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林 豪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现在我代表宁德市人民检察院将2013年以来我市检察机关反贪污贿赂犯罪工作情况报告如下,请予以审议。
2013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上级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常委会监督下,准确把握检察机关在反腐败总体格局中的职责定位,认真贯彻上级反腐败工作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全市大局,坚持以执法办案为中心,以执法规范为着力点,转变执法理念,健全工作机制,提升侦查信息化水平,提高办案整体质量,推动惩治与预防贪污贿赂工作健康发展。
一、围绕中心工作,积极查办和预防贪污贿赂犯罪
全市检察机关认真贯彻党中央十八大以来提出有腐必反、有贪必肃,“老虎”、“苍蝇”一起打的方针,紧贴市委中心工作找准办案切入点,坚决查办大案要案和发生在群众身边的案件,发挥重点领域专项工作“专项推动”、市检察院带头办案“示范带动”、民生领域查窝带串“专案拉动”效应,反贪污贿赂工作有新进展。2013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案件161件225人,涉案金额共5580多万元,追缴赃款615.6万元,通过办案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2100多万元,立案总数和人均立案数在全省9个设区市中均位居前列。其中,贪污66件118人,受贿56件65人,行贿22件24人,挪用公款17件18人。目前,已侦结114件166人,追逃9人,提起公诉148人,判决85人,均作有罪判决。
(一)加大办案力度,坚决查办具有政治影响力的大要案。坚定中央铁腕反腐决心,注重查办关键领域、关键环节有震动的大要案。共立大要案131件189人,占立案总人数的84%,大要案率同比上升22.1%,厅级干部2人、处级干部4人,科级干部36人。其中,市检察院查办了宁德市科技局原调研员李承春(正处级)贪污科技项目补助款89万元、挪用公款326万元、受贿18万元案;屏南县人民政府副县长阮思春(副处级)受贿43万元案;经省检察院指定管辖,市检察院查处了漳州市委原常委、龙海市委书记张宗芎(副厅级)受贿1150万元等一批大要案。
(二)围绕重点领域,深入查办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贪污贿赂犯罪。围绕市委市政府清理“两违”专项工作、“百姓富、生态美”的建设目标、重大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依法查办商业贿赂、生态领域、工程领域贪污贿赂案件,促进解决了一批影响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一是积极开展“两违”背后贪污贿赂犯罪专项行动。成立专案组,积极摸排线索,选择重点审查土地审批各环节,以违章建设、地块转让和土地分户为突破口,从中查办“两违”背后贿赂案件9件19人,发现并移送非法买卖土地和诈骗等犯罪嫌疑人5人。如蕉城区检察院查办的宁德市国土资源局张恒忠和林世灿伙同宁德地产交易中心刘有鑑共同受贿120多万元案。张恒忠被蕉城区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7年,林世灿、刘有鑑均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6个月。如周宁县检察院在排查“两违”背后职务犯罪线索中,发现并移送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2名犯罪嫌疑人,涉案土地面积600余平方米,涉案金额达87万元,二是严肃查办重点工程建设领域贪污贿赂犯罪。主动参与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实地走访有关项目建设单位和被征地农民,了解工程项目资金发放使用情况,查办发生在土地出让、规划审批、招标投标、资金使用和质量监管等环节中贪污贿赂案件43件67人。如福鼎市检察院依法查办福鼎市住建局主任科员兼百胜新区建设指挥部项目和工程部负责人翁月忠,以干股形式多次收受贿赂210万元案。三是认真开展生态文明建设领域贪污贿赂犯罪专项行动。主动走访国土、环保、林业等行政执法机关,调取资料,摸排线索,立案侦查防灾减灾、环境监管、矿产资源和林业资源保护等领域的贪污贿赂犯罪21件35人,涉案金额近300万元。
