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14年监督工作计划,为做好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帮扶民族乡加快发展工作情况报告的准备工作,11月4日至6日,市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常委会委员和市人大代表先后前往霞浦县、福鼎市、福安市就我市帮扶民族乡加快发展工作情况展开调研。调研组一行察看了崇儒、硖门、坂中以及上水、瑞云、彭家洋等少数民族乡、村建设情况和群众生产生活情况,听取了当地政府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并与市(县)、乡、村等干部群众座谈,广泛听取意见建议。11月18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蓝兴贵还带领调研组一行深入浙江景宁畲族自治县,学习借鉴先进经验做法。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2年5月2日《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帮扶民族乡加快发展五条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五条措施”)印发后,我市各级政府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决策部署,以农民增收为核心,以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建设为重点,主动对接争取项目资金,加快发展特色产业,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全市9个民族乡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有了较大提高。2013年,全市民族乡农村经济总收入181.5095亿元、农民人均纯收入10193元、人均乡财政收入1094元,比2012年分别增长15.5%、22.8%和12.0%。其中蕉城区金涵,福安市坂中、穆云、康厝,霞浦县水门、崇儒和福鼎市佳阳等7个畲族乡农村经济总收入增长速度超过所在县(市、区)的平均水平。
(一)配套帮扶政策有力,帮扶机制不断健全。为贯彻落实好省政府“五条措施”,市委、市政府制定出台了《进一步帮扶民族乡加快发展实施意见》和《关于开展民族乡村挂钩帮扶活动的通知》,进一步明确帮扶目标任务以及资金扶持、项目扶持、小城镇建设试点等方面优惠配套政策,并确定9名市领导分别挂钩帮扶9个民族乡,市直24个民族工作协调委员会成员单位挂钩帮扶发展相对滞后的24个民族村。与此同时,各县(市、区)也采取有力措施,积极创造条件,帮扶民族乡加快发展。蕉城、福安、福鼎、古田、寿宁、周宁6个县(市、区)成立民族工作协调委员会;福安市给3个民族乡每年各增加帮扶配套资金50万元,并确定四套班子主要领导挂钩帮扶4个全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试点村;福鼎市每年给每个民族乡增加帮扶配套资金100万元,并给民族乡干部职工每人每月增加补助100元。此外,部分县、市还将挂钩帮扶政策延伸至民族村。福安市每年给予上年度农民人均纯收入在7000元以下的民族村经济社会发展可行性项目补助5万元;福鼎市每年给予民族村扶持资金5万元;周宁县每年分别给予民族行政村和民族自然村扶持资金2万元和1万元;寿宁县给予民族行政村和9个较大民族自然村所在行政村扶持资金1.5万元。
(二)基础设施逐步完善,生产生活条件改善。2012年以来,全市9个民族乡共到位帮扶资金11078.1万元,对接争取项目130多个,其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106个,建设资金8863万元,一大批与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水、电、路等基础设施逐步完善,乡村环境进一步美化。完成87个村235.6公里的村道硬化,其中,福安市在中央、省、市补助的基础上,给予民族村及200人以上民族自然村每公里3万元配套补助,用于完成村道按4.5米路宽幅标准改造提升。完成125个村安全饮水工程,解决7.3万人安全饮水问题。霞浦崇儒乡计划投入600多万元,解决27个村1.23万人的安全饮用水问题。
(三)特色产业初具规模,农民收入有所提高。民族乡立足当地资源,发挥地域优势,按照“一乡一优势产业、一村一优势产品”的发展思路,培育出一批如福鼎硖门、佳阳和霞浦盐田畲族乡的山上“绿色产业”、海上“蓝色产业”,福安穆云畲族乡的水蜜桃、刺葡萄产业,霞浦水门畲族乡茶产业等少数民族特色产业示范基地和特色产业示范村,特色产业初具规模。其中,水蜜桃和刺葡萄获国家工商总局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和农业部农产品地理标志,“福安穆阳水蜜桃”入选全国首批名特优新农产品目录。以金涵畲族乡上金贝、穆云畲族乡溪塔、康厝畲族乡金斗洋、佳阳畲族乡双华等19个畲族村被国家民委列为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建设试点村为契机,积极推进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建设,努力实现民族文化发展与开发利用的有效结合。成功举办“二月二”会亲节、“三月三”畲族文化节、桃花节、刺葡萄采摘节等群众性畲族传统文化活动,在吸引大量游客前来体验观光、弘扬民族文化的同时,拉动群众收入。2013年全市民族乡农民人均纯收入10193元,高于全市农民人均纯收入154元。其中,坂中、康厝、硖门、佳阳4个畲族乡农民人均纯收入超过所在县(市、区)平均水平。
