区划编制工作的科学性和前瞻性。目前新一轮省级海洋功能区划修编成果于10月10日已由国务院批准实施,我市将尽快开展市级海洋功能区划修编工作。
四是建立海域使用动态监管系统,提升科学管海能力。我市于2007年4月份开始启动系统建设,通过几年的努力,系统软件和硬件已较为完善,积累了大量的海洋基础地理数据、遥感影像数据、监视监测数据、海域使用现状数据等,构建了较为全面的业务基础数据库,有效提升了海域综合管控能力和科学决策水平。
(二)严格执行《海域法》,科学配置海域资源
随着我市工业化、城市化步伐不断加快,海域已成为我市实施环三都澳区域发展战略、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东北翼中心城市最重要的资源要素。《海域法》颁布实施以来,我们严格按照《海域法》有关规定,依法开展海域使用确权,一大批项目用海取得了海域使用权,为缓解我市用地紧张、保障临海项目建设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一是依法开展海域确权审批,规范海域使用管理。建立健全项目用海受理和审核工作程序,实行用海审批集体审查,坚持围填海项目听证制度;实行用海项目审批首问责任制度、服务承诺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防止违法违规批海行为。经过努力,海域使用确权发证范围已从原来单一的养殖用海到现在所有的用海类型。截止2011年底,全市累计确权用海项目4068宗、面积16095.606公顷,其中渔业用海3901宗,面积15042.78公顷;累计征收海域使用金2014.04万元。
二是认真开展海域资源市场化配置试点,提高资源使用效率。通过引进市场机制,充分发挥市场作用,开展公共资源的配置,这是推进海洋与渔业行政职能由“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从源头上避免职权滥用、徇私舞弊,真正保障群众利益的最佳途径。2010年至今,我市共公开招、拍、挂海域使用权6宗,面积31.4352公顷,为科学配置海域资源,建立海域腐败惩防体系积累了有益的经验。
三是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组织编制《环三都澳区域(三沙湾)用海规划》,充分利用海洋功能区划、海湾数模等项目研究成果,合理安排开发秩序,优化海洋产业布局。强化行政服务窗口建设,设立重点项目用海审批“绿色通道”,优化审批环节,做好项目用海受理,审查和报批等服务。对重点项目用海指定专人服务,积极指导业主了解审批流程、完善审批要件;帮助沟通、协调国家、省、县海洋主管部门及环境影响评价、海域使用论证技术单位,积极寻求理解和支持,争取用海计划指标。
三、海洋环境保护情况
(一)建立海洋环保责任制度。将海洋环保工作全面列入政府目标责任制,把三都澳、沙埕港海域生态保护和污染治理列入市政府年度专项工作,给沿海县(市、区)政府海洋环境保护责任目标任务,明确沿海县(市、区)政府主要负责人作为海域生态保护、污染治理工作第一责任人,促进全市海洋环保工作的全面开展。
(二)落实海洋工程环评制度。严格落实涉海工程项目的核准审批工作。在审批涉海工程项目时,严格落实建设项目海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核,确保各类涉海工程项目对海洋生态系统的影响降到最低,在服务重点涉海工程项目方面,实行专人跟踪负责制,要求工程建设过程中做好海水质量的跟踪监测,了解工程建设对海洋环境的影响状况,及时控制海洋开发利用对海洋环境造成的污染,确保海域开发利用活动协调持续发展。
(三)加强海洋污染防治工作。要求沿海各县(市、区)扎实推进工业园区规划环评和环保设施建设工作,沿海四县(市、区)已建成4座城市污水处理厂,3座垃圾无害化填埋场和1座垃圾焚烧发电厂,有效削减入海污染负荷。
(四)进一步增强辖区内溢油应急能力。制订颁布了《宁德市搜救、溢油应急预案》,成立了一家2级船舶污染清除公司,按规定要求配备了应急处置船和辅助船,配置了大量的围油栏、收油机、吸油拖栏等设备,辖区溢油应急能力得到进一步增强。
(五)加强海漂垃圾治理和废旧渔船清理工作。根据市、县两级海上保洁工作的长效机制,沿海四县(市、区)在各自辖区内开展了海漂垃圾治理及以废弃船舶清理工作,在青山、白基湾等重点养殖区,石湖、沙埕和三沙重点渔港实施海上环境保洁行动,专人定期打捞海漂垃圾,清除渔港的废弃渔船;在高罗沙滩开展沙滩保洁,专门的保洁队每天对沙滩垃圾及时清除。