(三)关注民生民利,突出查办危害群众利益的贪污贿赂犯罪。从社会反响强烈的征地拆迁、涉农惠民、教育教材等领域入手,依托乡镇检察联络点、巡回检察室、检察服务岗,深入基层,依靠群众,摸排线索,深入开展发生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贪污贿赂犯罪案件专项活动。一是在征地补偿、救灾补助、燃油补贴、粮食补贴、农机补贴、社会保障等“三农”领域,立案57件91人,涉案金额1290万元。如霞浦县检察院立案侦查的沙江镇大墓里村原党支部书记雷石英贪污低保金案。在临近2013年春节时,将追回的低保金如数返还给了低保户,受到了群众一致好评。《宁德新闻》称之为“春节前给群众特殊的‘慰问金’”。二是针对部分行政执法人员“吃拿卡要”、以权谋私等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立案侦查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贪污贿赂案件40件46人,查办人数在全省位居前列。如屏南县检察院查办的原屏南县国土资源局局长张贤宰和经贸局局长游传耀利用审批加油站的职务便利,分别收受他人贿赂18万元和26万元案。三是紧紧围绕教育、医疗等重点民生领域,依法查办教育和新华书店发行领域贪污贿赂案件18件21人,涉案金额177万元,医疗卫生领域28件28人,涉案金额435万元。在执法办案中,注重法律效果的同时,也注重社会效果。如针对我市医疗回扣案件涉案面广的情况,认真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于主动自首、认罪态度好的13名犯罪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措施,有效维护了我市正常的医疗秩序和社会稳定。
(四)注重源头治理,积极预防贪污贿赂犯罪。全市检察机关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推进查办与预防贪污贿赂犯罪协同发展和综合治理。一是认真做好教育、金融、医疗、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以及“两违”等重点热点领域预防工作。开展案例剖析80件,预防咨询603次,预防调查50件,发现和移交贪污贿赂犯罪线索6件,受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2572次。完成预防年度分析报告9份,其中6份报告得到了当地党委、政府、人大、政协和政法委主要领导的批示肯定,3份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优秀年度报告。二是扎实开展以“深入反腐败、大家来预防”为主题的预防活动,两级检察院先后派员到发改委、国土、规划、税务等20余家部门、单位开展廉洁教育1298多场次,接受教育人数达2.6万人次。三是深入开展多发易发工程领域的专项预防,同步介入福宁高速复线、古田“湖城一体”旅游文化综合开发项目、霞浦台湾水产品集散中心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和蕉城、福安“红色之旅”公路建设等10个重大工程项目专项预防,参加指挥长办公会议3次,参与招投标监督3次,为打造廉洁工程、放心工程服务。
二、健全工作机制,提升反贪污贿赂工作水平
严格执行修改后刑诉法对职务犯罪侦查工作规范化的新要求,坚持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相结合的重要原则,健全工作机制,细化工作措施,着力提升贪污贿赂案件侦查水平。
(一)完善案件线索管理机制。深入研究贪污贿赂犯罪特点和规律,积极拓宽案源渠道,注重从社情民意、网络舆情中收集犯罪线索,加强对线索评估管理,提高线索的利用率和成案率。一是健全举报工作机制。构建了来信、来访、电话、网络“四位一体”举报体系,关注社会热点敏感问题,及时核查处理新闻媒体及网络舆情反映的腐败问题,优先办理群众实名举报案件, 严格落实保密制度,坚决惩治打击报复举报人行为,兑现举报奖励政策,充分调动人民群众检举犯罪的积极性,重视发挥巡回检察室近距离联系群众作用,提高获取案源信息的及时性和敏锐性。二是健全线索评估机制。从群众反映强烈问题入手,主动出击摸排线索,加强对线索的集中管理、类案系统评估和定期清理,深化案中挖案意识,对同类关联线索统筹组织初查,有效提高了线索的使用价值。如市检察院加强对中小学教材发行过程存在收受回扣的线索的系统评估,一举突破新华书店系统商业贿赂案件11件13人。三是建立线索移送机制。将线索移送情况纳入考评机制,加强检察机关内部各部门之间和上下级的线索移送,进一步畅顺信息沟通和线索移送渠道,形成合力。两级检察院反贪部门之间共移送线索34条,其他内设机构向反贪部门移送线索16条,均已立案。
(二)落实侦查一体化办案机制。市检察院充分发挥办案主体作用,挖掘侦查一体化和区域联动等办案机制效能,有效运用交办、提办、督办、领办、指定异地管辖等措施、方法,排除办案阻力。检察长和分管领导深入基层一线指挥、参与办案,统一调配侦查资源,整合办案力量,促成了纵向指挥有力、横向协作紧密的全市一体化办案格局形成,提高各部门间协同作战能力,提升查办案件的整体效能。市检察院交办8件18人,督办7件7人,参办58件85人。如市检察院在统一指挥查办农机补贴系列案件时,发现一名农机经销商苏某某作案范围广,除了向我市农机部门工作人员行贿外,还向省内其他地区农机工作人员行贿,集中调配全市精干力量,深挖该线索,促成全省检察机关一举查办农机系统职务犯罪90多人。
