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黄建龙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14年监督工作计划安排,受隋军市长委托,现就我市扶贫开发工作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1年以来扶贫开发工作的基本情况和成效
消除贫困,改善民生是社会主义的本质需要,也是扶贫开发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我市的扶贫开发工作始于上世纪80年代中期,习近平同志在宁德工作期间,就把扶贫开发工作放在极其重要的位置,20多年来,宁德历届党委、政府继承和发扬“滴水穿石”的闽东精神、“弱鸟先飞”的进取意识、“四下基层”的工作作风,一茬接着一茬干,扶贫开发的内涵不断丰富、力度不断加强、覆盖面不断拓展、成效不断凸显。特别是2011年以来,随着《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的颁布实施和市委三届九次全会召开,我市扶贫开发工作根据中央和省里的统一部署,不断推进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的扶贫攻坚,扶贫开发工作进入了一个全新的历史阶段。我市采取的主要措施有:
(一)制定政策措施。2011年,我市制定出台了贯彻落实“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的实施意见,明确了实现重点扶贫区域和贫困户稳定脱贫的两大目标任务,制定出台了加强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等政策措施。2013年省委三届九次全会后,市委九届九次全会又出台了关于扶持省级扶贫开发重点县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了在2020年前,6个省级扶贫县要序时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制定了加大资金扶持、提升山海协作、完善基础设施、实施民生工程、推进专项扶贫等5个方面的具体政策措施。这两个重要文件的出台,为我市新时期深入开展扶贫开发工作奠定的基础。此外,市政府还根据扶贫开发工作的需要,出台了有关整村推进扶贫开发、造福工程和农村危房改造、连家船民上岸定居、精准扶贫建档立卡等方面的工作部署文件。各县(市、区)特别是6个省级扶贫开发重点县也出台了进一步推进扶贫开发的政策措施,沿海县(市、区)则参照省、市做法,出台了扶持本区域贫困乡镇、村和贫困人口的政策措施。2013年我市6个省级扶贫重点县地区生产总值增幅平均值超过12%,公共财政总收入增幅平均值超过20%,农民人均纯收入增幅平均值超过13%,在项目带动、工业园区、现代农业、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方面有了新成效、新亮点。
(二)增加资金投入。近年来,我市通过在财力上加强对贫困地区、贫困群体的倾斜支持,并积极向上争取各类帮扶资金,不断加强对贫困地区的“输血帮扶”。2014-2017年,市本级每年统筹1-2亿元资金,用于扶持霞浦、古田、屏南、周宁、寿宁、柘荣6个县经济社会发展。2018-2020年,市本级每年统筹2-3亿元资金,用于扶持屏南、周宁、寿宁、柘荣四个县经济社会发展。市委、市政府出台的一系列扶持农业产业发展政策措施,在扶持资金安排上倾斜支持六个省级扶贫重点县,扶持资金必须占全市的70%以上,其中,2014年市本级财政统筹1.02亿元,主要包括涉农资金3125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2430万元,农村路网建设、水利基金、水资源费及农田水利建设收入、“四下基层、四解四促”专项经费等3393万元,山海协作扶持资金1268万元。同时,积极向上争取资金,6个省级扶贫开发重点县抓住省领导、省直机关挂钩帮扶的契机,2013年以来累计争取省级帮扶资金10亿多元,实施各类帮扶项目300多个。