(四)惠农政策有效落实,民生事业稳步发展。省市出台的一事一议、土地整理、造福工程、民政福利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和专项资金等惠农民生政策在民族乡得以有效落实。2012年来,9个民族乡“造福工程”共搬迁安置1571户7482人,发放补助资金2221.9万元,极大改善了山区贫困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发放低保金1206.3万元,惠及4694人,基本做到应保尽保;争取一事一议奖补1785.48万元,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发展资金压力。在帮扶工作推动下,民族乡教育、卫生、文化、体育事业得到一定发展,综合文化站、敬老院、幼儿园等相继建成。霞浦盐田、水门、崇儒,福鼎佳阳、硖门等完成了中小学部分设施改造升级,其中硖门中心小学还铺设了塑胶跑道;积极推进民族乡村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部分民族乡卫生院添置了医疗设备,改扩建了一批乡卫生院和村卫生所;蕉城金涵乡上金贝主题文化公园、福鼎佳阳双华畲歌广场及文化广场、福安坂中彭家洋畲歌广场等项目正在紧锣密鼓推进。在前不久举办的福建省第八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中,我市代表团荣获23枚金牌,7枚银牌,12枚铜牌,金牌数位列全省第一(全省共产生36枚金牌)。
二、存在问题
我市帮扶民族乡加快发展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
(一)经济基础依然薄弱。我市民族乡村大多地处偏远山区,经济结构单一,自然经济、半自然经济仍占主导地位。由于历史欠账较多,到位的帮扶资金投入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偏多,用于发展经济项目,支持和保障民族乡村发展特色经济产业偏少,民族乡经济发展缺乏增长点,地方财政收入水平仍然较低,人均乡财政收入与全市人均乡财政收入差距仍然较大。2013年我市民族乡财政总收入25127.67万元,人均乡财政收入1094元,比全市人均地方公共财政收入少1461元。其中人均乡财政收入最高的福安坂中畲族乡为2826元,达到福安市人均地方财政收入的91%;人均乡财政收入最低的霞浦水门畲族乡仅42元,为霞浦县人均地方财政收入的3.1%,全市9个民族乡人均乡财政收入均未达到所在县(市、区)的平均水平。
(二)政策辐射面不够广。全市共有民族村242个,其中71个民族村分布在9个民族乡,其余171个民族村分布在非民族乡。目前省政府“五条措施”和我市《进一步帮扶民族乡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中制定的优惠政策主要惠及民族乡和民族乡以内的民族村,民族乡以外的民族村缺少有针对性的政策扶持,而我市民族乡以外的民族村经济、社会发展普遍滞后,亟需政策扶持。全市171个民族乡以外的民族村,村财收入5万元以下的民族村有107个,村财收入万元及万元以下的民族村有42个,村财收入为零的“空壳村”还有16个,半数以上民族村农民人均纯收入未达到全市平均水平。
(三)政策落实难以到位。帮扶民族乡的优惠政策中有不少条文没有具体的量化要求,以致在实际的贯彻执行中难以落实到位。比如,根据《进一步帮扶民族乡加快发展实施意见》精神,全市民族乡比照小城镇综合改革建设试点政策,民族乡所在县、市区要按照小城镇综合改革建设试点工作有关文件精神,制定加快民族乡发展的具体实施办法,但目前除列入小城镇综合改革建设试点的穆云、康厝畲族乡,其他7个民族乡均未落实该政策。此外,省、市出台的惠农民生政策因各种原因在贯彻落实中也存在一定困难。由于补助资金标准偏低、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困难、群众自筹能力差、集中安置点征地难度逐年加大等原因,少数民族地区“造福工程”搬迁难度较大。目前,少数民族自然村仍有5294户,23789人受地质灾害威胁未搬迁。
(四)帮扶工作不够平衡。部分帮扶挂钩单位对民族乡发展的地位和性质认识存在偏差,对民族乡的作用和重要性认识不足,重视不够,采取的措施办法没有充分体现优先原则。部分帮扶挂钩单位因财力等有限,或者争取的项目报批验收程序繁杂,具体实施难度大,导致帮扶力度不大,帮扶工作不平衡。2012年至2014年上半年,市民族工作协调委成员单位共争取帮扶项目103个,帮扶资金663.26万元。其中,筹集帮扶资金最多的单位资金高达154万元,个别帮扶单位连续两年均未筹集到位帮扶资金。
