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因工作变动,韦大兴本人向宁德市人大常委会提出辞去宁德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罗红专因退休,本人向宁德市人大常委会提出辞去宁德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和《宁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第八条规定,经主任会议研究,提请市人大常委会接受韦大兴、罗红专辞去宁德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
请予审议。
宁德市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
2015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