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财政局局长 刘宗廷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市人民政府的委托,我向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报告2013年市本级决算和2014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13年市本级决算
宁德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查批准了《关于宁德市2013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14年预算草案的报告》。现在,2013年宁德市财政决算已汇编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法律规定和市人大常委会的安排,现就2013年市本级财政决算草案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市财政收支决算情况
1、全市公共财政收支决算及平衡情况
2013年,全市公共财政总收入完成125.79亿元,占预算调整数的(以下简称预算数)103.3%,同比增收21.34亿元,增长20.4%。
地方公共财政收入完成88.69亿元,占预算数的108.1%,同比增收18.06亿元,增长25.6%;加上上级各项补助收入92.27亿元、债券转贷收入7.27亿元、上年结余收入39.5亿元、调入资金1.62亿元,收入总计229.35亿元。
公共财政预算支出185.95亿元,占预算数的84.2%,同比增支43.77亿元,增长30.8%;加上解支出6.62亿元、债券转贷还本支出2.18亿元、安排价格调节稳定基金4.48亿元,支出总计199.23亿元。
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30.12亿元,减结转下年支出33.93亿元,净结余-3.81亿元,全市滚存赤字额比上年减少0.78亿元。
2、全市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及平衡情况
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108.5亿元,占预算数的121.8%,同比增收41.67亿元,增长62.3%;加上上级补助收入10.08亿元,上年结余收入20.33亿元,收入总计138.91亿元。
全市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105.53亿元,占预算数的76.9%,同比增支34.78亿元,增长49.2%;加上调出基金1.04亿元,上解支出0.62亿元,支出总计107.19亿元。
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31.72亿元,比上年结余增加11.39亿元。
(二)市本级财政收支决算情况
1、公共财政收支决算情况
(1)公共财政收入决算情况
2013年,市人大三届二次会议批准的公共财政总收入年初预算数12.43亿元,其中地方公共财政收入年初预算数9.1亿元;根据市第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批准,调增公共财政总收入178万元,其中调增地方公共财政收入179万元;全年公共财政总收入调整预算数为12.45亿元,其中地方公共财政收入调整预算数9.12亿元。预算实际执行结果:市本级公共财政总收入完成12.52亿元,占预算数的100.5%,同比增收1.09亿元,增长9.6%。其中:地方公共财政收入完成9.2亿元, 占预算数的100.8%,同比增收0.66亿元,增长7.7%。具体收入项目完成情况:
增值税(地方级25%部分及‘营改增’)完成5122万元,占预算数的103.5%,增收1199万元,增长30.6%,主要是“营改增”政策带来的增收;
营业税完成2.53亿元,占预算数的98.3%,减收6482万元,下降20.4%。主要是受万达广场项目销售结束,房地产业销售营业税大幅减收,以及“营改增”政策造成交通运输业和现代服务业的减收;
企业所得税(地方级40%部分)完成5359万元,占预算数的99.2%,增收2539万元,增长90%,主要是万达广场金街项目所得税汇算带来的增收;
个人所得税(地方级40%部分)完成4043万元,占预算数的107.2%,增收52万元,增长1.3%,与上年同期基本持平;
城市维护建设税完成4085万元,占预算数的120.1%,减收1041万元,下降20.3%;
房产税完成4039万元,占预算数的134.6%,增收2491万元,增长160.9%;
印花税完成1025万元,占预算数的131.4%,增收95万元,增长10.2%;
城镇土地使用税完成597万元,占预算数的112.6%,减收266万元,下降30.8%;
土地增值税完成2.17亿元,占预算数的100.8%,增收1.06亿元,增长96%,主要是受万达广场项目影响,增收贡献突出;
车船税完成1756万元,占预算数的111.1%,增收296万元,增长20.3%;
专项收入完成3457万元,占预算数的103.8%,减收743万元,下降17.7%;
行政性收费收入完成6852万元,占预算数的90.3%,增收1182万元,增长20.8%;
罚没收入完成6546万元,占预算数的80.5%,减收2305万元,下降26%;
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金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完成1588万元,占预算数的147%,减收477万元,下降23.1%;