(五)发展瓶颈亟待破除。由于历史、地理原因,民族乡基础设施建设普遍薄弱,农村生产技术性人才缺乏,缺少增收致富的主导特色产业。底子薄、起步晚严重制约影响民族地区经济发展。各级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对少数民族地区实行政策倾斜、项目帮扶和资金支持,在推动民族地区加快发展的同时,部分民族乡村存在“等靠要”思想,没有积极主动对接项目,导致发展步伐缓慢。部分民族乡群众思想观念陈旧,依赖传统农业方式,习惯现有的生产生活的环境不愿搬迁,而是寄希望于政府帮助他们在不离开村落的情况下完善基础设施、发展生产、提高收入。
三、意见建议
(一)统一思想认识,营造帮扶氛围。民族乡对于做好基层民族工作、促进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和作用。全市各级政府要充分利用报刊、媒体、网络、民族重要节日宣传国家的民族方针、政策,提高全社会对民族乡地位和作用的认识,鼓励社会各界参与帮扶民族乡加快发展;要进一步加强民族工作机构建设,在新一轮机构改革中保留福安、福鼎、霞浦等民族工作重点县民族宗教工作机构单设,支持民族工作机构发挥职能作用。市民族工作协调委员会要定期深入民族乡村,及时总结推广挂钩帮扶和发展特色经济的先进经验、典型做法,营造帮扶民族乡加快发展氛围。
(二)延伸帮扶重点,扩大政策覆盖。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将帮扶重点进一步向民族村延伸,经常深入民族乡以外的民族村调研,全面准确掌握民族乡村发展存在的困难和问题,适时制定出台帮扶全市民族村加快发展的有关政策措施,在项目、资金等方面给予民族村倾斜支持。要优先将农民收入低、基础设施建设滞后、村集体经济薄弱、具有一定人口规模和发展潜力的民族村列入整村推进扶贫开发重点村,确定挂钩帮扶领导和单位,下派驻村干部,通过资金、技术、信息、劳务转移、技能培训等全方位的帮扶,推动民族村经济社会发展。
(三)破解发展瓶颈,接续发展短板。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加大少数民族地区“造福工程”搬迁力度,优先保障用地指标和补助资金等,对符合搬迁条件的地方,坚持以自然村或居住点为单位,实行集中搬迁;适当上调少数民族户人均补助资金标准,鼓励边远村落和地质灾害点的群众向中心村搬迁,从根本上改善生活生产条件。各挂钩帮扶单位要引导各民族乡按照集约节约的原则,统筹安排同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通村公路、节水灌溉、安全饮水等基础设施建设和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社会民生事业建设,不断夯实发展基础,优化投资环境;要精准帮扶,结合当地产业、企业用工、外出经商等实际情况和扶贫开发工作,帮助民族乡开展“一户一就业”技能培训。通过开展劳动力就业转移、知识技能等培训,提高少数民族乡村群众生产、就业能力。各民族乡要抓住机遇,用足用好帮扶政策,加强与挂钩帮扶单位沟通联系,主动争取对接项目资金,大力发展生产,加快发展进程。
(四)发展特色产业,培育“造血”功能。坚持由“输血”帮扶向“造血”帮扶转变,从挂钩帮扶资金中切出一定比例重点支持和帮助民族乡发展特色产业,引进新技术、新品种,形成一乡一优势产业、一村一优势产品,促进民族乡经济可持续发展;加大支持农村各类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发挥其在推动农村经济发展,促进农民增收致富等方面的作用,不断增强民族乡公共服务水平。要进一步挖掘民族文化元素,推进特色村寨建设。注重将民族传统文化与现代文化相结合,人文景观与自然景观相结合,文化资源保护与利用相结合,统筹兼顾民居改造与旅游发展,在民居建筑中注入本民族特色文化元素符号,努力把民族乡村打造成为极具民族风情的旅游点,农民提高收入的致富点。
(五)明确目标责任,强化督查落实。到2015年实现民族乡经济社会发展目标,时间紧任务重。各挂钩帮扶单位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进一步明确帮扶目标任务,对照帮扶民族乡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倒排时间,细化任务,责任到人。进一步建立完善由挂钩的市直单位牵头和被帮扶民族乡及其所在县(市、区)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实际问题。出台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定期检查资金使用情况,确保帮扶资金专款专用,发挥帮扶资金最大效益;每年组织相关部门对省、市有关帮扶民族乡加快发展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跟踪督查市直单位挂钩帮扶工作,通报工作进展,确保民族乡各项优惠政策落到实处。与此同时,强化督查结果运用,将挂钩帮扶成效列入各挂钩帮扶单位及民族乡所在县(市、区)的领导政绩和绩效考核,确保帮扶工作取得实效。
宁德市人大常委会帮扶民族乡
加快发展工作情况调研组
2014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