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五次会议

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2003年4月23日在宁德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作者:佚名文章来源:宁德市人大更新时间:2004-12-10

四、强化措施,拓宽渠道,自觉接受人大监督

  全市法院坚决贯彻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接受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监督的若干意见》,在各项工作中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取得了人大常委会和全体人大代表的大力支持,促进了各项审判工作、法院改革和队伍建设的顺利开展,有效地保障了司法公正高效。

  (一)积极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市法院接受人大代表在市一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严打”工作、公正处理医疗纠纷、增设基层法庭等三份建议,都按照人大的要求及时予以办理答复。比如,针对卢明泽、吴先顺等10名代表提出的《关于要求法院公正处理医疗纠纷案件的建议》,市法院专门发出通知,要求两级法院在审理医疗纠纷案件中,要把好各类证据的认证关;并制定出台了《司法鉴定流程管理实施办法》,对需要鉴定的情况,要进行公开听证,由医患双方就鉴定材料、鉴定机构的选择等事项充分阐述意见后进行委托鉴定。对暂时不能按代表提出的要求进行办理的,我们也详细说明了不能办理的原因和法院的实际困难,得到代表们的理解。

  (二)认真接待、办理人大代表来信来访。全市法院认真办理、及时答复人大常委会转交的督办件和人大代表来信件,其中,市法院就受理了153件,并且都认真办理并及时予以答复。在代表大会前夕,市法院领导还专门分头到各县召开人大代表座谈会,通报法院工作情况,征求代表们的意见和建议。在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全市法院坚持贯彻人大代表持证视察工作的有关规定,热情接待代表来访,虚心接受代表们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工作。

  (三)积极邀请人大代表旁听案件开庭。去年,市法院制定了《邀请人大代表旁听案件开庭审理制度》,并在审判实践中付诸实施,去年2月份邀请10余名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旁听了市建设工程总公司与蕉城区政府的借款纠纷案,11月份邀请寿宁县的人大代表旁听该县一起爆炸案。此外,全市法院对各项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都能积极向当地人大请示汇报,全市两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和人大代表充分理解并积极支持法院工作,有效地改善了法院的外部工作环境。在此,我代表市法院向长期关心、支持法院工作的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表示衷心的感谢!

  各位代表,为确保司法公正与高效,去年全市法院采取了一些新举措,各项工作都在以往的基础上有了新进展。但我们清醒地认识到,法院的工作还存在不足和薄弱环节,离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有的案件质量还不够高,个别案件超审限,“执行难”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二是对法官的监督管理制度还有待于进一步健全。三是对如何深化审判方式、审判管理、审判监督以及法官职业化建设等方面的改革,确保实现“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所要求的目标,还要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积极探索实践。四是许多基层法院办案经费严重不足。对此,我们要不断改进工作,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解决存在的问题,努力开创全市法院工作的新局面。

  各位代表,党的十六大明确提出了我国在本世纪头二十年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奋斗目标,并把依法治国与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摆在同等重要的位置。这为人民法院的发展和建设提供了新的契机,同时也对人民法院的各项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今年,是深入贯彻十六大精神、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第一年,全市法院的主要工作任务是:

  (一)坚持以审判为中心,推进宁德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全市法院必须牢牢把握宪法对人民法院职能的基本定位,继续全力抓好各项审判工作,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保障和促进先进生产力的发展,弘扬先进文化和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积极推进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在刑事审判工作中,要总结经验,深化“严打”整治斗争和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突出打击重点,坚决严惩爆炸、绑架、杀人等严重破坏社会治安犯罪、黑恶势力犯罪和抢劫、抢夺、盗窃、“******”赌博等多发性犯罪以及毒品犯罪和拐卖妇女儿童犯罪,依法严惩各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保护人民群众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益,维护社会安定稳定。在民事审判工作中,要依法审理涉及国有企业改制和破产案件,促进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依法审理金融纠纷案件,保护金融债权,防范金融风险;依法审理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保护农民合法权益,推动农业经营体制创新,促进经济健康发展。在行政审判工作中,要严格把好立案关,依法积极稳妥地审理各类行政案件,对行政执法活动进行合法性审查,有效化解行政纠纷,促进政府在经济调节、市场监督、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等各方面的改革和职能完善,推进依法治市进程。在执行工作中,要着重解决“执行难”问题,进一步强化执行措施,加大执行力度,提高执行案件的兑现率,还要强调依法、规范、文明执行,切实维护国家法律权威、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同时,在审判工作中,要进一步加强调解工作,及时解决纠纷,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