其他收入完成323万元,占预算数的137.4%,增收184万元,增长132.4%。
(2)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2013年,市人大三届二次会议批准公共财政支出年初预算数11.21亿元;根据市第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批准,调增预算支出2.68亿元,加上专项转移支出和一般性转移支付支出补助等转移性收入增加3.81亿元、上年结转使用数9.46亿元等,全年公共财政支出调整预算数为27.16亿元。预算执行实际结果:市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完成21.19亿元,占预算数的78%,同比增支5亿元,增长30.8%。具体支出项目完成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79亿元,占预算数的77.6%,增支4401万元,增长18.7%;
国防支出2364万元,占预算数的66.8%,减支973万元,下降29.2%;
公共安全支出2.89亿元,占预算数的84.3%,增支9398万元,增长48.3%。主要是法院“两庭”建设费同比增加2475万元和公安基建大楼支出同比增加2400万元;
教育支出3.22亿元,占预算数的93.4%,增支1580万元,增长5.2%,主要是保障九年义务教育支出和校安工程支出增加;
科学技术支出6626万元,占预算数的87.9%,增支4469万元,增长2.1倍,主要是省厅下达我市重点企业科技成果转化和科研项目经费累计达3280万元,比上年大幅增加;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5817万元,占预算数的98%,增支2560万元,增长78.6%。主要是中央下达文化产业专项资金800万元和公共文化基础设施专项资金1000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4亿元,占预算数的91.1%,增支179万元,增长1.3%;
医疗卫生支出1.24亿元,占预算数的92.1%,减支2562万元,下降17.1%。主要是2012年度市医院中央建设专项资金列支4100万元造成本年度不可比减支,如扣除不可比因素影响,当年实际增支1538万元,增长10.3%;
节能环保支出6042万元,占预算数的66.8%,增支4454万元,增长2.8倍,主要是中央下拨用于金太阳项目可再生能源项目投入专项3850万元;
城乡社区事务支出3088万元,占预算数的82.8%,增支1164万元,增长60.5%,主要是中央下拨城建集团基建投资项目经费600万元;
农林水事务支出7980万元,占预算数的70.2%,增支2234万元,增长38.9%,主要是省厅下拨小河流治理专项经费和防洪重点项目建设经费1036万元;
交通运输支出5899万元,占预算数的71.2%,增支1385万元,增长30.7%,主要是本级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支出1200万元用于铁路建设;
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5114万元,占预算数的74.3%,增支2919万元,增长133%,主要是我市设立助保贷风险补偿金新增支出3000万元;
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2106万元,占预算数的33%,增支870万元,增长70.4%,主要是我市设立助保贷风险补偿金新增支出500万元;
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支出9430万元,占预算数的76.5%,增支5544万元,增长142.7%,主要是国土整治项目的增支;
住房保障支出4944万元,占预算数的99.3%,增支2478万元,增长100.5%,主要是本级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支出1700万元用于保障房建设;
其他支出3.32亿元,占预算数的64.3%,增支6570万元,增长24.7%。
(3)市本级公共财政收支平衡情况
地方公共财政收入9.2亿元,加上级各项补助收入6.6亿元、上年结余收入9.46亿元、调入资金0.13亿元、地方政府债券收入2.29亿元,下级上解收入3.03亿元,收入总计30.71亿元。
公共财政算支出21.19亿元,地方政府债券还本支出0.13亿元,上解上级支出1.99亿元,补助下级支出1.43亿元,支出总计24.74亿元。
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5.97亿元,结转下年支出5.97亿元,继续实现预算收支平衡。
2、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支平衡情况
2013年,市人大三届二次会议批准的政府性基金收入年初预算数15.35亿元,根据市第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批准,调增政府性基金收入0.45亿元,全年政府性基金收入调整预算数为15.8亿元。预算实际执行结果:政府性基金收入17.45亿元,占预算数的110.5%,同比增收1.15亿元,增长7%,加上上年结余收入7.3亿元,上级补助收入10.08亿元,下级上解收入0.43亿元,全年政府性基金收入总计35.26亿元。
