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加强制度创新,完善市场经济运行机制
继续加快国有企业改革步伐。抓紧研究设立国有资产管理机构,推进经营性国有资产的授权经营。对改革不到位的国有企业,重新研究制订改革方案,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加大产权制度改革力度,深化企业内部人事、劳动、分配制度改革,健全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班子的运作机制,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继续采取股份制改造、兼并重组、并购重组、盘活重组、破产重组等有效形式,加快内贸、外贸等非工业系统企业改革步伐。与此同时,扎实推进医药卫生、粮食购销和电力体制改革。
大力扶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进一步完善和落实鼓励民营经济发展政策措施,着力解决民营企业在融资、用地、出入境等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拓宽民间资本投资范围,有重点地引导民营企业投资教育、卫生、体育、旅游、特色农业、环保等产业。引导一批民营企业向工业园区集中,扶持一批民营企业兼并、收购、控股、参股国有企业,扩张壮大民营企业,提高企业规模经济效益。
做好资本营运文章。在搞好实体经济的同时,加强虚拟经济建设和资本运营。加快剥离、激活经营困难的国有企业优质资产和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健全完善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垄断土地一级市场,放开搞活土地二级市场,盘活土地资源。推进已建成的项目和在建项目变现增值,引导电机电器、交通运输等优势产业和企业组建股份制公司,并力争上市融资。
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按照标本兼治的原则,认真研究长效监管机制,正确处理好整顿与规范、打击与疏导的关系,促进经济发展。抓住直接关系人民群众安全、健康等领域中存在的问题,继续加强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制假售假行为。推进餐桌污染治理,做好食品安全卫生工作。强化安全生产管理,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六)拓展对外经贸,进一步提高对外开放水平
加快对内联接步伐。充分发挥我市区位和产业优势,积极主动接受沿海地区尤其是浙江经济的辐射,变区域边缘为开放前沿。以企业为主,以项目为载体,搭建物流、资金、信息、产业平台,主动承接区外的资金、设备、技术、人才等要素的辐射和转移,全力争取温州等发达地区的企业到我市设点办厂。积极引导我市企业出外举办各种商品展销会、订货会,扩大商品辐射区域,特别要充分发挥我市毗邻浙南、福州的优势,开展旅游推介促销,做好边界贸易文章,以人流、物流带动信息流、资金流。
加大招商引资力度。认真办好“6·28”第四届闽东招商节,积极组织参加厦门“9·8”投洽会等重大活动。以工业园区和开发区为载体,在加强工业、农业、商贸、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吸引外商投资工作的同时,推进旅游、教育、医疗、中介服务、公用事业等领域的引进外资工作。改进招商方式,设立招商促进中心,组织到温州、昆山等地开展小型招商和特色招商活动,积极推进中介招商、委托招商、网上招商,特别要大力抓好产业招商,提高利用外资质量和规模。切实办好现有外商投资企业,及时帮助外商投资企业解决生产经营中存在的问题,促进企业增资扩股,做到引得进、留得住、发展好。落实招商引资奖励机制,加强已签约项目的跟踪,促进项目升级和到资,确保全面完成招商引资任务。充分发挥外事、侨务部门和驻外机构的“窗口”、桥梁作用,进一步搞好外引内联工作。
大力推动出口增长。继续实施“以质取胜”战略,加快传统出口商品升级换代,培育一批科技含量高、市场竞争力强的出口主导产品。认真推动外贸主体多元化,鼓励外经贸企业开展环境、产品质量和安全认证,积极应对国际非关税壁垒。大力推进电机电器、茶叶、食用菌、水产品等出口基地建设,壮大出口企业。巩固现有国际市场,开辟新兴市场,拓宽出口渠道。同时,积极稳妥地实施“走出去”战略,支持有比较优势的各类所有制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到境外投资办厂,带动商品和劳务出口。
加强宁德与台港澳侨经贸合作。加大对台招商引资力度,特别要抓住台湾新一轮产业转移的新机遇,争取更多台资企业到宁德落户。充分发挥三沙、沙埕等港口的对台贸易窗口作用,积极争取恢复对台劳务输出,拓展境外劳务市场。推进宁德与港澳经贸合作,加强同海外华侨华人及社团的联系和沟通,建立更加紧密的经贸关系。
切实加强投资软环境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投资软环境的若干意见》,下决心解决外商反映强烈的历史遗留问题,开展外商投资软环境专项治理和监测评价工作,形成比较稳定、透明的政策环境。加强投资服务中心建设,继续减少和规范审批行为,全面推行承诺制和代理制,创建便捷、高效的服务环境。严格规范各类执法检查、各种税外收费,整治“三乱”,加大对破坏软环境行为的查处力度,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七)以现代流通业为突破口,加快服务业发展
加大旅游产业开发力度。制定旅游发展总体规划,引导和支持各类经济组织参与开发旅游资源,管理经营旅游景点、景区及宾馆等旅游服务设施。开展宁德旅游宣传促销年活动,拓展客源市场。以太姥山国家级风景名胜区为龙头,着力加快滨海旅游线、绿色山水生态旅游线、民俗宗教文化和畲族风情旅游线路建设,抓好10个旅游精品工程。
建立健全营销体系。大力支持和推动连锁经营、物流配送、多式联运等现代流通业发展。培育发展电子商务等无形市场,积极引导城市超市、专卖店、购物中心向中心城镇延伸,构建现代流通体系。积极引进国内外知名零售企业进入宁德设立连锁分店、采购和物流配送机构,力促宁德产品纳入其商品采购目录,进入国内外市场分销渠道,借“船”出“海”。
