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财政局局长 高一鹏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市人民政府的委托,我向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报告2015年1-7月预算执行情况,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1-7月全市预算执行基本情况
1-7月,我市各级财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在市人大及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积极推进财政改革等各项政策落实,坚持“稳中求进”,强化协调调度,大力组织各项收入,加大民生等重点支出,财政运行基本平稳。现将1-7月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市一般公共预算完成情况
1-7月份,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完成91.2亿元,占年初预算数58.5%,同比增收2.46亿元,增长2.8%(根据财政部要求,从2015年1月1日起,将政府性基金预算中用于提供基本公共服务以及主要用于人员和机构运转等方面的11个项目收支转列一般公共预算,其中涉及我市的主要有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从地方土地出让收益计提的农田水利建设资金及教育资金、育林基金、森林植被恢复费和水利建设基金等6项基金转列一般公共预算。扣除1-7月上述转入预算收入的原政府性基金收入11480万元,同口径增长1.5%;下同)。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67.3亿元,占年初预算数61.9%,同比增收3.38亿元,增长5.3%(同口径增长3.5%);上划中央收入完成23.9亿元,占年初预算数50.9%,同比减收9230万元,下降3.7%。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4.07亿元,占年初预算数69.8%,同比增加11.40亿元,增长11.1%。
(二)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完成情况
1-7月,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26.43亿元,占年初预算数34.1%,同比减收23.56亿元,下降47.1%(同口径下降44.8%);其中土地基金收入完成21.91亿元,占年初预算数29.9%,同比减收25.62亿元,下降53.9%。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36.2亿元,占年初预算数46.6%,同比减支17.9亿元,下降33.1%;其中土地基金支出完成32.69亿元,占年初预算数45.1%,同比减支17.42亿元,下降34.8%。
(三)全市社保基金预算完成情况
1-7月份,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完成21.67亿元,占年初预算数70.4%,同比增收3.38亿元,增长18.5%;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完成15.34亿元,占年初预算数的55.4%,同比增支1.79亿元,增长13.2%。
(四)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15年全市22家国有企业应上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益1693万元。截至7月底,实际上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60万元,占预算数的3.5%;造成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滞后的主要原因是由于市本级及大部分县(市、区)1-7月未上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
二、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完成情况
1-7月份,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完成10.08亿元,占年初预算数70.8%,同比减收181万元,下降0.2%(扣除纳入一般预算收入管理的政府性基金收入2074万元,同口径下降2.2%)。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6.75亿元,占年初预算数72.1%,同比增收6442万元,增长10.6%(同口径增长7.2%);上划中央收入完成3.33亿元,占年初预算数68.4%,同比减收6623万元,下降16.6%。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8.07亿元,占年初预算数53.6%,同比减支2.64亿元,下降24.7%(主要受上年地方债支出影响,如剔除此因素,市本级支出同口径增长17.9%)。
市本级代编预算批复情况: 2015年年初一般公共预算代编项目37240万元,截至8月20日,已下达单位23653万元,占比为63.5%。
