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关于我市禁毒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书面)

作者:佚名文章来源:宁德人大网更新时间:2016-11-7 14:50:26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禁毒工作,净化治安环境,维护社会稳定,根据年初市人大常委会工作安排,市人大常委会组织调研组对我市禁毒工作开展了专题调研。调研前,市人大常委会谢仰俊主任对禁毒工作十分重视,在禁毒调研方案上作出重要批示。6月30日-7月4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汤玉泉带领调研组先后听取了宁德市、屏南县、福安市、福鼎市政府禁毒工作情况和法院、检察院预防、打击毒品犯罪工作情况汇报,与禁毒委相关成员单位、部分人大代表、社区戒毒工作者进行了座谈,实地察看了屏南县古峰镇、福安市城南街道和阳头街道的社区戒毒社区康复(集中)管理工作站,福鼎市禁毒宣传教育展览室、美沙酮药物维持治疗点,宁德市公安局强制隔离戒毒所,8月下旬,又实地回访了两家社区戒毒社区康复(集中)管理工作站。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市禁毒工作的主要成效

  2011年以来,全市禁毒工作在各级党委、政府和禁毒委的正确领导下,以开展禁毒人民战争为载体,依法加强各项禁毒工作,落实综合治理措施,全市禁毒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高压严打,遏制毒品犯罪活动。我市各级各部门特别是公安部门充分发挥禁毒主力军的作用,先后开展了“2011春季攻势”专项行动、“扫毒害、保平安”严打整治专项行动和“创平安、肃毒害”百日攻坚会战等,严打整治各种毒品犯罪活动,取得明显成效。2011年以来,全市共破获毒品案件1015起,其中公安部督办的目标案件5起,省公安厅督办的目标案件19起;抓获毒品犯罪嫌疑人989名,摧毁贩毒团伙21个,缴获各类毒品438.812千克。全市检察机关审查批准逮捕涉嫌毒品犯罪案件559件850人,提起公诉529件798人。全市法院共审结涉及毒品犯罪案件743件1011人,其中判处十五年有期徒刑以上的112人,有效震慑了吸贩毒违法犯罪人员。

  (二)源头治理,巩固禁种铲毒成果。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禁种铲毒工作,每年年初组织召开禁种铲毒工作会议,部署安排年度禁种铲毒专项治理工作。同时,落实完善禁种铲毒责任制,将禁种铲毒工作纳入政府目标考核内容,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评体系,责任落实到单位、到个人,努力实现全市毒品原植物“零种植、零产量”的目标。2009年,蕉城、福安和霞浦顺利脱掉了“全国非法种植罂粟重点整治县”的帽子。市禁毒办于2012至2013年连续两年被国家禁毒办授予“禁种铲毒工作优秀组织单位”称号。

  (三)动态管控,强化娱乐场所管理。针对公共娱乐场所涉毒严重、新型毒品泛滥的现状,多次组织开展整治公共娱乐场所吸贩毒违法犯罪统一行动,并积极探索公共娱乐场所预防毒品犯罪长效机制,开展禁毒知识培训,提高公共娱乐场所从业人员的自律意识和禁毒管理水平。据统计,2012年至2013年,全市共出动警力2900多人次,检查公共娱乐场所780多处,查获吸贩毒人员2577名,对不规范的公共娱乐场所和有关人员依法予以限期整改、取缔和处罚,最大限度挤压了犯罪活动空间,优化社会环境。

  (四)扩大宣传,营造良好禁毒氛围。各级各部门以节假日、禁毒宣传月等特定时段为契机,针对在校学生、公共娱乐场所从业人员、外出务工人员等高危人群,深入车站、学校、社区、广场开展形式多样的禁毒宣传教育活动,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2011年以来,全市共发放禁毒宣传手册11500本,禁毒扑克5500副、禁毒知识册页13260本和一批禁毒宣传环保袋、折扇等。福鼎市还在城区沿街店面建立近300平米的禁毒宣传教育展览室,通过案例剖析、实物陈列、影视播映、图片展示、漫画表现等形式,寓严肃的禁毒教育主题于生动的展示体验中,使人民群众更加直观地认识毒品形势和社会危害,切实提高识毒、防毒、拒毒意识。

  (五)努力推动,社区戒毒康复初现成效。2012年6月,全市市、县、乡三级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全面启动。各级政府高度重视,纷纷出台了配套文件,明确了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的组织领导、场所建设、人员配备、经费保障、工作措施等,并将开展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情况纳入综治考评范畴。全市共投入启动经费163.6万元,设立社区戒毒社区康复(集中)管理工作站34个,招聘专职社工58名,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机制和管控措施逐步得到完善规范,社区(戒毒)康复工作逐步步入正轨。