拓宽服务业发展空间。积极应用现代经营方式和信息技术改组改造商贸、交通运输等传统服务业。放宽市场准入,引入竞争机制,积极找准产业与市场的对接点,加快社区服务、物业管理、会展业、信息咨询、中介服务、教育培训、文化娱乐、卫生保健、体育健身等新兴服务业发展。
加快市场体系建设步伐。进一步加大各类专业和批发市场建设力度,推进市场布局调整和重组,加快建设一批档次高、功能全、辐射广的大型专业、综合批发市场,使之成为辐射周边地区的集散中心。加快“三场三街”在建项目建设进度,推动农贸市场超市化改造,提升城区农贸市场档次,改善购物环境。同时,大力拓宽市外市场,开展多种形式的促销活动,培育和拓展“宁货”在全国、全省重点地区的营销网络。
积极引导和规范房地产业健康发展。加强房地产开发的规划指导,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进一步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全面放开住房二级市场。制定优惠政策,着力激活经济适用房市场,强化公积金管理,继续解决机关干部住房难问题。推行和规范新村小区物业管理,提高房地产售后服务水平。
(八)认真做好财税工作,加大金融对经济增长的支持力度
加强财政增收节支工作。一是积极培育财源,增强财政供给能力。二是强化税收征管。坚持依法治税,认真组织收入,挖潜堵漏,确保应收尽收、足额入库。加强税收稽查工作,坚决查处和严厉打击各种偷逃漏税行为。三是严格控制财政支出。坚决贯彻“一是吃饭,二要建设”的方针和“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原则,严格执行《预算法》,强化预算的约束力。加大支出结构调整力度,坚决清理和压缩一般性支出。四是保证重点支出。做好资金调度,优先保证工资发放和社会保障等重点支出,落实“两个确保”和城市“低保”工作,维持机关正常运转。五是全面推行部门综合预算。预算内外的各项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部门预算,实行统一核算、统一管理,切实解决预算内、外资金“两张皮”和财政资金分配“越位”和“缺位”的问题。全面推行政府采购制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六是强化赤字控制。各县(市、区)要根据自身财力水平和历年赤字状况,制定消化赤字、实现收支平衡的具体计划,逐步实现财政收支平衡,不得搞赤字预算,严禁出现新的赤字。七是强化专项资金管理。加强对各类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坚决查处挥霍浪费财政资金的行为,严肃财经纪律。对已截留、挤占的专项资金,必须制订分步拨付的计划。今年开始,中央、省下达的农业、卫生专项资金,各级财政要实行专户管理,同时 9熏不准截留、挤占新的专项资金,否则从市财政下拨的调度资金中扣还。八是进一步强化“收支两条线”管理。加大审计监督力度,坚决处理私设“小金库”等问题。九是加大政府债务清理力度。树立“还债也是政绩”意识,加强政府债务管理,建立政府债务预警机制和监督机制,合理安排偿债资金,逐步解决乡村不良债务问题,化解财政风险。
切实做好金融工作。继续改进金融服务,积极组织和运用资金。坚持金融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加强银企、银农、银贸合作,优化贷款结构,积极探索增加金融信贷投入的有效机制。以行业协会为依托,以优势产业为实体,借鉴福安恒实担保公司和溪柄农村信用社经验,组建担保公司,探索完善个人信用制度 9熏切实解决中小企业、农民贷款难和银行难贷款等问题。继续加强金融监管,大力推进闽东金融信用区建设。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坚决打击逃废债行为。推进农村信用社改革,扩展农村金融服务领域。不断加强保险业工作,为社会提供多品种金融服务。
(九)加强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不断改善人民生活
千方百计扩大就业。认真落实促进再就业的扶持政策,继续从10个方面拓宽再就业渠道,尤其是企事业单位要腾出部分岗位,优先安置“4050”下岗失业人员。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中小企业以及有比较优势和市场需求的劳动密集型产业,发展社区服务业,不断增加就业岗位。加强劳动力市场建设,加大劳务输出力度,积极开展就业再就业培训,拓宽就业渠道。加大下岗职工解除劳动关系力度,做好再就业困难群体的援助工作,鼓励下岗失业人员通过灵活多样的方式实现再就业,努力促进全市65%以上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同时,努力促进大中专毕业生充分就业。
进一步抓好社会保障工作。认真贯彻《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社会保障监督工作的决定》,继续扩大养老、失业、医疗保险覆盖面,提高征缴率,努力做到应扩尽扩。落实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做到应保尽保。做好“三条保障线”的衔接,探索多渠道筹集社会保障基金的有效途径。继续实施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社会化发放,推进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做好社会福利、救灾救济等民政方面工作,大力发展和规范社会中介组织。
继续提高城乡居民生活水平。必须在发展经济基础上,不断增加城乡居民收入,特别是低收入者的收入。支持农民发展多种经营,引导农民搞好庭院经济,努力开辟农民增收的新途径,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关心离退休老同志、“五老”、受灾户、贫困户、军烈属、伤残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的生活,切实帮助他们解决生活中的困难。大力弘扬中华民族扶贫济困传统美德,积极开展面向城乡困难群众的形式多样的捐赠活动和送温暖、献爱心活动。
(十)推进精神文明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促进社会事业全面进步
