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

关于2013年市本级决算的初步审查报

(2014年7月30日在宁德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上)

作者:佚名文章来源:宁德人大网更新时间:2016-11-7 10:43:43

宁德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主任  陈清田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主任会议委托,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结合《关于2013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对2013年市本级决算进行了初步审查。为做好本次决算的初步审查,财经工委从7月初着手开展初步审查的前期准备工作。在市人大常委会陈兴生副主任的带领和组织下,7月2—4日赴古田县、屏南县、周宁县开展预决算调研,7月11日又召集部分常委会委员召开专题会议,分别听取了市财政局、审计局、国税局、地税局和东侨经济开发区有关2013年市本级决算、同级审、2014年上半年税收完成情况及预算执行情况的汇报;并就初步审查中发现的需要补充说明、核实、修改的意见与财政、审计等部门进行了沟通。现将初步审查意见报告如下:

  2013年市本级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9.20亿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100.8%;加上级补助收入6.60亿元、债券转贷收入2.29亿元、下级上解收入3.03亿元、上年结余收入9.46亿元、调入资金0.13亿元,收入总计30.71亿元。2013年市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支出21.20亿元(含上级专项补助和上年结转等支出),完成调整预算数的78.0%;加上解上级支出1.99亿元、补助下级支出1.42亿元、债券还本支出0.13亿元,支出总计24.74亿元。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支滚存结余5.97亿元,减去结转下年支出5.97亿元,预算收支平衡。

  2013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17.45亿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110.5%;加上级补助收入10.09亿元、下级上解收入0.42亿元、上年结余7.30亿元,基金收入总计35.26亿元。2013年基金支出13.02亿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53.5%;加上解上级支出0.62亿元、补助下级支出10.32亿元,基金支出总计23.96亿元。收支相抵,基金年终滚存结余11.3亿元,比上年增加4亿元。

  财经工委认为,2013年市人民政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省委、市委的决策和市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的决议要求,积极应对宏观经济环境趋紧的不利因素,大力实施“六新大宁德”建设,国民经济继续保持较快发展,财政状况不断改善。全市公共财政总收入和地方公共财政收入增幅继续位列全省首位,财政实力有所增强;有效落实积极财政政策,支出结构逐步优化,民生和重点支出得到有力保障,基本公共服务保障继续改善;财政改革进一步深化,监督力度不断增强,预算管理水平逐步提升。预算执行情况总体上是好的。建议本次会议批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2013年市本级决算。

  同时,财经工委认为,2013年市本级预算执行中也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财政收入总量小,收入结构不合理,增收基础不稳固;二是市本级地方公共财政收入占全市的比重“十一五”末以来持续下降,调控能力不断弱化;三是部门预算的主体责任有待强化,监管力度还需不断加强;四是财政资金存量较大,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有待提高。

  关于审计工作报告,财经工委认为,市审计局认真履职,审查和揭示了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在促进规范预算执行、增强预算约束、加强财务管理、维护财经纪律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审计报告提出的加强预算管理的建议是可行的。

  针对2013年市本级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为进一步做好预、决算工作,财经工委建议:

  一、加快推进市本级经济载体建设,大力发展市级经济,培植财源,增强财政增收后劲,逐步提高市本级地方公共财政收入占全市的比重,增强市级调控能力。

  二、加快支出进度,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市政府及其财政部门要针对预算执行率不高和财政存量资金大的问题,采取有力措施,进一步提高预算细化率、压缩代编预算规模、减化支出环节、加快支出进度,切实清理专项结转和结余结转资金,统筹整合国库、财政专户和单位帐户资金,盘活财政性存量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

  三、进一步理顺市级与县(市、区)间的事权与支出责任。要视本级财力可能,本着财事权相统一的原则,统筹整合各种对下补助资金,集中财力,避免“撒胡椒面”,力争扶持一批见效一批。

  四、扎实做好预算公开工作,要按省里的统一布署,认真做好政府预决算、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公开工作,积极打造“阳光财政”。加快推进政府全口径预算编制和管理工作,逐步建立定位清晰、分工明确的政府全口径预算管理体系。

  五、继续强化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监督,积极推进审计结果公开机制,对违法违纪行为进行公开曝光,提升审计监督实效。市政府要进一步重视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布暑,责成有关单位切实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和处理结果在2014年11月底前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

  六、密切关注财政体制改革动向,积极从收支两个方面研究相应对策,力争在新一轮改革中为我市争取到更多的财政体制支持。特别要本着高度的历史责任感,着力夯实财政收入、提高收入质量,把财政增收建立在实实在在的财力增加上,以免在新一轮财政体制改革中给我市造成不利影响。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