(六)加强海洋生态保护区管理和重点海岛生态保护。完成官井洋大黄鱼繁殖保护区调整工作,出台加大增殖放流、发布禁航通告和定期巡航等一系列加强保护区管理的措施,实施从粗放保护向有针对性的科学保护转变;在蕉城区灶屿岛、福安市樟屿岛、霞浦县牛仔岛、福鼎市鸳鸯岛等10个典型海岛建立海岛海洋特别保护区,确定保护范围,实施封岛保护,开展生态系统修复。
(七)开展海洋环境生态修复工作。编制了全市增殖放流实施方案,开展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活动,仅2011年全市放流各种海水苗种1800多万尾,其中自2006年以来,在官井洋内放流大黄鱼苗种近4000万尾,有效地保护了我市的海洋渔业资源;开展大米草的整治,我市已经清除大米草7000多亩,种植红树林300多亩,增加水产养殖滩涂6000多亩,大米草的总面积已从最高峰12万亩降为9.9万亩。
(八)加强海洋环境监测力度。开展我市主要港湾环境质量、重点涉海工程项目、赤潮、江河入海污染物总量、海洋自然保护区等十三项监测工作。每年编制《宁德市海洋环境状况公报》,每月编制一期《宁德市近岸海域水环境质量通报》,为政府决策提供及时、准确的基础数据。
四、海洋执法监察情况
大力推进海洋综合执法改革,在全省率先成立海洋与渔业执法支队,进一步加强海洋执法队伍建设;强化海陆联合巡查,加大保护区执法和用海项目监管,组织开展海上水产养殖业综合整治,积极维护正常用海秩序,努力构建海域长效管理机制;通过“海盾”等系列执法行动,集中查处了一批海洋违法大案、要案,有力地打击了违法用海行为,提升了《海域法》的法律权威和社会公信力。仅2011年,全市海监机构就出动执法人员4109人次,执法车辆行程45859公里,执法船艇航行24759海里,对486个用海项目进行了823次执法检查,发现违法行为320起,有效制止214起,立案查处65起,办结案件62起,罚没金额2688.4677万元。
一是开展全市海上水产养殖业综合整治。近年来,由于群众依法用海、有偿用海的意识淡薄,加上《海域法》实施起步较晚、海洋管理相对滞后等原因,我市海上水产养殖业出现了无度、无序的现象,成为影响国防安全、制约宁德发展的严重障碍。对此,我市专门成立海上水产养殖业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2009年10月以来,全市共组织开展大小整治行动百余次,针对部分清理阻力较大、进展缓慢的区域开展百人以上大规模联合行动10多次,基本上保障了航道、锚地和军事用海区域的无障碍使用。其中蕉城区在三都澳内的清理整治得到了海军部队首长的好评,霞浦县清理出长腰岛8.72平方公里的海面,保障了海西宁德工业区项目的顺利进行。
二是开展非法围填海专项执法行动。随着环三战略深入实施和临港项目相继落地,受经济利益驱使,我市沿海地区未经审批,擅自非法围填海现象日益增多。2011年9月以来,根据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市里成立了非法围填海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并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非法围填海专项整治行动,组织7期大规模整治行动,摧毁非法围海池塘11个,闸门17个,恢复海域原貌3500多亩,及时制止非法围海8起,极大震慑了违法用海者,全市非法围填海势头得到有效控制,专项整治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三是开展非法采砂专项执法行动。为有效打击海域非法采砂,2011年市政府正式对外公布禁止海域采砂临时用海范围,专门成立了非法采砂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非法采砂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组织蕉城区、福安市政府,市海洋与渔业局、公安、国土、海事、港务、边防等11家部门(单位),开展“打击海砂非法开采专项执法行动”,查处非法采砂船69艘次,处罚金额185.2万元,基本遏制了非法采砂泛滥的现象。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海洋管理基础薄弱,难以适应发展要求
我市海域面积大,海岸线长,海洋管理任务繁重。但市、县两级海洋与渔业局都是在原水产局的基础上组建起来的,海域使用管理和海洋环境保护工作机构、人员编制及工作经费等没有得到有效保障,面对海域使用、项目审批、养殖用海管理、海洋环境保护等不断增加的新任务,日常工作处于应急应付状态,无法适应工作需要。另一方面,虽然国家制定了《海域使用管理法》、《海洋环境保护法》等海洋法律法规,我省也出台了相应的地方性法规,但具体配套法规尚有不少空白, 特别是没有明确规定打击非法用海处罚细则,使基层海监执法机构缺少必要的处罚依据与强制手段,导致海洋执法调查取证难、违法主体认定难、处罚执行难等现象。