深入开展创建活动,努力提高精神文明建设实效。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必须大力发展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紧贴社会实际,推动以德治市,全面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积极推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建设,特别是加强青少年的思想道德教育,引导人们追求更高的思想道德目标。紧贴经济建设,把精神文明建设融入到各项具体工作中,为推动第二层面发展提供强大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紧贴基层需要,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以文明社区、文明城乡、文明行业为主要内容的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创建活动。崇尚科学,反对封建迷信,推进殡葬改革等移风易俗工作。
大力实施“科教兴市”战略,促进社会事业发展。推进科技体制创新和环境创新,加快传统产业技术升级,培育发展高新技术企业和民营科技企业,扩大科技协作和交流,加速科技成果的引进、推广和转化,力争实施国家、省级重点科研项目20项。加强科普宣传工作,努力提高群众科技文化素质。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继续巩固提高“两基”水平,切实解决“两基”遗留问题,大力发展高中教育和职业教育,鼓励社会力量办学。加快师资队伍建设,稳定骨干教师队伍,加快宁德学院、闽东职业技术学院、东侨实验学校筹建步伐。认真贯彻“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方针,进一步落实人才政策,建立健全人才培养、引进、使用和激励机制,用好现有人才,引进急需人才,培养高中级人才,特别要用感情、事业、待遇留人,切实解决人才外流问题。加强城乡文化设施建设,继续努力实施文化精品工程,抓好区域特色文化,丰富城乡居民文化生活。力争今年开通宁德电视台公共频道,实现宁德人民广播电台覆盖全市的目标。建立健全以县(市、区)为主的农村卫生分级管理体制,改善农村医疗卫生状况,健全农村卫生服务网络,抓紧建立应对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加强对重大疾病的预防控制,努力提高城乡医疗卫生水平。积极推动《全民健身计划纲要》,继续建设全民健身活动点,全面加强竞技体育工作。同时,加快社会科学、新闻出版、外事侨务、档案、地方志、气象、防震减灾、文物保护等各项社会事业发展。
认真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促进经济与人口、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继续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责任制,加快“两个转变”,加强流动人口管理,巩固和提高“三为主”水平,开展创建计生优质服务县活动,稳定低生育水平,全面提高人口素质。推进生态市建设,依法保护和合理使用土地、森林、海洋、矿产和水资源,强化海域使用管理,抓好沿海防护林、江河流域生态林、食用菌产业林、生物多样性保护,绿色工程等生态项目的实施,推进一批生态示范区建设。加强环境监测和污染控制,巩固和扩大“一控双达标”成果,提高城乡人居环境质量。切实加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保护生态环境。扎实推进国土资源市场化步伐,做好土地市场秩序治理整顿工作,全面提升国土资源规划、管理、保护和合理利用水平,继续实现耕地占补平衡。
扎实推进民主法制建设,全力维护社会安定稳定。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坚持“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推进依法治市进程。认真执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定、决议,定期报告工作,自觉接受监督。积极支持政协履行职能,重视政协委员参政议政,接受政协民主监督,主动加强同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和各人民团体的联系。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以及政协委员提案。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扩大基层民主。完善村民自治,扎实抓好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建立和完善村委会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机制。完善城镇居民自治,在辖区整合的基础上,建立社区居委会,建设管理有序、文明祥和的新型社区。坚持和完善各种形式的企事业民主管理制度,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认真做好妇女儿童、少数民族和关心下一代工作,发展各项老龄事业,加强残疾人工作,切实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继续实施“四五”普法规划,深入开展“百千万”基层普法依法治理活动,增强全社会的法律素质,尤其要加强公职人员法制观念教育,提高依法办事能力。积极开展法律援助。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活动,坚决扫除社会丑恶现象。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加强国家安全工作,坚决打击境内外各种敌对势力的破坏活动,防范和惩治邪教组织的非法活动,依法加强对民族宗教事务和民间信仰活动的管理。认真做好来信来访、人民调解工作,妥善解决久拖不决的上访问题。做好“双拥”支前工作,切实加强国防动员、民兵预备役建设、人民防空等工作,支持驻宁部队和武警部队建设,不断增强军政军民团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