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宁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市四届人大四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议案审议结果的综合报告

(2019年12月31日宁德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作者:佚名文章来源:宁德人大网更新时间:2020-3-30 15:32:38

  根据《宁德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议案处理办法》第十七条规定,2019年3月12日,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决定将张兴敏等10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做出三都澳海域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决定的议案”(第001号议案)交由市人大常委会农经工委办理。农经工委认真办理代表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已提请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书面答复代表。现将审议结果报告如下:

  三都澳地处中国大陆沿海中部,是福建北部和部分内陆地区直线距离最短的出海口,具有突出的区位优势。三都澳内海域属于典型的溺谷型深水港湾,具有世界级深水港口岸线资源,是东南沿海唯一尚未大规模开发的深水良港。环三都澳区域气候温暖、雨量充沛、物产丰富,具备“山海川岛、宗教文化、畲族风情”等旅游资源优势,是不可多得的生态型城市海湾之一。“开发三都澳”是习总书记在宁德工作时总结的闽东人民“三大梦想”之一,也是历届市委、政府接续推进的重点工作。随着我市交通等基础设施不断完善,产业集群效应日益凸显,三都澳海域的有效保护、开发和利用将成为我市坚持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的最大优势和潜力所在。2018年,市委提出全面实施“一二三”发展战略,坚持开发与保护并重,将三都澳海域水环境治理和保护列入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内容,强力推进海上综合整治工作,海上养殖明显减少、澳内景观明显改善。但是,由于目前上位法对于无序无度养殖处罚、海漂垃圾清理机制、生活生产污水直排入海等问题没有明确规定,因此,结合三都澳海域实际,制定出台一部地方特色突出和可操作性强的海域环境保护条例势在必行。

  市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该项议案办理工作。2019年3月4日,市人大常委会第五十次主任会议研究决定,将《宁德市三都澳海域环境保护条例》列入市人大常委会2019年立法计划,市海洋与渔业局作为起草部门,市政府作为提案人,市人大常委会农经工委作为初审工作委员会,于2019年4月提交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2019年3月,市政府提交《宁德市三都澳海域环境保护条例(草案)》后,市人大常委会农经工委组织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提议案代表前往蕉城区、福安市、霞浦县开展《宁德市三都澳海域环境保护条例(草案)》立法调研,经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并反复修改后,形成了《宁德市三都澳海域环境保护条例(草案)》初审报告和建议修改稿,于2019年4月提请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进行初次审议。2019年5-6月,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组织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法制委组成人员和提议案代表前往蕉城区、福安市、霞浦县开展《宁德市三都澳海域环境保护条例(草案修改稿)》立法调研,形成了《宁德市三都澳海域环境保护条例(草案)》修改情况的报告和草案修改稿,于2019年8月提请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进行第二次审议。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在充分吸纳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意见的基础上,进一步修改完善,于2019年11月提请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进行第三次审议通过,目前已提请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