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对我市扶贫开发工作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的办理情况报告

作者:佚名文章来源:宁德人大网更新时间:2016-11-8 16:11:29

  市人大常委会:

  《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对我市扶贫开发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宁常审〔2014〕13号)收悉。市政府高度重视,专门召集相关部门对审议意见和相关建议进行了研究部署,并要求按照审议意见认真组织推进和抓紧落实。今年2月,市委、市政府制定出台了《中共宁德市委、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加快科学扶贫精准扶贫的工作意见》(宁委发〔2015〕4号),作为新时期我市加快推进扶贫开发工作的纲要性文件。现将相关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大力推进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发展问题。针对省级扶贫开发重点县发展瓶颈问题,实行科学扶贫精准扶贫“四到县”。一是资金扶持到县。市里每年安排地方公共财政收入新增部分的8%,用于扶持扶贫开发重点县。2015-2017年,市本级每年统筹1-2亿元资金,用于扶持霞浦、古田、屏南、周宁、寿宁、柘荣6个县经济社会发展。2018-2020年,市本级每年统筹2-3亿元资金,用于扶持屏南、周宁、寿宁、柘荣四个县经济社会发展。同时,市里出台的一系列扶持农业产业发展政策措施,在扶持资金安排上倾斜支持六个省级扶贫重点县,扶持资金必须占全市的70%以上。二是山海协作到县。坚持“大手牵小手,一起往前走”的对口联系机制。由蕉城、福安、福鼎、东侨分别对口帮扶屏南、周宁、寿宁、柘荣,2015-2017年每年安排地方公共财政收入新增部分的1-2%,2018-2020年每年安排地方公共财政收入新增部分的2-3%支持联系县民生工程、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建设。建立沿海与山区产业联动发展机制,积极引导和支持冶金新材料、电机电器等龙头企业(集团)进一步延伸产业链。中心城市的冶金产业链要向周边县市辐射。福安的冶金新材料、电机电器产业要向周宁、寿宁辐射,在两县各建一处山海协作电机电器产业园。同时,加强沿海与山区的教育、医疗等民生事业对口协作。福安、福鼎、蕉城、东侨每年各选派20-30名骨干教师(校长)到对口联系县互派交流;对口联系县每年各安排20-30名教师(校长)到福安、福鼎、蕉城、东侨优质校跟岗互学;继续争取省级医院对我市省级扶贫重点县医院对口帮扶,由闽东医院联系寿宁、周宁、柘荣县医院,宁德市医院联系屏南县医院。三是交通改善到县。加快建设京台高速公路宁德段、沈海复线高速公路宁德段、福安至寿宁高速公路、屏南至古田高速公路联络线,开工建设溪南疏港高速公路、沙埕湾跨海通道工程高速公路,深化沈海高速太姥山镇至漳湾段扩容工程、城澳至古田高速公路前期工作, 2015年底实现“县县通高速”目标,2018年高速公路总里程突破550公里;推进“四纵四横三联”普通国省干线公路网建设,2018年力争完成普通干线公路新增提级改造600公里,所有乡镇通达三级及以上公路标准,提升农村公路安保工程,实现“县县通国道、镇镇有干线、村村通客车”目标,公路里程突破12000公里;加快合福铁路宁德段、白马港铁路支线建设,开工建设衢宁铁路,推进宁德至南平铁路、沿海货运铁路及漳湾、溪南等港口铁路支线项目前期工作,构建“一枢纽三纵三横八支线”区域铁路网,2018年力争实现7个县(市、区)通铁路。四是城镇化推进到县。继续优化霞浦县次中心,古田、屏南、周宁、寿宁、柘荣5个县级中心城,以县城为支撑和纽带,加快培育一批工业重镇、旅游名镇、商贸大镇、生态强镇等特色小城镇和一批美丽乡村。