(三)强化项目支撑。近年来,我市重点加大对贫困地区的扶贫产业、交通设施、民生工程的扶持,全面补足制约贫困地区发展的短板。在扶贫产业方面,出台多项政策措施,扶持贫困地区发展现代农业、山地农业、林下经济、竹业开发等能够促进群众增收致富的特色产业。2013年以来,11个千亩示范园区和30个市级山地开发示范基地累计投资额达3.98亿元,其中财政补助资金达2200万元。工业园区建设方面,通过加强山海协作,制定更加优惠的用地、税收、奖补等政策,6个省级扶贫重点县至少建成1处以上工业园区,2011年以来投资额累计达800多亿元;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加快推进水、电、路、通讯等基础设施的完善和提升,方便群众生产生活,2011年以来市本级投入农村路网建设达1.2亿多元,主要用于实施镇镇通干线建设和农村路网升级改造。
(四)深化专项扶贫。一是整村推进扶贫。2011年至2013年,全面完成了252贫困村的整村推进扶贫(其中省级47个,市级31个,县级174个)。47个省级村、31个市级村投入的扶贫资金分别为5.1亿元和2.1亿元,平均每个村分别达1087和696万元,累计实施各类扶贫开发项目3800多个,经济社会取得了全面发展,农民生活水平得到显著提高,农村面貌发生了根本性变化。农民人均纯收入分别从2010年扶贫开发前的3293元和3703元,提高到2013年的8891元。2013年,我市又启动了第四轮243个村的整村推进扶贫开发,继续采取党政领导和部门单位挂钩帮扶、财政专项资金扶持和下派干部驻村三项措施。二是深入实施“造福工程”,2011年以来,省、市两级每年投入3000万元以上资金,搬迁2万人以上,同时,把造福工程同新型城镇化、美丽乡村建设相结合,不断提高搬迁安置点的建设水平,增强群众“安居乐业”的幸福感。三是深入实施“农户自立”工程,主要通过农村微型金融扶贫,不断增强群众的“自我造血”能力,我市扶贫、妇联、计生等部门与涉农金融部门合作,每年发放扶贫小额贷款2亿元以上,同时,扶贫部门在屏南、福安、霞浦县开展小额信贷扶贫创新试点,其中屏南县“小额信贷促进会”每年为群众担保贷款8000万元以上;福安、霞浦“农户自立服务社”每年为群众发放贷款1亿元左右。此外,还通过社会保障、医疗救助、扶困助学等措施,为贫困群体提供基本生活保障。
(五)推动社会扶贫。通过在贫困地区大力发展教育、卫生等民生事业,提高贫困群众的生活质量。今年以来,6个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争取中央卫生项目90个,补助资金3765万元,其中县级医院项目2个,中央补助资金3000万元,乡镇卫生院项目7个,中央补助资金360万元,村卫生室项目81个,中央补助资金405万元。全市从沿海县(市、区)选派骨干教师68人赴6个省级扶贫开发重点县开展支教工作;对全市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以及城市低保家庭学生18.02万名学生免除学杂费1197.3万元并实现农村中小学寄宿生免费营养餐补助资金全覆盖。我市还开展了挂钩帮扶少数民族乡、村活动;将人口计生与扶贫开发相结合,提高贫困地区计划生育水平,制定优惠政策扶持贫困计生家庭。妇联、残联等部门积极开展针对农村贫困妇女、残疾人家庭的小额信贷项目;“扶贫协会”、“老促会”、“慈善总会”等社团积极参与农村扶贫与困难群体救助工作;通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企业家、慈善家的大力提倡与呼吁,近年来我市还积极开展“光彩事业”、“希望工程”等活动,为农村的扶贫济困、捐资助学、新村建设等事业添砖加瓦。