(三)规范非法证据排除机制。健全侦查部门与批捕、起诉环节的衔接,重点完善“提前介入”机制,即侦监部门提前介入职务犯罪案件调查取证工作,监督纠正侦查违法行为;公诉部门在案件侦结前提前审查证据材料,发现非法证据及时排除,瑕疵证据提出补查建议,防止冤假错案,确保案件质量。同时,依法保障律师阅卷权、会见权,认真听取辩护人对证据收集和采信的意见,重视充分发挥律师和辩护人在非法证据排除的监督作用。
(四)健全侦防一体化工作机制。坚持把工作向案后延伸,拓展工作领域,注重预防和治本,扩大办案效果。反贪、预防部门加强协作配合,反贪部门积极向预防部门提供案件有关材料,预防部门主动跟进注重加强对已查专项案件的分析研判。围绕事权、人权、财权、工程、项目等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全面梳理排查贪污贿赂犯罪风险点和风险等级,建立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及时预警预测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和薄弱环节,做到提前预防,防患未然;运用重大典型案例,开展个案预防和类案分析,推进行业治理、健全权力监督和制约机制;注重发挥办案的治本功能,深入剖析存在问题,总结案件特点和发案规律,通过检察建议、预防报告等形式,协助党委政府及相关主管部门加强管理监督,完善内控防范机制。共向有关单位发出书面检察建议书72份,被采纳68件。如蕉城区检察院在查办宁德职业中专学校发生的贪污贿赂案中,针对该校存在项目审批程序不清、财经管理制度不规范、监管缺位等问题导致发生贪污、受贿窝串案情况,向其发出检察建议,促成该校依照法定程序中止了以行贿方式取得低价租赁国有资产,有效防止了国有资产继续流失。
三、强化监督制约,严格公正文明规范执法
严格执行修改后刑事诉讼法,认真落实人权司法保障制度,坚持制度、管理、监督和教育多管齐下,将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理念落实在办案全过程,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
(一)严格执行同步录音录像制度
坚持依法惩治犯罪和保障人权并重,严守办案安全底线,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询问重要证人,严格执行“看审分离、审录分离”制度,严格落实“全面、全部、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制度,在报请审查逮捕、移送审查起诉时,随案移送同步录音录像资料,杜绝刑讯逼供和暴力取证等行为的发生。目前,全市检察机关均建成了标准规范化办案工作区并通过了省检察院的准用验收,共配备便携式同步录音录像设备10套,设有配备固定同步录音录像设备的讯问室 24间,询问室18间,积极协调相关看守所设置配备固定同步录音录像设备的讯问室11间。
(二)慎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强制措施
针对修改后刑事诉讼法赋予检察机关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强制措施,市检察院积极协调有关单位和部门在城乡结合部建成了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点。坚持高检院提出的“敢用、慎用、短用”原则,严格依法规范适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措施,充分发挥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在突破重大复杂案件中的积极作用,同时,注重规范使用,严格管理,案件突破后及时变更强制措施,采取有效措施切实防止发生办案安全事故风险。今年以来,在查办重大贪污贿赂案件中先后对8名犯罪嫌疑人运用了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措施,突破了行受贿窝串案28件28人,取得了较好的办案成效。
(三)强化办案内部监督制约
认真贯彻落实立案报上一级检察院备案,撤案和不起诉报上一级检察院批准,职务犯罪案件审查逮捕上提一级等制度,同时充分发挥检委会对拟作撤案和不起诉处理的案件监督作用,保证办案质量。加强案管中心、检务督察办对案件动态监督管理,重点加强对初查不立案、撤案、变更强制措施等办案关键环节的全程、动态、实时监督。组成执法办案检查组,针对涉案款物管理机制不健全、法律文书制作不规范、办案工作区管理不到位等问题,提出督察整改建议42条,进一步规范了执法行为。
(四)自觉接受人大社会监督
