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五次会议

宁德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03年4月23日在宁德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作者:佚名文章来源:宁德市人大更新时间:2004-12-10

三、结合实际,依法监督,诉讼监督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去年全市检察机关从实际出发,强化对各个诉讼环节的法律监督,努力维护司法公正和法律统一正确实施。

  1、强化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工作。重点纠正侦查机关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等问题,全年共督促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刑事犯罪案件80件,同比上升11.1%,福安市检察院通过立案监督,摧毁了甘棠镇一恶势力团伙“池头帮”,批捕了该团伙11名犯罪嫌疑人。同时,纠正违法行为25件,对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5名犯罪嫌疑人作了撤案处理。决定追捕71人,追诉22人;决定不批准逮捕62人,不起诉145人。

  2、强化刑事抗诉工作。重点纠正有罪判无罪和量刑畸轻畸重等问题,提出刑事抗诉案件26件,法院已审结16件,改判9件。周宁县检察院对吴亦召故意伤害案提出抗诉,二审法院将刑期由原判的有期徒刑2年改为10年。

  3、强化民事、行政审判监督工作。重点保护国家、社会公共利益,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共审结此类案件37件,如福鼎市纪某等17户购房户因房屋质量问题与某房地产公司纠纷案,一、二审法院均驳回消费者诉讼请求,检察机关受理此案后,依法提出抗诉,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全年对认为裁判不正确的民事、行政案件,提请抗诉54件,共收到法院再审裁判书20件,其中一审裁判书12件,改判结案10件,改判率为83.3%,二审裁判书8件,改判、调解结案5件,改判率为62.5%。同时,对法院判决正确而当事人长期申诉上访的案件,积极做好息诉工作。

  4、强化刑罚执行监督工作。依法纠正超期羁押105人次,纠正呈报减刑不当1人,纠正应收监而未收监的罪犯8人,纠正违法收押11人,纠正未及时送场执行罪犯20人。针对有的看守所劳动号管理松懈、违规接见在押人员等问题,提出纠正或检察建议210次,加大监管活动监督力度,确保监管场所安全稳定。

  5、强化自身执法活动的监督。共立案复查不服检察机关处理决定的刑事申诉案件11件,立案审查刑事赔偿案件2件;在积极开展高检院部署的“打黑除恶”和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立案监督、清理纠正超期羁押、清理控告申诉积案和办案质量检查四项行动的基础上,结合实际,从去年7月份开始,在全市检察机关开展清理积案大行动,清理自1979年检察机关重建以来,检察环节所有不规范的未了未结案件,共发现积压线索499件,反贪未结案件37件,法纪未结案件2件,起诉未结案件19件,现已全部依法清理完毕,进一步规范了自身执法行为。

  四、改进作风,强化素质,检察队伍建设和基层院建设整体推进

  去年,我们坚持“两手抓,两手硬”,以队伍集中教育整顿为契机,规范化建设为主线,提高素质为根本,从严要求,常抓不懈,队伍建设、基层检察院建设不断得到加强。

  1、规范化建设取得新进展。市检察院党组把去年作为规范化建设年,各内设机构通过认真总结,对照检查,从办文、办事、办案、出庭、接访等环节入手,查找在规范化建设方面存在的50多条问题,剖析原因,制定措施,落实责任,先后采取了近60条措施,有针对性地进行整改,成效显著。

  2、队伍教育整顿深入开展。按照市委政法委的部署,从去年7月开始,在全市检察机关开展队伍集中教育整顿。组织全体干警参加了忠诚教育、法纪教育、执法业务教育和心理健康四个专题教育活动,开展了“检察官职业道德规范”专项教育活动,组织“如何做一名合格的检察官”为主题的大讨论和“检察职业道德在我心中”为主题的演讲比赛,使学习讨论活动深入开展;坚持开门整顿,广泛征求意见,各单位都召开了以执法作风为专题的民主生活会,又在市检察院召开队伍教育整顿基层院检察长自查剖析会,同时对查摆中发现的问题,认真整改,并结合实际,新制定有关规章制度20多项,修改各种制度70多条,巩固了教育整顿成果。

  3、队伍素质进一步提高。两级检察院加强政治理论教育,组织干警深入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认真开展执法作风大检查等专项教育活动,统一执法思想;突出办案一线和八小时以外两个重点,强化队伍的管理、监督、制约;积极推行机关效能建设,改进机关作风,提高工作效率;严肃查处内部违法违纪案件,立案查处4件,作党政纪处分6人;鼓励干警加强文化、专业知识学习,抓好检察人员续职资格培训和学历教育工作,共有220多名干警参加法律本科学习,加快检察人才的培养步伐;同时注重实际工作能力培养,开展岗位练兵和综合知识技能培训,队伍文化、专业结构进一步改善。

  4、基层检察院建设整体推进。在全市检察机关推行以岗位责任制为重点的目标量化管理,建立基层检察院规范建设长效机制。基层检察院普遍制定个人、科室、全院三级目标责任制和考核办法,制定月、季、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目标,对各阶段的工作进行自查、互查、抽查,确保工作任务按时完成。市检察院对基层检察院进行分类排队,动态管理,确定示范院和重点帮促院,以点带面,加强对贯彻落实《人民检察院基层建设纲要》工作的指导;充分利用基层检察院机构改革、换届的契机,加强与党委部门沟通协商,切实做好基层检察长换届和后备干部培养选拔工作,配齐配强基层检察院领导班子。同时,加强基础建设,努力改善办公、办案条件,提高检察工作的科技含量。

  

上一页  [1] [2] [3]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