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对教育均等化工作报告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

作者:佚名文章来源:宁德人大网更新时间:2016-11-7 15:21:12

  市人大常委会:

  《关于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对教育均等化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宁常审〔2014〕3号)收悉。市政府高度重视,对审议意见办理工作进行了研究部署,要求有关部门认真研究分析,提出可操作的措施,切实加以落实。现将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科学优化教育布局问题

  坚持规划引领,科学设置城乡学校布局,统筹教育资源配置。一是科学规划学校布局。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形成合力,进一步优化城区中小学教育资源配置,编制完成《宁德市主城区中小学教育设施布点专项规划(2013-2030)》,经广泛征求意见和修改完善后,现已通过了省、市专家评审,并已进行了网络公示,即将提交市城市规划委员会研究审议。并指导推动各县(市、区)按照有关政策规定,根据城镇化发展趋势、城乡布局结构调整、人口变化、生源流动和城区义务教育学位缺口情况,保留必要的农村教学点,规范农村学校撤并程序,推进城区中小学扩容增量,完成县域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专项规划。下一步,将督促各地严格执行规划,适时做好预留教育用地的收储等有关工作,切实维护好规划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二是全面实施标准化学校建设。对于尚未通过标准化验收的4所小学和6所中学,将进一步督促当地政府加大投入,推进学校在用地、教学用房、仪器设备、图书资料等方面的达标建设,并于2014年底对寿宁县南阳中心小学和寿宁六中等5所学校进行标准化验收。下一步,将加快推进中小学布局调整优化和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建设全覆盖工作,努力形成科学、合理的中小学布局体系。三是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措施。2013年10至11月份期间,由市规划局牵头,市教育局、住建局、国土资源局、工商局、地税局、银监局、蕉城区人民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组成课题组,对我市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及使用情况进行专题调研。今年5月30日市委常委会研究议定由市城乡规划局、国土资源局、住建局牵头制定《旧城改造和新建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有关规定》,适用范围从中心城区扩大到全市。目前,规划已经多番征求意见、修改,将于近期批转下发。

  二、关于统筹安排、整合现有资源问题

  努力整合各类教育资源,改善中小学办学条件。一是全力抓好城区中小学扩容工程。将城区中小学扩容工程列为2014年市委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积极主动争取省里项目资金支持。今年共向省里申报2014年中小学扩容工程和公办幼儿园建设项目30个,现已批复28个,争取到省级补助资金1.03亿元。在项目和省级补助资金安排上向中心城区倾斜,安排了省级补助资金900万元用于蕉城实小东区和蕉城五小教学综合楼新建2个项目,安排补助资金400万用于东侨实验小学建设,占扩容项目省级补助资金总额的29%。二是努力整合相关教育资源。督促各地落实好《关于解决农村教育资产中用地和用房确权历史遗留问题意见的通知》(宁政办〔2014〕125号)文件精神,切实做好闲置校舍的确权和管理工作,目前,蕉城区坪塔小学已复办幼儿园,正积极协调岐头小学恢复办学事宜。三是认真抓好城区学校项目建设。市政府每月一督查,全力推进中心城区“四新二扩”项目建设,落实蕉城民中扩建所需用地,项目全部完成后共新增小学102个班5100个学位,每年可增加招生和分流17个班850人;共可新增初中学位66个班3300个学位,每年可增加招生和分流22个班1100人。宁师附小新校区项目现已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项目立项、地面青苗补偿、地质钻探、场地土石方工程、规划设计方案报批和用地规划许可证等工作,项目初设方案和概算已通过专家评审,9月份开工建设;东侨小学新校区项目已办理了选址意见书,完成土地预审、项目建议书批复、环评;东侨实验小学项目目前正在办理图审相关手续,8月份动工建设第一期工程;宁德五中新校区项目已进入施工招投标阶段;东侨中学扩容项目正抓紧办理土地权属变更手续;兰田学校扩容工程项目正抓紧推进土地报批和填方工作。