此外,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1-7月份,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完成6.76亿元,占年初预算数的67.7%,同比增收318万元,增长0.5%(扣除纳入一般预算收入管理的政府性基金收入89万元,同口径增长0.3%);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5.34亿元,占年初预算数的71.0%,同比增收937万元,增长1.8%(同口径增长1.6%);上划中央收入完成1.42亿元,占年初预算数的57.8%,同比减收619万元,下降4.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3.19亿元,占年初预算的70.4%,同比减支1492万元,下降4.5%。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完成情况
1-7月,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2.92亿元,占年初预算数22.3%,同比减收4.55亿元,下降60.9%(同口径下降58.1%)。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2.28亿元,占年初预算数17.6%,同比减支6.3亿元,下降73.4%。
其中,市本级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情况:1-7月市本级土地基金收入完成1.39亿元,占年初预算数12.6%,同比减收5.61亿元,下降80.2%。1-7月土地出让金实际入库13861万元具体收入项目如下:①中融房地产项目上年出让本年入库7290万元;②蓝田学校划拨地入库1792万元;③市交投集团摘牌的一宗土地出让金总额8900万元,已入库4450万元(剩余4450万元合同约定年底入库);④零星出让金补交329万元。
市本级土地基金支出完成1.12亿元,占年初预算数10.2%,同比减支6.18亿元,下降84.7%。主要支出项目如下:①年初预门预算安排项目支出302万元;②拨付土地收储成本5000万元;③森林防火与防汛抗旱中心大楼经费补助500万元;④宁德市电视台扶贫专题片拍摄制作经费8万元;⑤华福、中福、进出口公司改制职工安置资金376万元;⑥宁德市城建集团创园建设资金5000万元。
此外,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1-7月份,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4124万元,占年初预算的37.3%,同比增收2671万元,增长183.8%(同口径增长190%);其中土地出让金收入完成4124万元,占年初预算的40.9%,同比增收2759万元,增长202.1%。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626万元,占年初预算的6.2%,同比减支1103万元,下降63.8%,主要是兑现征地理赔款和上级专款比上年减少;其中土地基金支出完成 626万元,占年初预算的 6.2 %,同比减支1056万元,下降62.8%。
(三)社保基金预算完成情况
1-7月份,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完成7.09亿元,占年初预算数的57.8%,同比增收3536万元,增长5.3%;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完成6.11亿元,占年初预算数的54.3%,同比增支9159万元,增长17.7%。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15年市人大批准市本级14家国有企业应上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益1577万元。截至7月底,市本级未上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其主要原因是由于市属国有企业今年4月份开始整合,上半年处于重组整合期,待整合完毕后于8至9月份上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三、预算执行主要特点
(一)财政收入保持低速增长。1-7月,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占年初预算数58.5%,超序时0.2个百分点,同比增长2.8%;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占年初预算数61.9%,超序时3.6个百分点,同比增长5.3%。从分月收入情况看:1-7月财政总收入增幅分别为-7.2%、-6.8%、-6.2%、4.7%、2.3%、2.6%、2.8%。前3个月出现负增长,4-7月虽止跌回升,但财政收入增幅处于低位区间。
(二)各县完成收入进度协同性较好。从增幅情况看(按增幅高低顺序):10个县(市、区)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均保持同比增长,增幅依次为蕉城增长14.6%、屏南4.1%、古田3.7%、柘荣3.6%、周宁3.5%、福鼎1.8%、福安0.9%、东侨0.7%、霞浦0.3%、寿宁0.3%。从完成进度看:全市完成或超过财政总收入序时进度的有6个县(市、区),超序时进度分别为:蕉城8.7、周宁2.9、霞浦2.5、古田2.5、东侨1.7、寿宁1.3个百分点;其他4个县没有达到序时进度,落后序时进度分别为:屏南落后0.1、福鼎落后1.1、柘荣落后2.4、福安落后3.1个百分点。
(三)土地出让金等政府性基金收入与序时进度差距大。1-7月,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仅完成年初任务数的34.1%,落后序时进度24.2个百分点;同比减收23.56亿元,下降47.1%。其中土地基金收入完成年初任务数的29.9%,落后序时进度28.4个百分点;同比减收25.62亿元,下降53.9%;全市土地基金收入完成序时进度的仅有古田和屏南,分别完成年初任务的93.8%、59.8%;市本级及其他县(市区)均未完成序时进度,其中市本级完成12.6%,寿宁43.7%、东侨40.9%、柘荣37.0%、福安30.5%、蕉城29.2%、霞浦16.9%、周宁16.5%、福鼎10.2%,与序时进度的差距较大。此外,由于目前大部分县(市、区)基础设施建设、民生工程以及政府债务还本付息资金来源主要靠土地出让金收入,土地基金出让收入的大幅减少势必将影响重点项目的顺利推进,以及地方政府债务还本付息等支出。