  为进一步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今年市法院决定由院领导、纪检人员和审判监督人员组成案件质量评查组,每月从本院每个合议庭抽调一个案件进行评查,加强质量监督;并规定,除法定事由或从稳定大局考虑需要延长审限外,对无故拖延办案的有关责任人员实行“一票否决”,评先评优甚至晋级晋职等均不予考虑,督促审判人员提高办案效率。

  (二)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加强法院队伍建设。

  今年,全市法院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切实加强队伍建设。一要积极组织全体干警深入学习十六大精神,强化党性教育,细化并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监督管理制度,使广大法官不断增强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维护法律尊严、公正高效司法的自觉性。二要在全市法院深入开展“学习年”活动,组织全体干警学习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和新的知识,加强调查研究活动,进一步强化司法技能培训和指导,增强广大法官的业务素质。三要大力加强审判作风建设,加大纪检监察工作力度,努力培养实事求是、认真负责、任劳任怨、艰苦朴素、密切联系群众的良好作风。四要走法官精英化道路,推进法官职业化建设,通过深化审判长选任、积极探索法官员额配置和法官助理设置等方面的改革,加快法官职业化、精英化进程,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司法公正的法官队伍。

  (三)坚持与时俱进,深化法院改革,推进司法文明建设。

  全市法院要按照十六大确定的司法体制改革的目标和任务,坚定信心,明确重点,把握正确方向,继续深化法院各项改革,推进司法文明建设,保障实现社会公平和正义。今年,我们将重点抓好以下三项改革。一要进一步健全公开审判制度,在完善“判前说理”制度的基础上,推行“执行说理”工作,全面推行“听证”制度,以增强各项工作的透明度。二要深入贯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和《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进一步强化当事人的举证责任,明确举证期限要求,实行证据交换,细化举证责任分配,强化当庭质证,提高当庭宣判率。三要深化审判监督制度的改革,努力实现从“无限再审”到“有限再审”的转变,维护国家法律的权威,节约司法资源,减轻当事人讼累。

  (四)进一步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措施,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秩序和发展环境。

  全市法院要继续深入贯彻市人大依法治市决议,落实“打防结合,预防为主”方针,在综治职能部门的统一协调下,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强化法院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各项工作措施,特别要善于在审判工作中发现影响安定稳定的不利因素,加强信息报送工作,争取当地党委、人大、政府的支持,及时解决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安定稳定。要加强调查研究,对新形势下审判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以及法院如何拓宽参与综合治理的渠道和强化工作措施等问题,进行深入调研,不断改进工作。要大力加强法制宣传,今年全市法院将开展“判后说法”工作,对案件宣判后,当事人仍不服判的,由审判长或业务庭庭长、分管院长向当事人详细解释案件的法律关系以及判决的依据和理由,尽量减少当事人缠诉不休的现象;要与宁德电视台配合继续办好“法官说法”栏目,加强法制宣传工作,提高广大市民的法律意识,为宁德的发展营造一个良好的法制环境。

  各位代表,在党的十六大精神的指引下,法院的审判工作和全市的其它各项事业一样,正处于全面发展的关键时期。我们将与全市人民一道,深入学习、贯彻十六大精神,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落实市委六次全会的具体要求,突出重点抓审判,坚定不移抓改革,坚持不懈抓队伍,为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和优质的法律服务!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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