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宁德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实施情况的检查报告

(2015年6月30日在宁德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上)

作者:佚名文章来源:宁德人大网更新时间:2015-7-29 15:44:20

  宁德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组长

                                                                                                          吴达金

  宁德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根据2015年执法检查计划,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对全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以下简称《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情况进行执法检查。5月至6月,执法检查组先后赴蕉城区、寿宁县、福鼎市开展重点检查,实地察看了中国水密隔舱福船制造技艺、霍童线狮、中国木拱桥传统营造技艺、寿宁北路戏、福鼎白茶制作技艺、妈祖信俗等13项世界级、国家级、省级和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并就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与有关部门交换了意见。为更好地学习借鉴其它地方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经验做法,检查组还赴浙江省温州市、丽水市进行调研学习。同时,委托古田县、屏南县、周宁县、福安市、柘荣县、霞浦县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执法检查。6月15日,执法检查组召开了宣传部、发改委、民宗局、财政局、住建局、文广新局等部门参加的汇报座谈会,听取市政府关于贯彻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的情况汇报和相关部门的意见建议。现将执法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贯彻落实《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的基本情况

  近年来,市政府以“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继承发展”为指导方针,以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普查为基础,以建立名录体系和传承人体系为重点,以实现整体保护和动态保护为目的,认真贯彻落实《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全面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一是成立组织机构。2008年12月,在全省率先成立宁德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核定为科级事业单位,编制2名。各县(市、区)将非遗保护职能落实在文化馆,并将乡镇文化站和村文化协管员纳入非遗保护工作队伍。二是加大资金投入。市本级专门设立宁德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专项保护经费,每年安排专项资金20万元。2011年以来,市、县两级财政共投入非遗保护工作经费约500万元。并积极争取上级资金补助,如:2014年争取到木拱桥、柘荣剪纸、水密隔舱、畲族小说歌、畲族民歌、霍童铁枝等项目补助经费420万元,霍童线狮展示馆获得国家发改委国家文化和自然遗产保护设施建设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900万元。三是拓展保护队伍。各县(市、区)加强非遗干部和乡镇文化站、农村文化协管员业务培训,并成立了相关非遗项目学会、研究会和保护中心,逐步形成了市、县、乡、村和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的保护网络体系。

  (二)深入开展普查,健全名录体系。一是组织开展普查。通过开展全市非遗普查,较为全面地了解和掌握了我市非遗资源的种类、数量、分布、生存环境等情况,共形成纸制版的汇编成果38册,形成文字材料630余万字,音像资料380盒。宁德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霞浦县文体局、柘荣县文化馆、寿宁县文化馆等四个单位被省文化厅授予“福建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先进单位”称号。二是健全名录体系和传承人体系。目前,全市拥有各级非遗名录项目159项。其中,世界级非遗项目3个(全省7个);国家级非遗项目18个,位列全省第三;省级非遗项目41个,市级非遗项目97个;大部分县(市、区)也建立了县级非遗名录体系。我市拥有国家级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14人,位列全省第二;省级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61人,市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156人。

  (三)加大保护力度,推动非遗传承。一是争取上级资金补助。2013年起14名国家级传承人每人每年得到中央财政补助1万元,2014年度16名60岁以上省级传承人共获得省级资金补助4.8万元。二是编辑非遗文化书籍。近年来,我市编辑出版了《闽东畲族文化全书》、《宁德非物质文化遗产》等大量书籍,古田县和蕉城区也先后出版了《古田县非物质文化遗产》、《蕉城区非物质文化遗产辑览》。三是打造畲族文化品牌。成立宁德市畲族文化研究所,推动宁德市畲族歌舞团扩大规模并拨款200多万元促进精品创作。截止目前,共挖掘出畲族非遗项目43项,以宁德市畲族歌舞团为主,创排了《祥瑞畲乡》、《凤冠银光》等一系列畲族歌舞精品。2014年2月,公布了30个第一批闽东畲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示范点。四是推动传习活动。在全市建立16个非物质文化遗产传习所,每年开展非遗传习活动200多次;各县、市非遗传习方式多种多样,如蕉城、柘荣等地推动水密隔舱福船制造技艺、灯谜、布袋戏等非遗项目进校园,霞浦县畲族武术传承人蓝大瑞在崇儒溪坪村设立武术村,推广畲族武术,福安市成立了“畲族文化研究发展中心”、“畲医药研究发展中心”等组织,屏南县依托古镇古村开展双溪元宵灯会等民间民俗文化节,周宁鲤鱼溪护鱼习俗源远流长,鱼葬仪式代代相传,都有效推动了非遗传承。