  二、禁毒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全市禁毒形势仍然严峻。一是吸毒人员总量不断增加。2010年10月我市在册吸毒人数4597人,而截止2014年6月,全市登记在册的吸毒人员7915名,在不到4年的时间吸毒人员增长了72.1%,按国际禁毒组织惯例吸毒人员显隐比例为1:7-9推算,我市现有实际吸毒人员估计达6万人左右,占我市人口总数的1.75%,而且吸毒人员已从沿海向山区蔓延,群体庞大。二是吸毒群体不断扩张,吸毒人群多样化,低龄化趋势日益明显。吸毒人员以前主要以社会闲散无业青年为主,现在已经扩散到私企经营者、个体工商户、公司职员、机关企事业人员甚至在校学生等,2013年福鼎市公安部门查处的227个吸毒人员中,30岁以下青少年115人,占50.7%,其中未满18周岁的有6人。通过座谈了解,一些吸毒人员是通过自己的一些朋友或者是哥们开始接触毒品,他们在一起吃喝玩乐,将吸毒当做一种娱乐的方式,认为吸毒很普遍、很正常。还有很多年轻人因讲义气、讲时尚、讲面子,对吸毒危害认识不深,逐步走向严重成瘾的深渊。三是新型毒品蔓延快,吸毒场所多元化。2009年以来,吸毒人员吸食毒品由传统的海洛因转向新型毒品为主,如冰毒、K粉、摇头丸等,其中以吸食冰毒为主。吸毒场所由原先的KTV等娱乐场所向酒吧、网吧、宾馆、出租房、会所等场所扩散,社会影响恶劣。四是吸毒引发的社会问题日益凸显且危害大。吸食者在伤害自身健康的同时,消耗了大量的家庭和社会财富,由此而导致家庭返贫,甚至倾家荡产、家破人亡的悲剧屡见不鲜;一些吸毒人员为了获得毒资,铤而走险以贩养吸,甚至实施盗窃、抢劫、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严重扰乱社会治安,威胁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与毒品相关的违法犯罪活动已成为影响家庭和社会和谐的重要问题。

  (二)禁毒机制不够健全。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市县有些禁毒成员单位对毒品问题的严重危害性认识不足,对禁毒工作重视不够,认为禁毒工作是公安部门一家的事,责任和措施落实不到位,实践中仍然是公安部门在单打独斗,齐抓共管、综合治毒的机制尚未形成。二是禁毒机构不健全,禁毒警力不足。由于体制上的原因,我市各级禁毒委员会的办公室都挂靠在公安禁毒部门。公安禁毒部门既要负责禁毒办的日常工作,协调各成员单位开展禁毒工作,又要承担打击违法犯罪任务,存在工作任务繁重和警力严重不足的矛盾,影响相关职能的发挥。屏南、周宁、寿宁等县近年来撤销原有的禁毒大队建制,其禁毒工作依托在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开展,东侨公安分局至今未设禁毒大队。调研中各地普遍反映开展禁毒工作的经费、人员、装备等保障不力,已经不能适应当前严峻的禁毒工作形势。

  (三)禁毒防控体系薄弱。一是宣传教育工作有待加强。目前的宣传教育工作主要偏重于在禁毒宣传月等特定时段开展,忽视了日常宣传教育在预防毒品违法犯罪的重要性、全社会禁毒氛围不浓厚。二是社区戒毒康复流于形式,成效薄弱,对戒毒康复人员管控难。有的县市只设一个社区戒毒社区康复(集中)管理工作站,却承担方圆几十里乡镇的吸毒人员的戒毒康复任务,给管理带来难度;有的管理工作站在经费、场所、工作制度、人员配备和专业素质等方面都跟不上,难担“戒毒康复”重任,如屏南县古峰镇社区戒毒社区康复(集中)管理工作站聘用了2名女性专职工作人员,工作待遇低,月实领工资只有800元。场所条件差,无专门的卫生间,难以对男性吸毒人员尿检留样进行现场监督,尿检上存在管理漏洞;管控手段单一,吸毒人员脱管、不及时报到、不服从管理的现象普遍存在,遇到这种情况时,管理工作站只能报告公安部门,此外,没有其他强制管理措施,造成社区戒毒执行率和社区康复管控率低下。三是市强制戒毒所基础建设薄弱,日常工作运转困难。我市仅有的一个强制戒毒所挂靠在公安部门,场所狭小,条件简陋,收容量小;警力缺编严重,干警工作压力大;戒毒所日常水电费和后勤外聘人员的工资等费用未列入财政预算,挤占了在编民警的办公经费;未配备专门的精神科医护人员,学员有时出现就医难;戒毒学员伙食补贴市财政按每人每月按160元标准补贴,戒毒所又没有其它收入来源作为伙食补贴,学员伙食粗糙。

  三、几点建议

  禁毒工作事关民生和社会稳定,涉及子孙后代,是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大事。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对禁毒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深刻认识毒品问题的危害性、深刻认识做好禁毒工作的重要性,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力措施,持之以恒把禁毒工作深入开展下去。