2013年,市人大三届二次会议批准的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数15.35亿元,根据市第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批准,调增政府性基金支出0.45亿元。加上上年结转使用数7.3亿元,超收拟安排支出1.65亿元,减去补助下级净支出0.24亿元,上解上级支出0.2亿元,全年政府性基金支出调整预算数为24.31亿元。预算实际执行结果:政府性基金支出13.02亿元(基金变动情况另见说明),占预算数的53.5%,同比减支3.05亿元,下降19%;加上上解上级支出0.62亿元,补助下级支出10.32亿元,全年政府性基金支出总计23.96亿元。
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11.3亿元,比上年增加4亿元。
(三)财政运行主要成效
1、财政综合实力逐步增强
(1)财政收入再上新台阶。全市公共财政总收入完成125.79亿元,同比增收21.34亿元,增长20.4%,比全省平均增幅高6.4个百分点;其中,地方公共财政收入完成88.69亿元,同比增收18.06亿元,增长25.6%,比全省平均增幅高6.3个百分点。公共财政总收入、地方公共财政收入增幅均位居全省首位。
(2)重点支出保障有力。面对2013年财政收支矛盾较为突出的形势,各级财政部门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集中财力办大事,加强资金调度管理,有力保障了各项重点支出和民生支出的资金需要。2013年,全市公共财政预算支出185.95亿元,同比增支43.77亿元,增长30.8%,增幅比上年同期提高6.2个百分点。从支出结构上看,以教育、科技、三农、社保和医疗卫生等为主的民生类支出124.11亿元,同比增支26.07亿元,增长26.5%,支出占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比重66.7%,支出结构进一步优化。
(3)争取支持势头不减。根据省财政将更多的财力向县级财政倾斜的政策导向,市财政局主动作为,积极争取省财政 “六挂六奖”、县级基本财力保障等转移支付,同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争取各类“民生工程”专项补助等。全年共争取省级财政各项补助102.36亿元(其中返还性收入3.96亿元、一般转移支付补助44.32亿元、专项补助44亿元;政府性基金补助10.08亿元),比上年增加12.75亿元,增长14.2%,较好促进了全市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的发展。
2、服务项目建设成效明显
(1)支持交通先行。市本级通过安排财政贴息、地方政府债券、落实资本金等方式,多渠道筹措资金8.3亿元,重点支持铁路、公路、港口等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推进“县县通高速”、“镇镇有干线”等项目建设进程,较好地促进我市以港口为中心的高速、铁路和机场的现代立体交通网络的形成。
(2)推动项目带动。市本级安排前期经费3500万元(含钢铁基地项目1500万元),推动项目早开工早建设;投入招商经费1200万元,加大招商引资的支持力度;安排总部经济专项奖励经费1000万元,落实总部经济政策。
(3)服务“五大战役”。加大筹融资力度,市本级筹集安排“五大战役”各类资金,加快金溪防洪堤及景观工程,义联西侧规划路、漳湾疏港公路、宁德师范学院体育馆、市图书馆、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市医院搬迁等项目,推进了中心城市扩张与提升。
3、保障民生支出力度加大
(1)增加教育投入。全市落实资金2.34亿元,保障城乡义务教育阶段经费;落实资金5696万元,解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问题;落实资金7187万元,加快幼儿园发展;落实资金3936万元,支持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落实资金551万元,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生免费提供作业本。
(2)支持卫生事业。全市共投入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资金14.65亿元,安排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保障经费1.7亿元,投入520万元完成全市156所村级卫生所标准化建设。落实城乡困难居民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政策,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由原有的每人每年240元提高到280元;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从25元提高到30元;积极推进“海云工程”项目建设,市、县两级财政部门多方筹集资金2000多万元,其中市本级645万元;促进卫生事业加快发展。
(3)提高保障水平。全市投入就业资金1.17亿元,有力地促进全市就业目标的实现。安排小额担保贷款贴息4673万元,高校毕业生创业担保资金200万元,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全市累计筹措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4.77亿元,全力支持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棚户区(危房)改造等保障性住房建设。
(4)推进文化建设。全市投入资金789万元,推进82个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投入资金201万元,新建88家农家书屋和村级图书室。投入专项资金903万元,提升我市博物馆、纪念馆、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的服务能力。
