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关于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对市公安局基层派出所工作的评议意见

作者:佚名文章来源:宁德人大网更新时间:2016-11-7 15:15:39

  市公安局:

  根据《宁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评议暂行办法》的规定,市人大常委会今年对市公安局基层派出所工作开展评议。在评议调查的基础上,2014年11月27日,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对市公安局基层派出所工作进行了集中评议,参加评议的常委会组成人员和部分市人大代表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林志坤所作的关于全市公安派出所工作情况报告和常委会副主任杨培钦所作的关于对全市基层派出所工作评议的调查报告,并对市公安局基层派出所工作进行了满意度测评,测评结果为基本满意。

  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市人大代表评议认为,2013年以来,全市公安派出所在当地党委、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领导下,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执法为民,积极履行打击违法犯罪、保护人民群众、维护治安秩序、服务经济建设的工作职责,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为建设“六新大宁德”营造了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但从评议调查看,也存在着禁毒工作形势严峻,“两抢一盗”多发性侵财案件破案率不高,赌博现象比较普遍,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不够完善,办案质量仍有瑕疵,派出所警力不足,协警人员管理不够到位,便民服务水平需进一步提升等问题。为加强基层派出所工作,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市人大代表提出如下评议意见:

  一要增加警力,夯实基层派出所工作基础。针对基层派出所警力不足问题,市公安局要根据辖区治安状况、人口密度等参数,实现警力的按需分布,科学合理配置派出所警力资源。要用足编制,通过招录、调动等方式招用民警,新增人员优先用于派出所。要采取精简机关、充实基层、轮岗交流等方法持续推动警力下沉。要强化基层民警的激励机制,在待遇和职级上对基层派出所民警予以适当倾斜,有效激发派出所和民警的战斗力和积极性。建议民警在基层派出所工作不足5年的,不能调动。

  二要强化打击,提高工作实效。面对我市严峻的毒情形势,市公安局要增强大局意识、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要加强禁毒队伍建设,建议设立东侨禁毒大队,恢复屏南、寿宁、周宁、柘荣四县的禁毒大队建制,强化毒品犯罪的打击防范力度,标本兼治,特别要防范青少年吸毒,严防毒品蔓延。要继续深入开展打击“两抢一盗”等专项行动,加强信息研判,认真分析盗窃、抢劫、抢夺等多发性侵财犯罪的规律特点,提升侦查破案水平,坚决遏制“两抢一盗”高发势头,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要建立长效机制,持之以恒下大力气整治赌博、卖淫嫖娼等丑恶现象,净化社会风气。

  三要强化防控,提高对社会面治安的控制力。要加大治安巡逻防控力度,有效组织巡防力量,进一步加强专业巡防和群众性义务巡防力量分层次配置,合理布局巡区点、线、面,切实做到“警力跟着警情走”,防范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的发生,着力增强群众安全感。要强化重点人口管控,进一步加大对吸毒人员、精神病人、有犯罪前科人员等高危人员的管控力度。积极组织对出租房屋和公众聚集场所等暂住人口、流动人口聚集部位进行清查,及时发现、打击混迹其中的违法犯罪分子。重视发挥企事业单位、社区、物业管理等群防群治的作用。各级政府要持续加大技防设施建设和投入力度,扩大社会治安监控系统的覆盖面。加大法制宣传力度,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自我防范意识,有效维护全市社会治安的稳定。

  四要强化服务,和谐警民关系。坚持“有警必接、出警必快、处警必果”,加大接处警公开力度,让报警人及时了解案件后续处理情况。科学设置和合理布局社区警务室,提高见警率,真正发挥作用。要强化对窗口服务工作的规范管理,研究制定并认真落实各种便民利民措施,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窗口服务。针对外地嫁入妇女落户难的问题,建议市公安局深入调查摸底,统一研究解决的办法,切实保障妇女的合法权益。要着力构建警民联动机制,深化警民共建活动,和谐警民关系,努力营造关心、理解、支持派出所工作的良好社会环境。通过QQ、微信等新媒体定期向人大代表、行风监督员通报工作,定期与辖区基层干部、群众座谈,听取意见建议,接受社会各方面的监督。

  五要强化素质,推进规范执法。要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加强思想政治和作风建设,教育民警克服特权思想,树立执法为民的宗旨意识和群众观点,培养民警严格依法履行职责、尊重和保障人权、热情服务群众的观念。要采取法律培训与实战技能培训相结合,提高基层派出所民警运用法律政策、处置突发事件和舆论引导的能力,增强证据意识、程序意识、时效意识和制度规则意识。加强对民警的执法工作考评,完善个案监督层级把关机制和执法责任终身负责制,着力解决执法不公正、不规范、不严格、不文明的现象,不断提高执法公信力。要加强对协警的教育、培训和管理,严把入口关,规范协助执法的行为,统一规范有别于民警的协警着装标志,建立和完善协警待遇保障和激励机制,稳定协警队伍。

  以上评议意见,请按《宁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评议暂行办法》的规定进行认真整改,并在收到评议意见起三个月内,将评议意见整改情况报告送市人大常委会内司工委征求意见后,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书面报告。

  宁德市人大常委会

  2014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