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
2015年4月29日,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执法检查组组长杨培钦所作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和《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以下简称“一法一办法”)实施情况的检查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认为,近年来,全市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单位和残联组织重视残疾人保障 “一法一办法”的贯彻实施工作,以实现残疾人“平等、参与、共享”为目标,采取一系列措施保障残疾人基本生活、就业、康复、教育等方面的权益,残疾人事业呈现良好的发展态势。但也存在对发展残疾人事业重视不够、残疾人总体生活水平偏低、按比例就业法律政策执行不够到位、特殊教育条件和水平有待提高、无障碍建设比较滞后等问题。为进一步促进残疾人保障 “一法一办法”的贯彻实施,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以下意见:
一、提高对残疾人事业重要性的认识。残疾人是一个特殊困难弱势群体,关心、爱护残疾人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发展残疾人事业的重要意义,带着责任、带着感情做好残疾人工作。要加大对残疾人保障“一法一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扶残助残先进典型、自强自立优秀残疾人先进事迹的宣传,营造全社会扶残助残的良好氛围。建议政府每年听取一次残联工作汇报,帮助解决具体问题。抓紧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扶残助残工作的意见》,加大对重度残疾人、一户多残家庭、精神病人的救助力度。
二、推进残疾人就业工作。要加大残疾人职业技能的培训力度,提高残疾人就业能力。完善残疾人就业扶持政策,鼓励残疾人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要带头招录和安置残疾人就业,或依法带头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财政部门应将机关事业单位依法必须缴纳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列入预算。要落实市委常委会决定,将“按比例就业和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纳工作”执行情况纳入文明单位考评体系,对已评为文明单位但尚未缴纳2014年度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单位应当补缴。税务部门要强化征管措施,对欠缴单位、企业要依法下发通知书、警告书,及时追缴。财政部门和残联组织要管好用好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要制定支持福利企业的优惠政策,减少福利企业退出,稳定残疾人集中就业。
三、加强残疾人特殊教育工作。要加大投入,改善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条件,解决特教专业师资薄弱和康复医护人员缺乏问题,提高教学质量和水平。要切实加强中心城区特教学校建设,解决蕉城区特教校用地问题。整合特殊教育资源,研究探索将市特教校从古田迁至中心城区,与蕉城区特教校合并建成从学前教育到职业教育两头延伸的特色示范特教校。
四、改善残疾人无障碍环境。进一步加强监管,新建改建城市道路、建筑物等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无障碍建设的法律法规和设计规范、行业标准。要加快推进与残疾人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医疗、金融、商业、政府机构等公共服务场所无障碍设施建设和改造。要加强无障碍设施设备的管理和维护,加大对占用、破坏无障碍设施现象的查处力度。
五、提高二代残疾人证办证率。各级残联组织要扎实做好基础性工作,利用计算机网络完善全市残疾人名单,并开展抽查,掌握残疾人实际状况。要提升为民服务意识,通过简化手续、上门办证等方式,确保二代残疾人证发放到位。
以上审议意见连同执法检查报告,请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及我省实施办法的规定研究处理,并自收到审议意见之日起九十日内,将研究处理情况送交市人大常委会内司工委征求意见后,向常委会提出报告。
附件:宁德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中华人民共
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和《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
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实施情况的检查报告
宁德市人大常委会
2015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