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

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陈美莺任职的议案

作者:佚名文章来源:宁德人大网更新时间:2016-6-30 19:16:30

  宁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四十四条第十项的规定,现提请:

  任命陈美莺为宁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

  请审议决定。

  市长:

 

  2015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