(四)财政支出保压结合、重点突出。一是民生支出保障持续有力。全市民生类支出83.61亿元,同比增加18亿元,增长27.4%;民生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为73.3%,比上年同期提升9.4个百分点。其中:教育支出增长24%、科学技术支出增长34%、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增长29%、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增长10.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增长22.4%、节能环保支出增长84.2%、城乡社区事务支出下降8.7%、农林水支出增长58.9%、交通运输支出下降13.1%、住房保障支出增长257.3%。二是县级支出“八增二减”。其中蕉城增长45.6%、霞浦39.8%、柘荣25.6%、古田21.1%、屏南18.8%、福鼎8%、福安2.9%、周宁2.4%;东侨和寿宁分别下降4.5%、8.1%。三是继续严控一般性支出。全市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长2.5%,比支出增幅低8.6个百分点,比上年同期下降11.6个百分点,“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得到较好控制。
(五)预算收支平衡面临压力和挑战。从前7个月全市财政运行情况看,我市财政收入增长乏力、波动明显;税源结构单一、结构有待优化;重点项目投资拉动乏力,完成年度任务后劲不足。与此同时,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防风险等各项政策措施都需要加大财政保障力度,加上地方政府化解债务还本付息支出等,预算收支平衡和资金调度面临严峻挑战。
五、下一步主要措施
针对目前宏观经济环境仍较为复杂、财政增收后劲不足等问题,完成年初预算任务难度和压力加大。为此,各级财税部门要紧紧围绕市人大通过的年度预算目标,全力以赴抓收入,加快支出促发展,确保各项财政工作扎实、序时推进。
(一)加强协调调度,抓好分月收入任务
要按照年初确定的财政收入目标要求,进一步细化分月收入计划和征管措施,对标对表保收入进度;要进一步完善组织收入工作机制,上下同心,全力以赴,积极调动各方力量,抓好任务落实;要提高组织收入工作的主动性,针对组织收入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对照差距寻求突破,通过精准发力、认真调度,促进收入进度序时推进;要进一步加强财税的协调与沟通,充分发挥主观能动作用,想方设法、千方百计抓好收入工作,做到“以旬保月,以月保季”;要咬住目标不放松,立足当前、着眼全年,坚定信心、有效应对,为完成全年收入目标打好基础。
(二)强化税收管征,促进挖潜增收
各级财税部门要攻坚克难,强化税收征管,挖潜堵漏促增收:一是各级税务征收机关要进一步加强日常指导和专项督查工作,自我加压,确保任务落实到单位、责任到人;二要重点税源和零星税源一起抓,进一步强化纳税评估和税务稽查, 消除征管盲点和难点,加大税收征管力度;三要积极挖潜增收,加强重点税源监管,进一步加大清理欠税的力度,促进应收尽收。四要积极向上争取更多支持,及时办理“免抵退”税申报、审核工作,尽快形成免抵调库资源, 做到应调尽调。五要加强非税收入管理,对新增执收单位和新增项目及时纳入非税收入收缴管理,确保各项收入均衡、稳定。与此同时,着力抓好组织土地出让金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及社保基金收入等工作。特别是各级发改、国土、规划、土地收储等部门要相互协调、密切配合,在依法依规的前提下,创新土地出让方式,有序推进土地出让,促进年初预算安排土地出让金收入目标的实现。
(三)着力培植财源,增强财政增收后劲
加大重点项目投入力度,特别要加快上半年滞后重点项目的建设进程,确保32个重点项目、44个省行动计划重大项目加快开工,76个计划竣工项目全面投产,形成弥补性税源;积极争取国家专项建设基金,认真对接并持续跟进上白石水利枢纽等PPP试点项目,争取更多项目列入中央、省试点盘子,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市政公用和基础设施建设,培植后续财源。抓住国家取消存贷比限制、降息及定向降准、放宽企业发债条件等政策机遇,帮助企业解决融资难问题,增强经济发展活力和财政增收后劲。着力打造有利于项目落地和企业成长的发展环境,促进企业项目加快落地开工建设,开工项目要尽快完工达产,投产项目要尽快达产达效,培育新的增长点。继续发挥好房地产新政的叠加效应,拓宽房地产销售渠道,促进房地产市场回升和税收稳定增长。
(四)加快预算执行,确保财政平稳运转
要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开源节流工作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强化预算约束,不再新增支出口子;对当年确定不能执行的预算支出安排,按规定程序及时办理预算调整,将资金调剂用于当年需要的项目和其他有条件实施的项目,尽快形成实际支出。要按照中央、省的要求,对各级财政结余结转资金清理工作进行“筛查”,对两年以上的结余资金要统筹使用,通过盘活存量、用好增量,大力支持和推动重点项目建设。要建立健全预算执行监控机制,对本级年初已安排但尚未下达的资金和上级补助资金,要加快落实到具体项目和单位,减少资金滞留;同时,各预算单位要强化预算执行主体地位意识,增强预算执行的时效性。要坚持“勤俭过日子”和“节俭办大事”原则,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和行政经费,确保“三公”经费只减不增;特别是在财政收入增长乏力、土地基金出让收入大幅减少的情况下,各级财政部门要精打细算,量入为出,确保财政平稳运转和预算收支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