  二、关于努力改善贫困村贫穷面貌问题。以破解贫困村发展难题为重点,实行科学扶贫精准扶贫“六到村”。一是领导包村。市副厅级以上领导、各县(市、区)副处级以上领导每人挂钩帮扶1个贫困村,市、县(市、区)部门单位配合,做到村村有领导有单位挂钩。主要开展“五个一”帮扶活动,即指导制定一项发展规划,帮助每村每年筹措一笔20万元以上帮扶资金,帮助培育一个主导产业,帮助实施一项民生工程,帮助培育一个村集体经济项目,指导建设一个“五个好”农村基层组织。二是资金项目扶持到村。各级扶贫开发重点村,除财政专项资金扶持外,在生产发展、基础设施建设、新农村建设、环境整治、乡村旅游开发等项目申报方面,符合条件的优先安排。2015-2016年,市级财政每年为33个市级扶贫重点村各安排20万元扶贫专项资金,2017-2020年,市里继续开展对30个左右的贫困村开展整村推进扶贫,继续安排财政专项资金。同时,近年来省、市出台的一系列强农惠农政策措施向贫困村倾斜。三是扶持集体经济发展到村。从2015年开始,连续3年,市级财政每年从扶持山区县发展的统筹资金中安排920万元,每个村10万元,用于扶持屏南、周宁、寿宁、柘荣等4个省级扶贫开发重点县的无集体经营性收益的村发展集体经济。四是农业龙头企业结对帮扶到村。从2015年开始,组织发动省、市级303家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与贫困村开展“村企连心、强企扶村”活动,合作开发现代农业项目、建立农产品基地、帮助贫困户就业、扶持农村公益事业。五是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完善到村。属于贫困村的土地增减挂钩指标收益全部返还到村,用于美丽乡村建设;对贫困村通村公路剩余部分的硬化,市级每公里配套补助5万元;继续执行土地出让金净收益10%专项用于农田水利设施建设的政策,加快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项目村按每户3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同时,还要加快贫困村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光纤直接接入农村用户,增强农业信息服务能力。鼓励电信运营企业组织农民上网和农村信息化应用培训,开发农业技术、劳动就业、农民创业等特色信息服务,推进农村电子商务建设。六是党建扶持到村。向每个贫困村派出一名以上驻村干部,根据工作需要,有必要的可担任村党支部第一书记。通过发挥驻村干部的“传、帮、带”积极作用,规范村级组织工作机制,提高基层组织带领群众脱贫致富的能力。

  三、关于力争实现精准扶贫到户目标问题。市委、市政府通过实行科学扶贫精准扶贫“六到户”,确保扶贫工作落到实处。一是干部包户。从2015年开始,全面派出包户“扶贫工作队”,做到贫困户“户户有人包”。市直部门副处级以上干部每人包2户,科级干部每人包1户。其余由县(市、区)、乡(镇)干部分户包干。主要任务是开展“五个一”帮扶活动,即帮助制定一项脱贫计划,每年帮每户落实一笔2000元以上帮扶资金,帮助落实一名劳动力参加技术技能培训和就业;四是帮助发展一个以上的脱贫致富项目;五是帮助推销一种主要农产品。实行一包到底,不脱贫不脱钩。二是龙头带动到户。鼓励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脱贫致富带头人(含返乡创业的青年大学生)帮助和带动贫困户增收脱贫。从2015-2020年,连续六年,每年培育评选50家“科学扶贫精准扶贫示范社”(社员总数80户以上且吸纳贫困户比例30%以上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每社补助10万元(市、县财政各承担5万元)。对每年能够帮助15户以上贫困户增收脱贫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优先申报项目和补助。实施整村推进扶贫期间,对带动贫困户增收致富的返乡创业大学生,按每扶持一户补助2000元的标准,从市、县(市、区)两级整村推进财政专项资金统筹安排补助。三是造福搬迁到户。对全市1200个边远偏僻自然村,计划用6年时间,到2020年基本完成整村搬迁、城镇安置,每年搬迁200个村2万人左右。在规划设计方面,结合新型城镇化、工业化、农业产业化、城乡发展一体化布局,重点规划安置到县城城郊、中心集镇等交通条件便利、基础设施完善、就业增收渠道多、生活环境好的地方。在落实安置点建设用地方面,参照“灾后重建”用地实行优先安排、确保供应;在加大补助力度方面,在市财政每年安排1000万元造福工程专项资金的基础上,对建档立卡贫困户每人再增加3000元补助,由市、县两级财政各承担1500元补助资金,市本级从2015年开始,每年增加造福工程补助到户专项资金600万元。同时,整村搬迁自然村符合土地增减挂钩复垦项目申报条件的予以优先安排,增减挂钩指标收益向原村址搬迁户倾斜,支付给原村址搬迁户的比例不低于60%。属于地灾点搬迁的搬迁户,其旧宅基地复垦补助资金按每户5000元的标准发放。在基础设施配套建设方面,着力解决集中安置点水、电、路及卫生环境等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问题。每年争取省级补助资金1800万元,补助建设集中安置百户点18个。市级每年继续安排专项资金1000万元,补助建设50-100户集中安置点25个左右。四是信贷扶持到户。在加大投放方面,涉农银行每年为贫困户、“科学扶贫精准扶贫示范社”和与贫困村结对共建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放贷款额度不少于30亿元,贷款利率予以优惠。在提供担保方面,从2015年开始,各县(市、区)都要筹集不少于500万元规模的扶贫小额信贷风险保证基金。全面推广屏南、柘荣“小额信贷促进会”运作模式,对贫困户用于发展生产和农房改造申请3-5万元小额贷款提供推介担保。在财政贴息方面,2015-2020年,蕉城、福安、福鼎、古田、霞浦县级财政每年安排300万元,屏南、周宁、寿宁、柘荣县级财政每年安排200万元贴息资金,市本级财政安排200万元贴息资金,按照基准利率,对贫困户用于发展增收脱贫项目或改善居住条件,不超过5万元的小额贷款给予贴息。五是能力培养到户。2015-2020年,每年培训1万人,做到每个贫困家庭至少有1名劳动力接受培训,掌握一门实用技术技能。其中,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育1000人,实施雨露计划培训7000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2000人以上、职业技能鉴定1000人。六是社会保障到户。对因病、因灾、因残、因子女上学返贫的贫困户等实施特殊救助。在大病救助方面,民政部门和红十字会要根据重大疾病医疗救助制度,对符合条件的贫困户家庭成员重大疾病治疗给予补助;在受灾救助方面,除享受已有政策补助外,对于因自然灾害或人为灾害(非自身原因)导致住房、生产设施损毁的,由所在乡镇、村给予每户一次性救灾补助1000元;造成人员伤亡或重伤丧失劳力的,每户发放慰问金3000元。同时,视情况给予灾后恢复生产补助资金;在就学补助方面,由教育部门统筹,对贫困户家庭幼儿园幼儿每生每年补助1000-2000元,小学生每生每年补助500元,初中生每生每年补助800元,高中(中职)生在市内院校就学的免交学杂费并每生每年补助1500元,大学生每生每年帮助解决6000-8000助学贷款并每生每年补助2500-4000元。