  (四)强化宣传展示,营造保护氛围。一是积极开展普法宣传。2011年以来,在每年6月“文化遗产日”期间,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和非遗展示展演活动,促进公众广泛参与非遗保护,并举办全市农村文化协管员培训班,提高协管员业务素质。二是建立宣传展示平台。在市艺术馆设立600平方米的宁德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展厅,展示包括水密隔舱船模及有关技艺工具、柘荣布袋戏表演戏台及相关表演道具、铁枝表演道具等实物展品200余件,自2010年开办以来共接待参观人数约10万人次。此外,建有霍童镇线狮展示馆、漳湾镇中国水密隔舱福船展览馆等专题展馆,举办各类非遗专题展览展示10多次。三是打造舞台影视精品。近年来,拍摄了以国家级非遗项目北路戏以及寿宁独特的廊桥文化和民俗景观为原型的电影《爱在廊桥》,国内首部描写白茶文化题材的电影《茶神》等一系列影视作品;电影《临水夫人陈靖姑》已正式开机拍摄;市电视台推出电视专题栏目《闽东文化大观园》,集中反映我市非遗保护成果。四是组织参与展示交流。连续四届举办海峡两岸各民族欢度“三月三”暨“福建省‘三月三’畲族文化节”,举办了两届木拱廊桥国际学术研讨会、六届海峡论坛·陈靖姑文化节,两度组织古田县临水宫祖庙陈靖姑金身巡游台湾,借助宁德市地质公园文化旅游节平台设立民俗文化展示区。鼓励和支持我市优秀的传统非遗项目和传承人参与茶博会等重要会展活动,开展文化交流和展示活动,木拱桥传统营造技艺传承人黄春财、黄闽屏和霍童线狮传承人黄振健等人晋京参加中华非物质文化遗产大展,霍童线狮参加新加坡妆艺大游行,木拱桥传统营造技艺桥模参加第33届中国洛阳牡丹文化节丝路非物质文化遗产博览会。

  (五)挖掘文化资源,推动产业发展。一是鼓励扶持具有市场开发潜质的非遗项目走产业化发展路子,促进有效保护和传承。如:推动国家级非遗项目“畲族银器制作技艺”的保护单位福安市珍华工艺品有限公司、盈盛号公司获评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珍华工艺品公司获评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珍华堂”银雕成为中国驰名商标;依靠省级非遗项目“黄家蒸笼制作技艺”,推动建立生产合作社、专业公司,实现年产值近亿元;充分发挥国家级非遗项目“福鼎白茶制作技艺”的品牌效应,推动白茶产业发展。二是推动非遗保护项目与文化旅游市场对接,如宁德市畲族歌舞团创排的畲族歌舞《祥瑞畲乡》在屏南白水洋景区开展旅游演出;福鼎将“方家山畲族三月三歌会”、“桐山江记鱼片制作技艺”等项目与旅游融合,形成富有特色的旅游文化品牌,带动非遗文化产业发展。三是鼓励实施“校企合作、工学结合”,促进产学研一体发展。如:在福安职业学校开设“银雕艺术专业班”,在柘荣职业技术学校开办剪纸班。

  二、贯彻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保护意识有待增强。《非物质文化遗产法》自2011年颁布以来,宣传力度不够。社会上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知晓率不高、对保护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非遗项目所在地和相关政府部门一定程度上还存在重申报、重开发,轻保护、轻管理的现象,有些已列入名录体系的非遗项目,仍缺乏科学的保护计划和具体的保护措施,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有待进一步形成。

  (二)政府非遗专职人员不足。除市非遗中心有2名人员编制,其中1名从事非遗保护工作外,各县(市、区)均无专门的非遗保护机构与人员编制,基本都是依托县文化馆开展工作,而文化馆兼职工作人员很难承担繁重的申报、管理等专业保护工作任务,不利于工作的持续开展。

  (三)非遗传承后继乏人。目前,非遗传承人年龄老化现象普遍,不少传承人年龄在60岁以上,面临无弟子或弟子太少的尴尬境地,如:国家级非遗项目屏南四平戏现在坚守的几个传承人,年龄都在70-80岁,后续传承人已经出现断层;省级非遗项目柘荣布袋戏也只剩下一个省级传承人在坚守;寿宁北路戏剧团定编50名,但一直苦于无法招收到更多专业人才,存在演艺人员严重不足、新学员招收困难、发展后劲不足等问题。