  三、关于提高教学质量问题

  着力优化城乡教育资源配置,努力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一是推进“大手牵小手”帮扶薄弱校建设。制定出台《关于实施“大手牵小手”帮扶薄弱学校建设五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宁政办〔2014〕152号),努力构建区域之间对口帮扶、县域之间协作帮扶、校际之间结对帮扶等帮扶机制。二是全面推进“小片区”管理模式。全市“小片区”管理工作在完善和提升原有的福安实小集团化办学、宁德师院附小和华侨小学“一校两区”管理、福鼎实小“强弱合校”等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全面铺开。下一步将根据城区学生的流动、人口出生和学龄儿童变化趋势,进一步细化“小片区”管理工作,实现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小片区”管理全覆盖,进一步缓解城区“择校热”。三是大力推进教育信息化工作。实施教学点数字教育资源全覆盖项目,已完成全市435个教学点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配套资源光盘全部配送到位,有72%的教学点教师能够应用资源开展教学活动,惠及学生7577人。目前,全市义务教育阶段85.42%学校实现宽带网络进校园、进班级;福鼎、福安、蕉城、东侨已经率先完成班班通工程建设,预计年底前全市乡镇完小以上学校将全面实现宽带网络校校通、班班通建设。四是开始推广“委托管理”工作模式。全市“委托管理”工作在华侨小学委托宁德师院附小管理试点经验基础上,开始推广。目前主要有福安市、寿宁县和柘荣县在试点薄弱校“委托管理”工作,涉及12对24所学校。五是积极开展各类宣传活动。与新闻媒体合作,推出“感受宁德教育新变化”系列宣传报道,在宁德电视台播出5期教育专题片,在闽东日报刊发系列报道10期,为教育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在宁德教育网上开展“身边的好学校”推荐评选活动,霞浦一中参加全国“最美基层图书馆”评选,以先进典型带动全面发展。六是开齐开足规定课程。与六个省级扶贫重点县签订了《2014年春季开设小学英语和信息技术课程责任书》,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加强开课工作的督促和指导,协调解决开课的其他有关问题,并加强课程实施情况的督促检查,2014年春季小学英语和信息技术课程开课率达到了100%。七是积极推进“基本均衡”创建工作。今年5月,福安、福鼎两市均以较好成绩顺利通过“基本均衡”国家评估验收认定。下一步,我们将全面推进督导责任区建设和责任督学挂牌督导,深入指导各县(市、区)积极筹备迎接“基本均衡”和“两项督导”评估验收工作,确保“基本均衡”创建工作按既定目标节点有序推进。

  四、关于促进师资均衡配置问题

  着力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的整体素质。一是在教师培训上,已建立起五年一周期的中小学教师全员网络培训机制。通过全员网络培训、农村教师教育教学能力提升工程培训、专项培训、教师岗位练兵、举办教师教学技能大赛等方式,切实提高教师的整体素质与教学质量。先后组织3名教研员参加教育部国家级培训,组织84名农村和民办幼儿园骨干教师参加省级培训,组织224名中小学教师参加福建省第一批基础教育万名骨干教师省级培训,组织337名普通高中高级职称教师参加省级集中专项培训,组织全市普通高(完)中高级教师参加省普通高中高级职称教师远程研修。推荐选送6个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60位校长、教师分别赴省属学校、泉州市跟岗学习。近期将出台《宁德市中小学名师培养方案》,并启动“名师培养工程”,以带动中小学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和水平的提高。二是在教师结构上, 2014年3月组织各县(市、区)教育局及市直学校根据2014-2015学年各学段在校学生数以及各学科教师的余缺情况,编制今年新任教师招聘计划,全市共有招聘计划数473个。除市直学校14个岗位外,其余459个岗位招聘的新任教师均充实到各县(市、区)的农村中小学任教,将有效改善农村中小学教师队伍的学历、年龄结构。三是在教师交流上,在福安市、福鼎市、蕉城区和周宁县等地先行改革的基础上,根据《关于进一步推进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校际交流工作的意见》(闽教人〔2014〕29号)精神,2014-2015学年开始,将全面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校际交流制度,确定交流人数达到应交流人数的10%以上,结合教师调整补充与培训提高,整体提升义务教育师资水平。四是在教师管理上,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推进教师“县管校用”管理体制,结合市委、市政府开展的教育工作相关课题调研成果转化工作,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关于推进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教师人事关系县级统一管理的通知》,努力解决好教师队伍总量超编与部分学科师资紧缺并存的结构性矛盾问题。目前第二轮征求意见已结束,将于年底前出台。五是在激励机制上,在高、中级职称评审中,对长期在农村中小学任教的教师实行倾斜,在教学、教科研等方面适当放宽要求;对在农村任教累计满25年且仍在农村学校任教的老师,可不占核准岗位数直接推荐评审;部分县(市)还实行“特岗行动”等各类有效措施,吸引和鼓励优秀教师在农村长期从教,努力提升农村薄弱校办学水平。