(5)建设生态文明。全市落实资金1.63亿元,用于造林、森林抚育等林业重点工程;落实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5100万元,将补偿标准提高至每亩16.75元。落实资金2.1亿元,支持中小河流治理;落实资金3亿元,建设城镇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落实资金10亿元,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点线面”攻坚计划。
(6)稳定市场物价。市本级投入300万元支持市场建设和副食品基地建设,安排价格调节基金66万元,稳定市场物价,确保主要消费品供应稳定;建立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相挂钩的联动机制。
从决算情况看,2013年,全市财政及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良好,为“六新大宁德”提供了财力保障。但财政运行中也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国内外经济发展仍面临一些不确定性因素,经济下行风险持续存在;受劳动力成本持续上升、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等因素的影响,我市企业生产经营困难局面依然严重;国家房地产调控政策持续以及房地产相关税收预缴、清算力度加大,房地产税收波动明显;预算执行进度不均衡,财政收支管理水平有待提高;政府性债务风险不容忽视等等。针对以上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在今后的工作中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逐步加以解决。
二、2014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
(一)全市财政预算执行基本情况
今年以来,各级财政部门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和要求,在市人大及常委会的依法监督下,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以实施深化“五大战役”重点行动计划为抓手,坚持“稳中求进、改革创新”,积极调度、主动作为,大力组织财政收入,着力改善民生和保障重点,财政收入保持较快增长,完成了财政收入“双过半”的目标任务。
1、全市财政收支情况
1-6月,全市公共财政总收入完成79.76亿元,占年初预算数55.1%,同比增收11.98亿元,增长17.7%。其中:地方公共财政收入完成58.17亿元,占年初预算数56.1%,同比增收9.66亿元,增长19.9%;上划中央收入完成21.59亿元,占年初预算数52.8%,同比增收2.32亿元,增长12.1%。全市公共财政预算支出84.68亿元,占年初预算63.7%,同比增加14.8亿元,增长21.2%。
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41.16亿元,占年初预算51.8%,同比减收6.2亿元,下降13.1%。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48.34亿元,占年初预算60.8%,同比增支6.02亿元,增长14.2%。
2、市本级财政收支情况
1-6月,市本级公共财政总收入完成8.61亿元,占年初预算数57.2%,同比增收7253万元,增长9.2%。其中:地方公共财政收入完成5.07亿元,占年初预算数52.3%,同比增收322万元,增长0.6%;上划中央收入完成3.54亿元,占年初预算数66%,同比增收6931万元,增长24.3%。市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完成9.38亿元,占年初预算数75.3%,同比增加1.4亿元,增长17.5%。(需要说明的是:2013年上半年市烟草公司的增值税、消费税收入纳入东侨开发区收入统计,今年上半年上述收入归市本级统计范围。为保持统计口径一致,市本级上年同期公共财政总收入中相应调增烟草消费税7231万元、烟草增值税9124万元;地方公共财政收入调增烟草增值税2281万元)。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6.75亿元,占年初预算43.3%,同比减收6.11亿元,下降47.5%。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7.92亿元,占年初预算50.8%,同比增支2.49亿元,增长45.8%。
其中市本级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情况: 1-6月,市本级土地出让金累计入库6.36亿元,占年初预算数 42.5 %,落后序时进度7.5个百分点,比上年同期减收6.15亿元,下降49.1%。其中:商服用地出让收入4.76亿元(含历年出让本年入库2.36亿元)、工业用地出让收入1.27亿元、划拨用地出让收入2898万元、补交出让金403万元。
