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关于2014年度备案规范性文件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书面)

作者:佚名文章来源:宁德人大网更新时间:2016-11-8 16:09:33

  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福建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的规定,2014年,市人大常委会内司工委和各相关工作机构对市人民政府报送市人大常委会备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审查,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4年,共收到市人民政府法制办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29件(见附件),这些规范性文件,按规范性文件等级分,市政府规范性文件9件、市政府办公室规范性文件20件。

  二、审查情况

  市人大常委会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中结合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两个方面,主要从合法性、合理性上进行审查。内司工委收到备案的规范性文件后,依照《备案审查规定》的要求,确定由备案审查科对备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接收、登记,并对备案报告、规范性文件文本及相应的说明等有关材料是否齐全进行审查,然后根据规范性文件所涉及的不同内容,将规范性文件分送有关工作机构进行审查,有关工作机构审查后,将审查结果反馈给内司工委。从各工作机构的审查结果来看, 2014年市政府报送的29件规范性文件均能够遵循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我市当前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审查中没有发现有超越法定权限、与法律法规相抵触、其他不适当的情形。此外,2014年,没有收到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公民提出的审查要求和建议。

  附件:宁德市人大常委会2014年度备案审查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宁德市人大常委会

  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

  2015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