  五、关于有效保障教育公平问题

  着力保障人民群众平等享有接受良好教育的权利,采取各种有效措施维护社会公平。一是完善各类资助政策。2014年春季对全市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以及城市低保家庭的18.02万名学生免除教科书费,并免费发放新华字典、作业本费,累计投入1197.3万元。累计发放高校助学金、高校国家励志奖学金、普高助学金、中职国家助学金、中职学校免学费补助、地方高校服兵役学费补偿代偿等4196万元,受助学生4.5万人。全市有238所学校实行“营养改善工程”。已下达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补助资金1587万元,受益学生达3万余人。制定出台了《宁德市学前教育政府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规范了助学金管理使用。二是关爱留守儿童。努力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动态监测机制,下发了《关于在全市教育系统开展“爱心妈妈示范员和联络员”活动的通知》,发动广大教师担任“爱心妈妈”示范员,建立“爱心妈妈示范员和联络员”数据库,全市有14个市级“爱心妈妈示范员”活动重点校,9个县(市、区)分别建立10个以上县级重点校,6000多名老师加入“爱心妈妈示范员”行列。三是保障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出台《宁德市教育局关于小学升入初中免试就近入学工作实施意见》(宁教中〔2014〕33号),落实义务教育阶段随迁子女“两个为主”政策和电脑派位入学;各县(市、区)充分挖掘公办学校资源,在保证完成片内学龄少年儿童入学的前提下,把剩余学位全部用于招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同时,发挥民办教育的作用,不仅让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有学可上,还保障在学生编班、文化学习、奖励评优、入队入团、参加校内外活动等方面和本地学生享受同等待遇。四是推进特殊教育改革发展。全力推动霞浦县特教校标准化建设等级评估,努力改善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初步完成对全市残儿情况摸底工作,牵头开展全市特殊教育工作调研,并形成调研报告,《宁德市特殊教育(2014-2016)提升计划实施方案》已列入政府议事日程,将于近期研究后出台。五是促进民族教育发展。在改善少数民族办学条件方面采取倾斜扶持政策,从国家、省中小学布局调整及危房改造资金中优先安排民族中小学建设项目,把民族中小学危房改造作为首选重点项目安排实施,保证项目资金配套到位。2009年来,我市民族学校累计获得校安工程补助资金3226万元,完成建筑面积29487㎡。认真贯彻落实各项民族教育政策,切实将民族乡村的义务教育纳入公共财政的保障范围,推进义务教育阶段少数民族贫困家庭的学生“两免一补”政策落实到位,有效减轻贫困学生家庭经济负担。对在民族中学和民族班就读的少数民族初、高中学生除享受相应教育阶段所有资助政策外,另实行“少数民族学生助学金”制度。

  六、关于公办民办双管齐下问题

  坚持“两手抓”,在抓好公办教育发展的同时,大力发展民办教育。一是强化教育资金落实。积极争取上级资金,努力按照“三个增长”安排教育经费。2013年全市教育经费“三个增长”中的第二和第三增长均达到法定要求,但第一增长,即公共财政预算教育拨款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为-1.4%,未达到法定要求;细化到各级财政,对比达到法定增长的有:市本级11.4%、寿宁19.4%、霞浦6%、福鼎4.4%、古田2.8%,未达到法定增长的有:蕉城-6.7%、柘荣-7.6%、屏南-9.2%、福安-9.7%、周宁-11%、东侨-25.9%(具体说明见宁财函〔2014〕369号,附后)。2013年市本级城市教育费附加用于市直教育系统2575.4万元,其中用于基础教育改善办学条件1215.62万元、用于中职学校助学金配套583万元、用于基础教育学校免学费配套资金501.44万元、用于教师培训经费106.34万元、用于保安人员工资31.8万元、用于高校137.2万元等。2013年市本级土地出让金净收益计提教育资金用于市直学校2580.59万元,其中用于基础教育改善办学条件1960.59万元(包含市本级校安工程配套还贷资金1308.8万元),用于宁德师范学院本科学士评估600万元、用于市教师进修学校培训经费20万元。下一步,将确保今年的“三个增长”得到较好落实。二是扶持民办教育发展。着手拟定《关于鼓励和扶持社会力量办学的十条意见》,从鼓励社会力量捐资出资办学、贯彻落实民办学校法律地位、保障民办学校办学自主权、落实民办学校税收优惠政策、实施公共财政资助和奖励政策、维护民办学校师生合法权益、完善民办学校收费管理、规范民办学校资产管理、完善民办学校合理回报制度和营造民办教育发展的社会环境等十个方面,促进我市民办教育持续发展提出具体措施。目前该文件已完成初稿,正在征求意见,将于下半年研究出台。

  专此报告。

  宁德市人民政府

  2014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