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

关于对宁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作评议的调查报告

(2015年10月29日在宁德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上)

作者:佚名文章来源:宁德人大网更新时间:2016-6-30 18:59:59

  宁德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陈兴生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各位代表:

  按照市人大常委会2015年监督工作安排,经主任会议研究,市人大常委会决定对宁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4年以来工作开展评议。为依法有效开展评议工作,根据《宁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评议暂行办法》规定,9月下旬,市人大常委会制发了《宁德市人大常委会评议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作实施方案》,对评议工作的指导思想、评议内容、组织领导、评议时间、方法和步骤进行了具体部署。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高度重视这次工作评议,制定迎评工作方案,召开迎评工作动员大会,做好充分准备,并积极配合评议调查组工作。10月中旬,由部分常委会委员、市人大代表组成的评议工作组深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柘荣县、福安市、霞浦县和蕉城区开展评议调查工作。评议工作组通过明查暗访等形式实地察看了食品药品生产加工企业、医药经营机构、超市、市场、餐饮店、学校食堂及周边小摊点等30多处。召开或委托各县(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相关企业代表、社区群众和离退休干部等不同对象参加的座谈会11场,全面了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履职情况,广泛听取和征求社会各界对市食药监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本次评议调查测评问卷在宁德网和宁德人大网首页刊登,并以手机短讯形式发送给所有市人大代表。全市共有458人参与了测评活动,对市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总体评价满意76.20%、基本满意16.38%、不满意5.24%、不了解2.18%。现将评议调查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主要工作情况

  2014年以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按照“摸清底数夯基础,整规并举保安全”的工作思路,在依法行政、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队伍建设、办理市人大代表意见建议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成效,保障了全市人民食品和用药安全。

  (一)利用各种手段,广泛宣传法律法规。以推进“五·五”、“六·五”普法宣传为契机,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贯彻食品药品监管法律法规和监管业务知识。通过开展“3·15”、“安全用药宣传月”、“食品安全宣传周”和“12·4”国家宪法日等宣传活动,积极营造学法用法、依法执法的良好氛围。“三合一”改革以来,共举办各类食品药品业务知识培训班15期1000多人次,选派640多人次参加省里培训。全面宣传贯彻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发放各类宣传资料30万余份,群发食品药品安全科普知识短信80万余条,印发《食品药品知识小读本》等书籍5万册,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四进”(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工地)活动31场次,接受群众咨询近5000人次。发布工作动态、政策法规等各类信息502条,曝光食品药品违法案件16起,答复群众网上咨询投诉举报51次,市局门户网站访问量超过26万人次。通过一系列宣传教育活动,群众食品药品安全意识得到明显增强。

  (二)履行监管职责,食品药品市场秩序不断规范。一是夯实监管基础。通过“调配人员建队伍、多元培训提技能、改造设施增扩项、补齐短板夯基础”等措施,基本保证了新职能工作有人干、技术有支撑、执法不断档。目前,市本级局及三个直属事业单位人员到位率90%;市局驻行政中心窗口办结审批事项1009件,100%按承诺时限办结。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新增263项食品检测参数通过省里现场评审认证,成为全省首家通过食品检验扩项认证的设区市。二是摸清监管底数。深入开展食品药品“大摸底、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摸清了全市1178家食品、保健食品生产企业,29763家食品、保健食品流通企业,4506家餐饮服务单位,10家药品生产企业,501家药品经营企业,362家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2933家医疗卫生机构,1941家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基本情况,并建立了“风险档案”,共排查各类风险点49个,为进一步抓好监管整治打下良好基础。三是强化市场整规。2014年以来,集中开展了20多项整治行动,全市食药监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2.63万人次,查处食品药品案件533起,罚没款463.7万元;强化行刑衔接,共移送公安机关食品药品案件34起,立案18起,审判10起,有力震慑了食品药品违法犯罪分子;开设“12331”投诉举报平台后,共办理投诉410件和咨询37件,办结率100%。截至目前,全市已完成2832家餐饮服务机构的量化等级管理及动态等级评定和13场次重大活动的食品安全重大保障任务,全市128家餐饮单位完成了明厨亮灶改造,5家药品生产企业通过了新版GMP认证,新增零售连锁总部4家,101家零售药店通过新版GSP认证。