市本级土地出让金累计支出6.99亿元,占年初预算数 49.3 %,比上年同期增加1.89亿元,增长37.1%。其中:拨付土地收储中心收储成本支出3.88亿元;拨付市国投公司用于金塔组团路网建设回购资金1.6亿元;拨付宁德市漳湾临港工业区收海征地等经费9000万元;拨付市国资委用于宁德市路桥建设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金2423万元;拨付城建集团创园建设经费2000万元;零星项目支出1747万元(其中:2013年第四季度市财政对外委托评审费用45万元、森林防火与防汛抗旱中心大楼建设资金800万元、市国土局2009-2012年土地出让金业务费600万元、市国土局2010-2013年土地出让合同印花税272万元、市收储中心2009-2012年土地出让金业务费30万元)。
3、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收支情况
1-6月,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财政总收入完成6.01亿元,占年初预算数51.9%,同比增收1.19亿元,增长24.8%。其中:地方公共财政收入完成4.72亿元,占年初预算数50.6%,同比增收9024万元,增长23.6%;上划中央收入完成1.29亿元,占年初预算数57.5%,同比增收2924万元,增长29.2%。公共财政预算支出3.2亿元,占年初预算数51.3%,同比增加1.35亿元,增长72.7%。
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949万元,占年初预算数15.5%,同比减收1400万元,下降59.6%。政府性基金支出1727万元,占年初预算数28.3%,同比减支72万元,下降4%。
(二)上半年预算执行主要特点
1、财政收入实现预期目标
针对前5个月全市财政收入增长波动明显、增幅收窄、增收压力加大的困难局面,各级财政部门认真按照市委市政府确定财政收入“双过半”及增长15%的部署和要求,认真研判、查找差距、狠抓落实。6月份当月,全市公共财政总收入同比增长16.3%、地方公共财政收入同比增长22.7%,财政收入继续保持稳定增长。
1-6月,全市公共财政总收入占年初预算数55.1%,超序时5.1个百分点,比上月快0.7个百分点。其中:地方公共财政收入占年初预算数56.1%,超序时6.1个百分点,比上月快1.2个百分点,收入进度明显提升。全市公共财政总收入增长17.7%、地方公共财政收入增长19.9%,财政收入达到预期目标。
2、各县完成进度均衡性较好
从分县(市、区)完成情况看,总体协同性较好。全市9个县(市、区)及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财政总收入均增长15%以上,且均超额完成序时进度。公共财政总收入增幅前三位的分别为蕉城、东侨、屏南,其中蕉城完成年初预算的67.7%,同比增长37.7%;东侨完成年初预算数51.9%,同比增长24.8%;屏南完成年初预算数55.2%,同比增长17.3%。地方公共财政收入增幅前三位的分别为寿宁、福安、柘荣,其中寿宁完成年初预算的69.3%,同比增长30.6%;福安完成年初预算数58.2%,同比增长24.4%;柘荣完成年初预算数57.4%,同比增长24.3%。
3、非税收入拉动作用明显
1-6月,全市非税收入共完成20.25亿元,占年初预算数78.4%,同比增收5.52亿元,增长37.5%,比上月提升11.2个百分点,非税收入成为财政增收的主要拉动力。
具体分项目收入完成情况:专项收入完成6.1亿元,同比增收1.95亿元,增长46.8%;行政事业性收费完成2.57亿元,同比增收1754万元,增长0.7%;罚没收入完成1.99亿元,同比减收6941万元,下降25.9%;国有资本经营收入905万元,同比增收705万元,增长352.5%;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完成8.41亿元,同比增收4.13亿元,增长96.4%;其他收入完成1.09亿元,同比增收535万元,增长5.2%。
4、民生及重点支出保障有力
今年以来,财政部门按照中央、省、市的统一部署和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快支出进度。1-6月,全市公共财政支出84.68亿元,同比增加14.8亿元,增长21.2%,比全省平均增幅高出3.5个百分点。其中以教育、医疗卫生和农林水等为主的民生类支出达54亿元,同比增加9.94亿元,增长22.7%,高出平均增幅1.5个百分点。民生类支出占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比重达63.8%,比上年同期提升0.7个百分点。与此同时,全市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78亿元,同比增加1.33亿元,增长15.7%,比平均增幅低5.5个百分点。全市财政支出有保有压、重点突出,进一步提升了公共服务保障能力。
(三)下一阶段工作意见及措施
虽然上半年我市财政收入保持较快增长,实现“双过半”及预期目标,但财政收入增长波动明显、增幅收窄;税源结构单一,税性收入比重偏低;经济下行压力依然存在,财政增收后劲不足。为此,各级财政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重点”的要求,坚定信心、强化措施,扎实推进下半年各项财政工作。
1、加大有效投资,强后劲、促增收
要紧紧围绕“加快发展、跨越发展”的目标要求,进一步加快我市重点领域、重点项目、重点工程的投资和建设进度,特别要加快沈海复线、福寿高速、京台高速及义联镍合金、福安鼎信、宏旺不锈钢、宁德新能源等项目建设投入。同时,要提升要素保障能力,推进和加快全市重大项目的落实,谋划一批能起支撑带动作用、举足轻重的产业大项目,继续保持固定资产投资较高增速,促进投资拉动持续强劲,加快弥补性财源建设,增强财政增收后劲。
2、用好用活政策,稳税基、扩财源
