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

关于《宁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决定隋军代理宁德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的议案》的说明

(2013年2月17日在宁德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上)

作者:佚名文章来源:宁德人大网更新时间:2013-2-20 11:26:02

  宁德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李过渡

  宁德人大网消息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主任会议的委托,我作关于提请决定隋军代理宁德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的议案的说明。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四十四条第九项和《宁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第六条第二项的规定,市人大常委会在市长因故不能担任职务的时候,从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中决定代理的人选。鉴于宁德市人大常委会已接受郑新聪辞去宁德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经主任会议研究,提名宁德市人民政府副市长隋军代理市长职务,提请宁德市人大常委会本次会议决定。

  该项议案、决定草案和提请任职的理由,已印发给各位组成人员,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