  (三)加强自身建设,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一是强化执法监督,推进依法行政。重新修订了食品药品投诉举报、行政处罚程序、案件集体审议、行政处罚财物管理等4项规定,出台了执法全过程流程记录和法制机构审核机制以及每起案件均要在网上公布的工作制度,促进行政执法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严格依法实施行政许可、处罚、强制、确认、复议和监督检查等法定职责,先后组织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3次、工作落实督查20余次。两年来做出的533件行政处罚决定,均无在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中被撤销或败诉。二是坚持不懈地抓好机关作风、效能和党风廉政建设。通过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调整制定各岗位勤政廉政风险点防控措施、建立执法人员执法档案和廉政档案、与执法人员签订《廉政目标责任书》、与GSP认证员签订《廉洁认证责任状》、开展案件回访制度等,加强了事前、事中、事后三层监督,确保执法队伍廉洁高效运转,市局机关连续14年保持监管队伍“职业安全”。三是服务经济发展。进一步优化行政审批流程,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17项,推行“马上就办、办就办好”等服务机制,提升行政审批效率和服务水平。主动深入企业开展精准帮扶63次,做好18个涉及食品药品产业的重点项目的服务工作,有力促进了我市食品药品经济的发展。评议调查表明,基层企业对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指导服务工作表示比较满意。

  (四)虚心听取代表意见,认真接受人大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能够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对人大代表的关切,局主要领导亲自抓落实,及时给予回应。日常工作中,能将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转化为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具体措施和办法。认真贯彻落实市人大常委会有关食品药品执法检查、专题询问的审议意见。办理市人大代表建议件4件,按时办结率为100%,其中代表基本满意3件,满意1件。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宁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作能够得到社会各界广泛的认同和支持,难能可贵。但评议调查发现,我市食品药品监管工作还存在着一些薄弱环节和问题,集中表现在:

  (一)职能职责和食药安全知识宣传不够广泛。调查发现,公众对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工作职责和业务范围不是很清楚,反映的问题、提出的意见有部分与食药监部门不相关,出现了问题也不知道向哪个部门反映。公众对安全食品的辨别能力不强,对药品认知度不高,尤其是对药品与保健食品、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不清。调查走访的四个县(市、区)发现,对于10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史上最严”食品安全法的宣传标语很少见。评议调查座谈会中,建议加强法律法规宣传的达40多人次。参与问卷测评希望普及食品药品科普知识的人数226人,占49.34%。

  (二)食品药品安全形势依然严峻。一是农村食品安全问题较多。全市仅上半年就摸排出无证经营食品户2095家,其中农村占了1801家,高达86%。即使有证的农村食杂店,也基本没有建立进货台账、索票索证制度,经营假冒伪劣食品问题突出,卫生条件也普遍较差。二是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各环节隐患不少。我市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多、小、散、乱,人员素质不高、市场秩序不规范、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以及进货查验、索证索票执行不到位等问题依然突出。特别是全市食品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店众多,且多为无证经营。暗访发现,有些从业人员没有办理健康证,一些面包店过期废弃食品去向不明,存在较大的食品安全隐患。三是药品保健品领域监管存在一些薄弱环节。特别是农村药品市场点多面广、管理力量相对薄弱,还存在销售假冒伪劣药品、过期药品现象。药品保健食品的虚假宣传广告在电视、广播及一些纸质媒体都有不同程度的存在,有的打着举办健康知识讲座、免费体检的幌子,给老年人洗脑,进行虚假宣传、非法销售。

  (三)队伍建设仍需加强。一是监管力量不足。体制改革后,我市食药监部门增加了食品安全监管职能,但人员却没有增加,各县(市、区)局人手少、新手多、业务和专业技能跟不上的矛盾十分突出,尤其是一线监管人员力量薄弱。如在药械监管方面,县级局基本上只设一个股,1—2名工作人员,却要监管辖区几十万人口的药械安全,基层食品药品监管力量客观上被削弱。二是专业人才和设备缺乏。“三合一”改革后,食药监局工作涵盖食品、药品、化妆品、保健品及医疗器械等方面,监管范围扩大,工作专业性增强,亟需具备专业技能的人员。在日常监管中,由于快速检测设备、检测项目十分有限,部分执法人员仅停留在“看、闻、问”的初级水平,且各县(市、区)还没有食品药品检测中心,最基本的抽检项目均要送省市检测,价格高、时效差,严重制约日常监管的开展。三是系统人员重新组合,几乎所有人都面临新的工作任务,部分干部的思想还不够稳定,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及执行力都有待于进一步加强。

