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
9月29日,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听取了市政府副市长黄建龙所作的关于宁德市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运营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认为,近年来,市政府重视我市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运营管理工作,并作为小城镇建设、生态市创建的重要内容,纳入县、乡政府责任目标考核体系,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有的项目建设速度偏慢、管网配套不完善、污水收集率与进水浓度不达标、企业运行不稳定、监管服务有待加强、建设与营运资金缺口大等问题。为切实做好我市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运营管理工作,提高污水治理监督管理水平,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以下意见:
一、更加注重组织推动,切实加快建设进度
要严格按照目标任务抓落实,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加快项目推进速度,力争按时完成各项建设任务。一要加快霞浦县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福安市柳堤污水处理厂新扩建工程建设进度。二要推动福安、福鼎市继续完善赛岐、赛甘、太姥山等污水处理厂配套设施和管网建设,提升进水量和进水浓度,实现稳定运行。推动霞浦牙城、蕉城飞鸾、寿宁南阳、古田大甲等乡镇按期完成建设任务。三要对涉及“六江两溪”流域1公里范围内污水处理目标任务的乡镇,已在建的要加快建设,抓紧调试;督促其他乡镇加快前期工作,早日开工。四要切实加快省级以上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建设。五要统筹规划其他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明确具体时限和要求。
二、更加注重关键问题,切实提高污水收集率与浓度
要把建设和完善污水配套管网作为一项常态性工作来持续推进。一要充分重视管网配套建设。各级政府要按照“厂网并举”、“ 能接尽接”的原则,每年安排一定管网改造建设任务,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建设,特别要将生活区、商业区、学校、公厕的污水等接入管网。二要加快建设完善雨污分流系统。对雨水管网与污水管网应统一规划,做到同时设计、同时建设、同时运营。各地新建的住宅小区雨污管网建设要严格按规划实施。三要加强对污水收集管网的管理维护。加大管网检查维护力度,及时修复破损管道,确保管网稳定运行,稳步提高污水收集率、COD浓度。
三、更加注重因地制宜,分类推进乡镇设施建设
我市大部分乡镇人口规模小,应因地制宜地选择适合本地特点、成本较低、简单实用的处理工艺,不能盲目攀比,以免造成资源和资金浪费。对于未达到人口规模、人口分散、污水量少或者受地形地貌条件限制无法集中处理的,可选择建设氧化塘或分片区建设污水处理设施。为吸引社会资本投资,建议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以县级为单位,将分散的小型污水处理项目统一规划设计,集中打包进行市场招标,以保证投标企业能够实行规模化运营,降低运营成本;或在污水处理设施建成后,引入第三方环保企业进行专业化运营,以解决农村污水处理难的问题。
四、更加注重运营监管,切实发挥节能减排作用
一要认真贯彻落实《福建省排污许可证管理办法》,加强对污染源的监管,控制和减少排污总量,规范排污行为。二要尽快制定全市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管理办法,明确相关政策和技术标准,以便加强对污水处理厂运营的监管。明确污水处理管理机构,落实必要的人员、经费,强化日常监管。三要认真履职,形成监管合力。环保部门要履行环境监察职能,切实加强对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的监管和环保目标责任的考核,并做好技术指导,定期不定期地对污水收集率、处理率、达标率等进行检查,依法严格进行责任追究;住建部门要进一步建立健全污水处理行业的管理和监督机制,加强污水处理专业技术人员培训,确保设施运行正常;物价部门要充分论证污水处理费的收取,兼顾政府、群众、投资者三方的利益。
五、更加注重投入支撑,切实保障项目有效实施
一要加大政府投入。将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列为公共财政支出的重点,纳入年度预算安排,尤其是在城镇污水管网建设改造与维修上列出专项资金给予支持。建议市财政对乡镇管网建设和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采取“以奖代补”方式予以适当补助。二要积极拓宽投融资渠道。抓紧做好污水处理设施项目的前期工作,为吸引社会资本投入和争取国家、省支持做充分准备。三要建立完善城镇污水处理收费机制,努力收足排污费,促进污水治理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以上审议意见,请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及我省实施办法的规定办理,并自收到审议意见之日起九十日内,将研究处理情况送交市人大常委会环境城建工委征求意见后,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报告。
宁德市人大常委会
2014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