(六)强化扶贫开发组织领导。市委廖书记、市政府隋市长等市领导率先垂范,经常深入扶贫工作一线调查研究、检查指导,多次召开专题会议或作出重要批示,研究部署扶贫开发工作。去年以来,市委、市政府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开展对习近平总书记《摆脱贫困》一书的大学习、大讨论,进一步形成全市上下重视扶贫开发的良好氛围;在开展“四下基层、四解四促”,驻村入户“三昼夜”等活动中,各级领导干部主动进村入户探讨发展思路,更多地帮助解决实际困难,推动扶贫开发工作有效落实。同时,扶贫开发事业也得到了市人大常委会和市人大代表的大力支持。市人大副厅级以上领导全部参与整村推进扶贫开发,每个领导都有挂村扶贫任务,据不完全统计,2011年以来,市人大常委会挂钩领导共为20多个市级扶贫开发重点村争取各类帮扶资金8000万元以上,同时,每年参与扶贫开发工作的农办、民政、老区等部门都会收到人大代表有关扶贫开发的各类建议20条以上,为我市形成浓厚的扶贫开发工作氛围夯实了基础。
经过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到2013年,全市农民人均纯收入首次突破万元大关,摆脱了长期排在全省设区市末位的历史;提高标准后的农村扶贫对象人数下降到14.5万人;6个省级扶贫重点县经济社会发展呈现良好态势;第三轮整村推进扶贫开发任务圆满完成,第四轮整村推进扶贫开发全面启动,扶贫开发事业成效明显。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扶贫攻坚“啃硬骨头”的难度不断加大。根据中央和省里统一部署的精准扶贫建档立卡工作,我市目前有农村扶贫对象14.5万人,贫困村450个,分别占全省总数的20.5%和15.5%,绝对数和占比均居全省设区市首位;同时,全市还有住户在30户以下的交通不便、资源匮乏、亟待搬迁的自然村1200多个,根据2017年与全省同步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要求,扶贫对象年脱贫率要达到20%左右,450个贫困村至少要通过2轮的整村推进扶贫完成帮扶。而随着经济社会发展,这部分仍未脱贫的扶贫对象自身条件更差。从贫困人口来看,这部分群众的年龄结构偏大,健康状况不佳、文化素质不高、发展空间较小,从而导致扶贫措施起效慢,成果不明显;从贫困村来看,由于多数地处边远偏僻地区,交通不便,各种资源开发难度大,并且绝大多数没有村财收入,发展社会事业难度大;从边远偏僻,亟待搬迁的小村庄来看,由于近年来城镇周边的地价、建房所需成本高,而这部分村庄的群众自身经济实力又较弱,搬迁难度在不断加大。此外,我市6个省级扶贫开发重点县由于当前经济大环境不理想和县域产业发展困难,按时实现“摘帽”也有一定难度。
(二)现有措施手段跟不上扶贫开发工作需要。根据新时期中央和省里部署的“精准扶贫”工作,需要对扶贫对象“一户一策”制定扶贫开发规划,同时,还要每一户都安排挂钩帮扶责任人,不脱贫不脱钩。但是,目前我市扶贫开发项目资源主要投向受益人数较多的基础设施、公共事业项目,对一家一户贫困户的措施不多。在贫困村帮扶方面,经过多年努力,已经基本上解决了通村水泥公路、农村电网等基础设施,但现今群众发展脱贫产业所急需的山场、林场、竹场等简易机耕路因市县两级财力有限,难以布点实施。在需要实施整村推迁的对象方面,搬迁安置地的统一选址、统一规划难度较大,同时,搬迁群众解决后续生产生活问题的难度大。
(三)扶贫工作开展的氛围还需进一步强化。在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推进下,我市扶贫开发各项工作总体上进展顺利,但由于扶贫开发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牵涉地域大、行业广、部门多,因此,在具体落实方面,还是存在一些地方和部门重视不够、配套措施不够到位、组织实施不够有力的问题。此外,县(市、区)扶贫机构普遍不健全,人员力量严重不足:设区市一级和9个县(市、区)除了福安、福鼎、霞浦有正式的扶贫机构外,其余都是挂靠在农办或其他单位,正式的扶贫干部都在3人以内,最少的屏南县只有1人,机构不健全和人员力量严重不足,导致扶贫工作协调各方面参与扶贫、发动社会力量参与扶贫的能力不足,同时,扶贫开发各项本职业务的开展无法进一步深入和细致。