  (一)进一步加大涉毒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各级公安机关要始终保持严打高压态势,依法严惩毒品违法犯罪行为。既坚持打早打小,决不让其做大成势;又坚持破案攻坚,把打击的锋芒对准大宗贩毒活动,彻底摧毁危害本地的贩毒团伙和网络,最大限度地阻断毒品流向我市。要注重抓好毒情研判工作,根据我市各地区毒情的新情况、新特点,建立完善经常性、主动性打击毒品违法犯罪的工作机制,及时开展重点问题、重点行业专项整治,提高禁毒打击的针对性。要加强与禁毒委成员单位的密切合作,统一执法思想,严格法律适用,加大对新型毒品犯罪以及贩毒幕后组织者、策划者和引诱、容留吸毒者的打击力度,依法严惩毒品犯罪分子,努力遏制毒品违法犯罪高发态势。

  (二)进一步加强宣传预防和毒品管制工作。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将预防吸毒作为禁毒工作的重点来抓,不断创新宣传教育的形式,丰富宣传教育的载体,拓展宣传教育的阵地,大力提高人民群众识毒、防毒、拒毒的意识和能力。要突出青少年和涉毒高危人群等重点对象,加大新型毒品的宣传教育力度,增强禁毒宣传的针对性、有效性,坚决防止新涉毒人员群体扩大。要切实加大毒品管制工作力度,进一步完善多部门协作联管的工作机制,提高对易制毒化学品、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管理水平,最大限度地防止流入非法渠道;进一步完善娱乐业、旅馆业、出租房等场所禁毒管理机制,加大巡查和监管力度,及时发现和查处吸贩毒活动,有效预防和减少公共场所吸贩毒问题的发生,最大限度地铲除毒品滋生蔓延的场所。要持之以恒地抓好禁种铲毒工作。

  (三)进一步深化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一要合理配备社区戒毒专职工作人员。建议社区戒毒康复(集中)管理工作站要按照男、女混合配备社工,确立“AB角”工作制度,有效防范尿检对象在留取尿样时弄虚作假。二是加强专业培训。鉴于戒毒工作的专业性、特殊性情况,公安部门应加强对社区戒毒(康复)工作人员的业务指导、培训和考核,定期组织经验交流和参观学习,不断提升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三要强化工作保障。要满足社区戒毒(康复)工作人员招聘、日常办公、吸毒检测等工作实际需要,特别要适当提高社区戒毒(康复)工作者的工资待遇,确保专职人员队伍的稳定性和工作的连续性。四要落实各项措施,提高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成效。社区戒毒(康复)工作人员要认真做好戒毒(康复)对象的接收、建档、谈话、不定期尿检、走访等工作,做到“有人管、管得住、管得好”;同时要积极与乡镇、街道和派出所加强联系,对戒毒康复人员进行严密管控,核查戒毒脱管人员,对拒绝接受社区戒毒社区康复或执行期间脱失人员,禁毒机构应当适时组织清理排查,及时查找下落,依照法律规定进行处理,提高社区戒毒康复的执行率和管控率。五要进一步拓展美沙酮维持治疗服务,建议将福鼎的美沙酮药物维持治疗点延伸,在福安开设一个服务点,或向上申请开辟新点,解决福安市戒毒人员就近接受药物维持治疗的问题。六要强化戒毒人员回归社会的支持工作。卫生、民政、劳动、司法、公安等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做好对社区戒毒人员的医疗护理、生活困难人员的家庭低保、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指导、安置帮教、法律援助和法制教育等工作,从而为吸毒人员在社区戒毒(康复)回归社会后脱离吸毒群体、彻底解除毒瘾提供必要的社会支持和保障。

  (四)进一步落实禁毒工作的各项保障措施。各级政府要将禁毒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列入全面深化改革、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

  1、建立和完善禁毒工作考评和责任追究制度,把禁毒工作纳入禁毒委成员单位领导干部的政绩考核内容。禁毒成员单位既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形成禁毒合力。

  2、要将禁毒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根据实际需要逐年增加,努力解决好侦查办案、缉毒装备、强制戒毒、社区戒毒等经费不足的问题。

  3、要完善强制隔离戒毒所基础设施建设。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做好戒毒所更名工作,将现“宁德市公安局强制隔离戒毒所”,更名为“宁德市强制隔离戒毒所”,以规范强制隔离戒毒工作,扩大社会影响力;重视并尽快研究解决戒毒所的场所设备、警力配备经费和医疗保障等问题,提高戒毒学员的生活补助标准(建议提高到260元/月);针对患有重大传染疾病的特殊涉毒人员无处收押收治的情况,建议政府要高度重视,采取措施研究解决。

  4、建议在东侨公安局设立禁毒专门机构,恢复设立屏南、周宁、寿宁的禁毒大队,以适应当地严峻的禁毒工作需要。

  宁德市人大常委会禁毒工作调研组

  2014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