一是积极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反贪污贿赂工作,认真听取对反贪污贿赂工作的建议和意见。主动配合人大组织的专题调研和执法检查,认真办理、及时反馈人大代表的议案、建议23条,其中,市人大常委会2件交办件已全部办结,代表表示满意。二是全面推进人民监督员工作,经人大常委会批准,市检察院新选聘15名人民监督员,强化对贪污贿赂案件的监督,拟作不起诉的15件案件已提请人民监督员监督结案。三是深化检务公开,通过举办检察开放日、邀请代表委员视察、举报宣传周等活动,积极宣传反贪污贿赂工作,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新闻媒体的监督,增强执法透明度。
(五)加强队伍素能建设
我市检察机关把反贪队伍建设放在突出位置,严格教育、管理和监督,深入开展“两提升五过硬”活动,不断提升队伍素质。
一是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坚持不懈强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检察官职业道德教育,突出反贪工作特点,深入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作用,切实解决好影响执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的特权思想、霸道作风以及违法违规办案问题,不断提高反贪干警的思想政治素质,确保反贪队伍政治上清醒坚定、工作中执法为民、作风上清廉自守。二是加强执法能力建设。针对反贪工作实践性强的特点,广泛开展岗位练兵和业务竞赛,选派侦查骨干参加电子数据取证业务比赛,回看分析审讯录像和以老带新等方式,切实提升发现犯罪、侦破案件、收集证据、运用法律等能力。三是加强纪律作风建设。严格执行高检院“检察人员八小时外行为禁令”等行为纪律规定,重点防控反贪部门各个岗位存在的廉政风险点,增强办案人员严格规范执法、廉洁从检的自觉性,切实维护队伍清正廉洁、文明执法的形象。其中,1名干警荣立全国检察机关个人一等功,32名干警入选二级和三级侦查人才库,2件案件被省检察院评为2010-2013年度全省反贪部门“精品案件”。
四、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努力方向
去年以来,我市反贪污贿赂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一是办案力度有待加大。反贪队伍在执法理念、发现犯罪、审讯突破、专业化程度等方面有待进一步加强,查办贪污贿赂犯罪力度,与当前腐败形势和群众期盼还有一定的差距。二是追逃追赃力度有待加强。缺乏有效的工作机制,追赃工作存在一定困难,追赃数额与涉案金额之间的差距还较大。三是侦查信息化建设有待加快。目前,由于我市信息化建设起步较晚,部分行政执法机关主动配合意识还不强,尚未建成侦查信息查询平台,在查询犯罪嫌疑人房产、银行存款、通话记录等信息时花费时间较长,影响办案效率。
针对以上问题,下一步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要深入贯彻中央关于反腐败斗争的决策部署,切实加大查办案件力度,努力查办一批农村专项补贴、重点工程建设、土地出让、破坏生态环境和环境污染及“两违”背后等重点领域贪污贿赂犯罪案件并做好专项预防,切实用查办案件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二要加大防逃追逃追赃工作力度,探索运用修改后刑事诉讼法规定的违法所得没收程序,决不能让贪污贿赂犯罪分子逃避惩处,决不能让贪污贿赂犯罪分子在经济上获得任何好处。
三要加强侦查技术运用,发挥侦查信息化对查办贪污贿赂犯罪的支持作用,加强与公安、交通、工商、银行、税务、房管等部门沟通,积极争取人大常委会督促行政执法机关在建设侦查信息查询平台上给予支持和配合,为执法办案提供信息支持和服务。
四要以“五个过硬”为目标,按照侦查和预防队伍专业化方向,优化培训模式,开展岗位练兵活动,探索开展业务实训、视频培训、案例指导,提升执法办案能力和科技侦查信息化应用水平。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当前贪污贿赂犯罪易发多发,腐败现象短期内难以根治,群众对反腐败期望值不断上升,反贪污贿赂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离不开人大的监督、关心和支持。这次市人大常委会专题听取贪污贿赂工作情况报告,让我们倍受鼓舞与振奋。我们将以这次专题报告会为契机,认真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牢记使命,忠诚履职,锐意进取,不断加强和改进查办与预防贪污贿赂犯罪工作,努力为推进反腐倡廉建设、保障“六新大宁德”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