一要落实好省里促进外贸稳定增长九条措施和促进内贸稳定发展九条措施,以及市里出台的“关于促进民营企业创新就业再创造九条措施”,充分发挥“成长贷”、“助保贷等“资金池”的积极效应,助力中小企业加快发展,推动实体经济做大做强,增强经济增长和财政增收后劲。二要继续加大招商引资力度,落实好今年招商计划,既要瞄准新项目,也要鼓励现有项目增资扩产,推进“三维”对接,加快工业园区建设,努力实现引进一个项目、形成一个产业、生成一个新的税源。三要加强部门配合与服务,要协调落实金融支持实体经济的有关政策,帮助企业解决项目建设融资瓶颈问题。特别要着力协调解决房地产按揭等资金到位难问题,积极配合金融机构争取上级主管部门支持,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有序、稳定发展。
3、强化收入监控,优结构、提质量
要加强收入调度。各级财税部门要在实现 “双过半”的基础上,积极组织财政收入,增强责任意识、任务意识、序时意识。要密切关注经济运行态势,深入分析财税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高组织收入工作的预见性和主动性。要按照时间、任务、进度的节点要求,做到“以旬保月,以月保季”,确保财政收入稳步增长。
要加强税收征管。各级财税部门要密切沟通与协调,加强税源的调查与分析,了解收入变动情况,做到心中有数。要进一步强化税收征管措施,加强纳税评估和税务稽查,消除征管盲点和难点,防止税收“跑、冒、滴、漏”。要强化对重点企业、重点税源、重点行业的跟踪上门服务,发挥重点税源的支撑作用,做到应收尽收。
要加强非税收入管理。努力消化一次性等非税收入,优化财政收入结构,提高税性收入占财政收入的比重,切实提高财政收入质量。
4、加快支出进度,保民生、促发展
各级财政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筹集资金,大力支持重点项目建设投入,有效推动项目建设进程。要增强预算执行的时效性和均衡性,进一步加快支出进度,加大农业、教育、就业、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生态建设等民生工程和社会事业发展投入力度,着力提升基本公共服务保障能力。要盘活存量资金,挖掘财政资金潜力,加大对促进经济转型升级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资金投入。要进一步加强公务用车、公务接待、公费出国(境)等支出的管理,确保“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不“反弹”。
5、发挥监管职能,建机制、强内控
一要加强专项资金监管。要按照《宁德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逐步建立立项科学、管理规范、注重绩效的专项资金管理机制。切实加强民生资金和惠农资金等专项资金的监管,保障资金安全,确保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二要增强财政内控制度建设。各级财政部门要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安全管理摆上重要位置。要充分发挥财政一体化大平台作用,将财政内部各项改革工作有机结合,强化信息共享与利用,夯实财政工作基础;增强财政内控制度建设,确保财政资金分配、运行管理更加“阳光”,资金效益不断提高,保障功能不断完善。同时,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资金管理,调整市级政府采购资金支付方式,简化行政审批程序,逐步建立健全政府采购全过程监管机制。
三要进一步强化债务管理。要按照上级财政的部署和要求,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试行名录制管理,构建政府性债务动态监控和预警机制;妥善处理存量债务,严格控制新增债务,确保政府性债务管理有序、风险可控。规范融资平台公司运作,健全偿债准备金制度,落实偿债资金,防范和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
6、继续深化改革,求创新、重实效
要按照分步推进“营改增”改革的要求,组织实施铁路运输、邮政和电信服务业“营改增”扩大试点,做好“营改增”全面扩围的基础性工作。
要根据中央、省的部署和要求,为编制2015年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做好基础性工作,确保我市全口径预算管理改革稳步推进。同时,要进一步推进和完善预算绩效管理,逐步扩大财政专项资金的绩效评价工作试点范围,逐步建立贯穿预算管理全过程的绩效管理机制。
要进一步巩固和深化部门预算管理改革、国库集中支付改革、非税收入收缴改革、公务卡结算制度改革、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改革。按照上级财政部门的统一部署,推进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试编工作,促进财政管理精细化、规范化。
要认真做好预决算公开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和财政部《关于深入推进地方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规定精神,按照时间和节点的要求,细化政府预决算公开内容,确保10月底前完成市级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工作。同时,要加强组织和协调,推进县(市、区)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促进我市财政收支管理更加公开、公平、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