  四、关于不断创新扶贫开发工作机制问题。市政府注重通过创新机制,推动扶贫开发工作持续深入开展。一是坚持典型引路。重点创建三类典型,即“整村搬迁、城镇安置”示范点,2015-2020年,蕉城、福安、福鼎每年各推进创建两个,其他县每年各推进创建一个。“科学扶贫精准扶贫示范社”典型,以扶贫开发重点村为主体,每个村培育1个;“旅游业扶贫”典型,各县(市、区)在有条件的乡镇或村各推进一个典型。二是凝聚工作合力。发挥各级工青妇、科协、残联、工商联等群团组织作用,到贫困村开展“青年文明号”、“巾帼扶贫”、“科技三下乡”、“爱心助残”、“志愿者服务”等形式多样的扶贫活动。引导有爱心的龙头企业、社会个人、企业家、慈善家采取“认领式”做法,联系贫困户,开展扶贫济困、资医助学活动。动员市慈善总会、老促会、扶贫开发协会等各类协会、商会、社团组织,通过结对帮扶、捐资捐物支持贫困户发展生产,加快脱贫步伐。

  五、关于切实加强对扶贫开发工作的组织领导问题。切实强化各级对扶贫攻坚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完善组织领导和服务保障工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市、县、乡三级均成立“科学扶贫精准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并设立办公室,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协调指导科学扶贫精准扶贫工作。形成“市统筹、县抓总、乡落实,工作到村、帮扶到户”的工作机制。建立科学扶贫精准扶贫工作报告制度,市委、市政府定期听取工作汇报,研究部署具体推进工作。二是加强考核督查。把坚持群众路线,推动科学扶贫精准扶贫作为“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的重要内容。市、县两级逐步建立科学的考评体系,把帮助贫困村改变面貌、贫困户脱贫致富、减少贫困户数量、管理使用扶贫开发资金等列为单位和个人年度工作绩效考评的重要指标,年终进行严格考评。同时,加强市本级扶贫办工作力量,增加部分专职工作人员,并尽可能结合机构改革工作统筹解决扶贫队伍编制问题,以保障扶贫攻坚工作顺利推进。

  宁德市人民政府

  2015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