  (四)监管合力有待进一步整合。一是食品监管体制改革后,仍有不少监管职能分散在其他部门,如农业、海洋与渔业部门负责农产品和水产品进入市场生产流通前的监管等,相关部门间的工作协作、衔接机制仍不够通畅,有待整合。二是全面监督机制尚未形成,迫切需要建立专业监督、义务监督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监督体系,形成全社会监督的合力。三是省、市、县三级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不同步,省、市一级均设有工商、食药监、质监三个机构,而县一级只有一个市场监管局(所),导致基层食药监部门疲于应对,影响到日常监管工作开展。“三合一”体制改革工作进展不平衡,部分县(市、区)市场监管局人员没有调整到位,即便是人员到位的要协同开展监管工作,仍需时日磨合。

  三、几点建议

  民以食为天,药以安为先。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民群众对食品药品安全的要求越来越高,食药监部门的作用越来越凸显,对食药安全监管工作的要求也越来越高。针对评议调查中发现的问题,评议工作组提出如下建议:

  (一)加大法律法规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安全意识。要树立“宣传也是监管”的理念,利用网站、宣传栏、广播、电视等媒体,进一步扩大宣传面,拓展食品药品安全科普宣传阵地,尤其要注重农村地区的宣传,编印和发放图文并茂、通俗易懂的宣传手册或宣传单,让食品药品安全知识走进千家万户。将新版《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的宣传教育纳入普法规划。通过悬挂标语、发放材料、有奖竞答等形式,多层次、多渠道地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和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积极接受群众咨询,营造人人关心和支持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良好氛围。

  (二)加大执法整治力度,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要加强食品生产、流通和餐饮消费的常态化安全监管,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督促餐饮服务单位严把商品进货质量关和食品加工关。加强重点地区、重点餐饮服务单位的集中整治,特别要加大校园周边流动摊点的整治工作力度。加强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的安全监管,严厉打击制售假劣食品、药品、虚假宣传等违法犯罪活动。特别要重点打击农村地区销售假药、过期药行为。严把各类媒体药品保健食品广告关,发现假冒药品保健食品进行广告宣传或扩大其疗效的要坚决查处。进一步完善日常巡查、随机抽查、暗访突查等机制,继续保持高压态势抓好专项整治,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加大案件查处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行为。

  (三)加大队伍建设力度,提高综合素质和服务水平。一要提升监管人员素质。积极采取学习教育、专业技术培训等多种形式和方法,不断提升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执法水平,加快适应职能转变,提高队伍履职能力。二要加强专业人才的引进和配备。大力引进和足额配备高水平监督管理技术人才,充实监管队伍,尤其要配齐执法人员、检测人员,要向食品监管领域适当倾斜。三要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寓服务于监管中,以监管促规范,以规范促发展。要重服务、轻处罚,积极帮促企业和指导基层,助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四)加大组织协调力度,确保形成监管合力。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按照新的职能要求,依法履行职能职责,积极配合市政府推动食品药品监管协作机制建设,主动作为,积极加强与本地农业、卫生、工商、质监、渔业以及公安、法院、检察院的沟通和协作,发挥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综合协调作用,形成区域监管协作合力。多组织开展综合执法和联合执法,消除监管盲区,解决社会各界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严防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发生。通过招募各个社区食品药品安全志愿者或者信息员,依托微信群等媒介,建立覆盖全域的食品药品安全情报反馈体系,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专业监督、义务监督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监督体系,形成全社会监督的合力。

  (五)切实抓好整改落实,力求实效。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坚持问题导向原则,对人大评议调查工作中收集到的群众反映集中的热点问题和明查暗访中发现的问题,要对照工作实际,研究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目标,切实抓好整改落实,进一步提高工作水平和效率,取得实效,让人民群众满意。

  宁德市人大常委会

  评议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作组

  2015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