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
2014年7月30日至31日,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财政局局长刘宗廷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13年市本级决算和2014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市审计局局长吴敏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13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认为,2013年市人民政府大力实施“六新大宁德”建设,国民经济持续较快发展,财政实力有所增强;支出结构逐步优化,民生和重点支出得到有力保障,较好地完成了2013年度市本级预算目标任务,预算执行总体上是好的。2014年上半年,全市上下认真贯彻落实“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重点”的要求,强化措施、主动作为,公共财政总收入和地方公共财政收入均实现了“双过半”,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财力支持。
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中同时指出,当前预算执行中也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是: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总量小,收入结构不够合理,增收基础不稳固;公共财政支出预算执行率偏低,财政资金存量较大,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有待提高;部门预算的主体责任有待强化,监管力度还需不断加强;市本级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占全市的比重持续下降,调控能力不断弱化等。
关于审计工作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认为,市审计局认真履职,审查和揭示了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在促进规范预算执行、增强预算约束、加强财务管理、维护财经纪律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同时,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以下意见和建议:
一、增强增收后劲,提高收入质量
继续实施积极财政政策,增强经济发展的内在动力,不断培植新兴财源和支柱财源,逐步提高税性收入特别是主体税种收入的比重,提高收入质量。加快推进市本级经济载体建设,大力发展市本级经济,增强市本级财政增收后劲,提高调控能力。着力夯实财政收入,保证收入的真实性,把财政增收建立在实实在在的基础上,防止新一轮财政体制改革对我市带来的不利影响。
二、优化支出结构,加快支出进度
进一步压缩“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加大对教育、卫生等民生支出和重点支出的扶持力度,优化支出结构;规范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管理,严格按规定使用土地出让金。采取有力措施,进一步提高预算细化率、压缩代编预算规模、减化支出环节、加快预算支出进度。切实清理专项结转和结余结转资金,统筹整合国库、财政专户和单位帐户资金,盘活财政性存量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三、完善考核监管,提高资金效益
进一步完善专项资金绩效考评和事前、事中、事后监督机制,强化对专项资金筹集、分配、使用、管理的全方位监管,切实保障资金使用的合法、安全、高效。本着财事权相统一的原则,进一步理顺市级与县(市、区)间的事权与支出责任,统筹整合各种对下补助资金,集中财力,避免“撒胡椒面”,力争扶持一批见效一批。
四、加大整改力度,提升审计实效
市政府应专题研究部署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加大整改督查力度,切实防止“屡审屡犯”现象;对漏征、少征、违规截留、减征、免征专项基金等违纪问题,要查明原因,强化责任追究;大力推进审计结果公开制度,研究制订审计结果公开具体办法,对违纪违规问题进行公开曝光,提升审计监督实效。市政府应将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和处理结果于2014年11月底前书面报告市人大常委会。
五、加强预算监管,打造“阳光财政”
切实加强对部门预算的监管,强化部门的预算编制和执行主体责任,加强对财务人员的业务培训和指导,提高部门预算编制的科学、完整、准确。扎实做好政府预决算、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公开工作,积极打造“阳光财政”。加快推进政府全口径预算编制和管理工作,逐步建立定位清晰、分工明确的政府全口径预算管理体系。
六、完善预警机制,防范债务风险
高度重视政府性债务风险,妥善处理加快基础设施建设与财政运行安全的关系,把债务规模控制在安全、合理、可控的范围内。完善政府债务预警机制,切实防范债务风险,确保财政运行安全。
以上审议意见,请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及我省实施办法的规定办理,并自收到审议意见之日起九十日内,将研究处理情况送交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征求意见后,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报告。
宁德市人大常委会
2014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