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
2014年11月26日至27日,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副市长黄建龙所作的《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帮扶民族乡加快发展工作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近年来,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帮扶民族乡加快发展五条措施,以农民增收为核心,以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建设为重点,加快发展特色产业,不断改善民生,民族乡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有了较大提高。但也存在经济基础依然薄弱、政策辐射面不够广、政策落实难以到位、帮扶工作不够平衡等问题。为进一步做好帮扶民族乡加快发展工作,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以下意见:
一、统一思想认识,浓厚帮扶氛围
要深刻认识帮扶民族乡加快发展的重要意义,充分利用报刊、媒体、网络、民族重要节日宣传国家的民族方针、政策,鼓励社会各界参与帮扶民族乡加快发展。建议在新一轮机构改革中保留福安、福鼎、霞浦等民族工作重点县民族宗教工作机构单设,进一步加强对民族工作的领导,支持民族工作机构发挥职能作用。市民族工作协调委员会要定期深入民族乡村,及时总结推广挂钩帮扶和发展特色经济的先进经验、典型做法,营造帮扶民族乡加快发展氛围。
二、延伸帮扶重点,扩大政策覆盖
要将帮扶重点进一步向民族村延伸,深入民族乡以外的民族村调研,全面准确掌握存在的困难和问题,适时制定出台帮扶全市民族村加快发展的有关政策措施,在项目、资金等方面给予民族村倾斜支持。要优先将农民收入低、基础设施建设滞后、村集体经济薄弱、具有一定人口规模和发展潜力的民族村列入整村推进扶贫开发重点村,确定挂钩帮扶领导和单位,下派驻村干部,推动民族村经济社会发展。通过加强与上级有关部门的沟通联系、请省人大代表帮助呼吁等多种方式,积极向上争取帮扶民族村加快发展的政策资金,进一步扩大帮扶政策的覆盖面。
三、破解发展瓶颈,接续发展短板
要加大少数民族地区“造福工程”搬迁力度,优先保障用地指标,适当上调少数民族户人均补助资金标准,逐步改善少数民族人口居住条件。各挂钩帮扶单位要引导各民族乡按照集约节约的原则,统筹安排同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民生事业建设,不断夯实发展基础,优化投资环境。要精准帮扶,结合当地产业、企业用工、外出经商等实际情况和扶贫开发工作,帮助民族乡开展“一户一就业”技能培训,提高少数民族乡村群众生产、就业能力。督促各民族乡抓住机遇,用足用好帮扶政策,加强与挂钩帮扶单位沟通联系,主动争取对接项目资金,大力发展生产,加快发展进程。
四、发展特色产业,培育“造血”功能
坚持由“输血”帮扶向“造血”帮扶转变,从挂钩帮扶资金中切出一定比例重点支持和帮助民族乡发展特色产业,引进新技术、新品种,形成一乡一优势产业、一村一优势产品,促进民族乡经济可持续发展。加大支持农村各类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发挥其在推动农村经济发展,促进农民增收致富等方面的作用。加快推进特色村寨建设,重点培育几个民族风情旅游乡村,充分挖掘利用民族文化元素,在产业、建筑、菜肴、服装等方面形成少数民族特色,努力把民族乡村打造成为极具民族风情的旅游点,农民提高收入的致富点。
五、明确目标责任,强化督查落实
各挂钩帮扶单位要进一步明确帮扶目标任务,对照帮扶民族乡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倒排时间,细化任务,责任到人。进一步建立完善由挂钩的市直单位牵头和被帮扶民族乡及其所在县(市、区)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实际问题。出台帮扶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定期检查资金使用情况,确保帮扶资金专款专用。每年组织相关部门对省、市有关帮扶民族乡加快发展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跟踪督查市直单位挂钩帮扶工作,通报工作开展情况。强化督查结果运用,将挂钩帮扶成效列入各挂钩帮扶单位及民族乡所在县(市、区)绩效考核,确保帮扶工作取得实效。
以上审议意见,请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及我省实施办法的规定研究处理,并自收到审议意见之日起九十日内,将研究处理情况送交市人大常委会民族华侨台胞工作委员会征求意见后,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报告。
宁德市人大常委会
2014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