三、下阶段的工作思路
下一步,我市扶贫工作将认真贯彻落实市委的决策部署,以“百姓富、生态美”和2017年与全省同步建成小康社会为总体目标,大力推进“精准扶贫、科学扶贫”,统筹资源、突出重点,主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尽快启动“精准扶贫”。在完成扶贫对象的建档立卡,锁定对象的基础上,出台“精准扶贫”工作措施,科学合理规划、配置资源,特别是要整合现有的扶贫资金,重点是积极争取国家、省里各类扶贫资金,统筹市、县两级的各类涉农资金以及社会扶贫资金,每年至少统筹市财政资金1-2个亿,县(市、区)财政和社会扶贫资金4-5个亿,用于实施“精准扶贫”工程。要做到“一村一品、一户一策、一户一法”实施精准帮扶,突出工作重点,主要是加快群众增收,以及对边远偏僻乡村实施整体搬迁。
(二)深入开展整村推进扶贫。对全市450个贫困建制村进行整村推进扶贫(其中包括第四轮242个重点村)。继续采取领导和机关挂钩帮扶、财政专项资金扶持和下派干部驻村帮扶等做法,重点解决好贫困村基础设施落后、群众增收不快和村财收入“空壳”问题。
(三)加快实施造福工程搬迁扶贫。通过整合各类政策、资源,根据“总量不变、渠道优化”的原则,整合农村通村公路建设、群众安全饮用水改造等资金项目,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工业园区建设和新型城镇化建设,对全市1200多个边远偏僻自然村实施“地毯式”搬迁,每个县(市、区)都要建成一批宜居宜业、环境优美、生活便利的造福工程示范小区,作为周边小自然村的集中搬迁安置地。
(四)加强小额信贷扶贫。协调金融机构每年为每户扶贫对象解决3-5万元的扶贫小额信贷额度,全市每年为贫困户发放贷款不低于3亿元。大力推广屏南县“小额信贷促进会”模式,采取政府出资成立“信贷资金风险池”,为贫困户向金融机构担保贷款的模式,争取实现贫困户“有求必贷”。
(五)强化技术技能培训扶贫。争取每年通过各种形式,为1万户贫困家庭开展技术技能培训,重点针对扶贫对象家庭主要劳动力。其中,通过实施“雨露计划”和新型农民职业技能培训等多种形式进行培训,每年培训贫困户1万人以上;依托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或有资质的培训机构开展农业职业培训1万人以上;每年在贫困乡村开展送科技下乡活动不少于200次;同时组织各类专家、科技人员进村入户现场指导服务,切实帮助扶贫对象解决生产中遇到的具体技术难题。
(六)落实社会保障。对基础特别差、脱贫不稳定的贫困户,通过各类社会保障“兜底”,确保其基本生活水平不滑坡。主要措施是针对贫困户的主要致贫原因,建立贫困户大病救助、因灾致贫救助和子女就学帮扶制度。
(七)推进省级扶贫重点县加快发展。紧紧抓住省领导、省直机关和发达地区挂钩我市6个省级扶贫重点县的有利时机,努力筹划、生成一批有助于推进经济社会总体发展、规划完善、可行性高的好项目、大项目,充分利用省挂钩领导下基层调研时和每年省委、省政府召开的省级扶贫开发重点县服务协调会的有利时机,积极向上争取支持。同时,继续深化市内沿海对山区的“大手牵小手,一起往前走”的对口联系工作机制。
(八)整合各方力量共同扶贫。联合各级工青妇、科协、残联、工商联等群团组织,到贫困户中开展“巾帼扶贫”、“志愿者服务”等形式多样的扶贫活动。引导有爱心的龙头企业、社会个人、企业家、慈善家采取“认领式”做法,联系贫困户,开展扶贫济困、资医助学活动。动员市慈善总会、老促会、扶贫开发协会等各类协会、商会、社团组织,通过结对帮扶、捐资捐物支持贫困户发展生产,加快脱贫步伐。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