(二)各种形式用海冲突加剧。
我市海域资源丰富、区位优势明显,海洋开发潜力巨大,特别是三都澳区域,水深港阔,岸线富集,适宜发展港口物流、临海冶金、临港重化工业、海洋装备制造业等临海产业。同时三都澳和沙埕港因其军事战略上的重要位置,长期作为东南沿海军港和对台前沿阵地,大量的军事用海长期存在。再者三沙湾口小腹大,湾内风平流静,也是发展海上水产养殖业的理想之地。大量不同形式的用海长期并存,不同形式用海之间的冲突进一步加剧,加强海洋综合管理,促进海洋经济健康发展的难度进一步加大。
(三)清理整治海上养殖难度大
海上养殖综合整治涉及面广、点散,从业人员众多、情况复杂,海上养殖是大部分沿海乡(镇)、村当地群众的主要生活来源,大多数群众特别是海上养殖从业人员对海洋相关法律法规意识淡薄,妨碍、阻挠海上养殖设施清理等,整治工作面临巨大的维稳压力和难度。
(四)海洋环境保护不容乐观
一是陆源污染物排海问题日益突出。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临港工业的发展,陆域直接或间接入海的生活污水、工业废水呈逐年增长趋势,导致局部海域污染物增多和污染程度不断加重,海域污染未得到根本控制。二是高密度的海水养殖对海域环境的污染问题不容忽视。养殖废水及养殖人员的生活垃圾未经处理就直接排海,加上海上水产养殖密度过高,海水交换空间小、能力弱,导致海水富营养化加剧,渔业病害频发,海洋环境负荷日益加重。
六、下一步工作措施
宁德加快发展,必须发挥“海”这一最大特色、最大资源、最大优势,促进海洋可持续发展,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加强海洋能力建设为重点,强化海域使用管理和海洋环境保护工作,在海洋综合管理中做好统筹兼顾。
(一)建立海洋事务协调机制,加强海洋综合管理。从推动环三发展和建设海洋经济强县的需要出发,切实加强海洋综合协调机构设置,建立海洋事务协调机制,对海洋资源开发实行统一管理,加强涉海部门协调,努力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团结协作、密切配合的良好氛围。严格执行海洋功能区划,充分发挥规划引导作用,统筹安排各区域、各行业用海,优化海洋产业布局。统筹安排好湾内新建临海项目区域布局,优先选择投资规模大、技术含量高、产出效益好、支撑引领作用强的项目,推行区域建设用海模式,集中集约用海,提高海域资源使用效率;积极鼓励和引导湾外围填海,减轻湾内海域环境压力。进一步增加海洋管理的财政投入,确保海域使用金集中用于海域使用管理、海洋环境保护和海洋执法工作,加强海洋综合管理。
(二)强化海洋环境安全,促进海洋可持续发展。一是牢固树立生态文明、和谐海洋的发展理念,切实加强对海洋环境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落实海洋环境保护工作责任制度,按照污染防治和生态建设并重的要求,切实推进海洋环境污染治理和生态修复。二是采取强有力的措施,抓好陆源污染的控制,新建项目要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及环保设施“三同时”制度,提高建设项目环保门槛。加快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加快配套管网建设。三是进一步加强海洋环境调查、评价、科研等基础工作,提高海洋环境监测能力。
(三)重视海洋队伍建设,确保法律法规有效实施。管理好、保护好宁德市得天独厚的海洋资源,海洋部门责任重大。要把海洋队伍建设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针对其组建时间短,人员少,力量弱等问题,切实采取措施为海洋管理创造条件。想方设法健全海域使用管理、海洋环境保护和海洋环境监测工作机构,配齐人员,尤其要加强人员培训,不断提高工作水平,做到机构健全、人员到位,素质提高。建立和完善乡(镇)、村基层海洋管理网络,落实人员编制,做到专职专用。研究出台相关措施,充分调动基层乡(镇)、村参与海洋管理的积极性,发挥乡(镇)、村熟悉情况、管理及时的触角作用,把海洋管理延伸到最基层,有效推动“两法两例”贯彻实施。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