  (四)经费保障有待落实。目前,我市除了市本级有列支20万元的非遗专项保护经费外(尚未正常到位),各县(市、区)基本没有专项工作经费,未将保护、保存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由于财政投入不足,一些已记录、整理的普查资料、民间文艺作品实物难以收集,用于聘请专家对申报非遗项目进行鉴定的各项费用比较紧张,部分已申报的非遗项目也因缺少必要的经费未能正常开展活动,影响了挖掘和保护非遗项目工作的进展。同时,我市非遗项目大多数没有经常性、长期性的展示平台或传承教学基地,存在缺乏传承学习场所的困境。

  (五)开发力度尚需加大。对非遗的开发利用缺乏针对性,尤其是在如何选准对象,把传统文化与现代文化相结合,深入发掘其内涵价值,以老百姓喜闻乐见的形式进行开发,如何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旅游市场相对接,丰富旅游项目和内涵、开发特色旅游文化产品等方面,如我市畲族文化遗产、木拱廊桥居全国之首,但在开发利用、宣传推介等方面,落后于毗邻的浙江省景宁县、泰顺县。

  三、进一步贯彻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的几点建议

  (一)健全工作机制,形成保护合力。抢救和保护非遗项目是一项任重道远的文化工程。建议市政府将非遗保护工作列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明确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建立政府主导、文化部门牵头、其他部门积极配合、社会广泛参与的良好工作机制。市政府和相关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广大群众对非遗的认知度和保护意识,鼓励和支持全社会共同参与非遗保护工作,实现非遗保护工作法治化、规范化、科学化。

  (二)加强队伍建设,保存非遗资料。市、县两级要建立健全非遗保护工作机构,定岗定编,专职专用。加强专业队伍建设,通过专业技能培训等方式,不断提高非遗保护专业人员的素质和业务水平。要加大非遗线索收集和项目申报力度,建立完善非遗数据库,全面做好非遗项目、传承人的文字、影像资料录入工作,整理、留存好珍贵稀有的非遗项目资料。对因缺乏生存与发展环境,难以传承的非遗项目,要通过文字记录、制作音视频、复制等方式进行资料保存。

  (三)加大扶持力度,夯实保障基础。加大对非遗项目传承人的支持和保护力度,建立健全传承人的分级管理、属地负责制度,建立非遗传承基地,为传承人开展传习活动提供良好的平台。开展非遗传承人培训,鼓励、支持我市优秀非遗项目参与国内外各类各级文化交流平台的展示活动,多方位宣传展示我市非遗项目,扩大知名度和影响力。《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第一章第六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保存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将保护、保存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市政府要将非遗保护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不断加大对非遗保护、保存工作的经费投入,做好非遗普查、资料征集、实物收购、重点项目的抢救、保护等工作。同时,拓宽经费筹措渠道,向上争取资金,并积极引导社会力量投资非遗保护事业。

  (四)优化非遗项目,打响文化品牌。优化提升一批特色鲜明、素材丰富、具有广泛群众基础和对外影响力的非遗项目,打造具有区域标志性的非遗文化品牌。当前,重点抓好三个品牌建设:一是抓好畲族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推动现有的闽东畲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示范点升级为省级示范点,为畲族非遗文化传承保护创造良好的条件。二是弘扬木拱桥传统技艺。利用我市11座木拱廊桥列入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9座木拱廊桥列入世界文化遗产预备名单的资源优势,用好、用足、用活木拱桥传统营造技艺这张世界级名片,持续办好木拱桥国际学术研讨会,扩大影响力,让中国木拱桥之乡享誉四方。三是做大做强临水夫人陈靖姑信俗品牌。用好临水夫人陈靖姑信俗列入国家级非遗名录、古田县大桥镇临水宫祖庙跻身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全国首批涉台文物保护工程项目这三张名片,加强区域合作、深化对台交流、推进文化旅游。

  (五)分类传承保护,合理开发利用。要根据不同项目的生存与传承状态,采取不同措施进行保护和开发。一是对剪纸、畲族银饰等具有民族民间特色且市场需求量大的项目,实行生产性保护,同时,继续引导、培育畲族银器、畲族乌饭、畲族服饰、柘荣刀剪、寿宁乌金紫砂陶、根雕木雕等项目,引进时尚元素、现代元素,开发出具有地方、民族特色和市场潜力的文化旅游产品,实现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二是对群众喜闻乐见、有一定市场的畲族歌舞、霍童线狮等项目,积极探索将其与文化产业、旅游经济、美丽乡村建设有机融合的机制;三是对有一定市场且技术难度大、传承人少、效益微薄的项目,采用资金补助或提供传习场所等形式,实现非遗项目的传承保护。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