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

关于宁德市蕉城区金涵畲族乡防洪二期工程向国家开发银行贷款议案的说明

(2014年7月30日在宁德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上)

作者:佚名文章来源:宁德人大网更新时间:2016-11-7 10:55:08

宁德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黄建龙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宁德市蕉城区金涵畲族乡防洪工程是市委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该项目建成后能有效的保护两岸的生态环境以及1.2万亩耕地和周边10万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并能改善两岸周边群众的居住环境,同时减少次生灾害发生。

  经市政府研究同意后,将金溪河道等九个中心城区防洪排涝项目整合成宁德市蕉城区金涵畲族乡防洪工程(二期)项目,包含:⑴金溪河道溪口至兰田段防洪排涝工程18075万元、⑵南大塘干流排涝渠工程8500万元、⑶后岗溪支流排洪工程4700万元、⑷大寨溪支流排洪渠工程9840万元、⑸马山村支流排涝工程5300万元、⑹金溪生态保护工程(水土保持项目15000万元、水生态保护项目8000万元、河道疏浚10000万元等);工程共建设防洪堤总长5172m、箱涵1863m、渠道6558m、景观坝4座、排涝闸一座、堤后防汛路2455m、河道疏浚4069m;并由市金马公司作为项目融资平台向银行申请贷款。

  项目总投资(批复概算)8.48亿元,共需资本金2.88亿元,银行贷款5.6亿元(由农发行和国开行分别提供2.9亿元和2.7亿元)。预计建设期三年。其中,2013年建设资金2.5亿元;2014年需建设资金4.28亿元;2015年需建设资金1.7亿元。项目资本金以及还本付息资金均由市财政出资解决。

  目前,该项目已与农发行签订了2.9亿元贷款合同。现国开行总行也已通过为该项目提供2.7亿元的贷审会(贷款期限10年,其中宽限期3年,贷款利率按基准利率上浮5%)。但做为贷款的前置条件,还需市人大常会出具一份关于同意将《宁德市蕉城区金涵畲族乡防洪二期工程项目还款差额补足协议》项下所需财政资金列入年度财政预算的决定,望人大常委会予以支持为盼。

  《关于提请审议宁德市蕉城区金涵畲族乡防洪二期工程向国家开发银行贷款的议案》及以上说明已印发给各位常委会组成人员,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