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

宁德市人大常委会2004年工作要点

作者:佚名文章来源:宁德人大网更新时间:2004-10-28 16:09:22


  宁德人大网消息 2004年是我市继续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实现第十个五年计划的关键一年,也是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立50周年、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25周年。新的一年,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总的要求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省十届人大二次会议、市委一届七次、八次全会精神,在中共宁德市委的领导下,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始终把握发展这个第一要务,坚持以人为本、以科学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事业更快更好地发展,进一步强化监督工作,全面落实依法治国方略,推进依法治市进程,深化代表工作,密切联系群众,加强自身建设,与时俱进、求真务实、开拓创新,为推进我市加快在全省第二层面的发展,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而努力奋斗。

  一、围绕主题,促进发展

  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明确指出,必须始终紧紧抓住发展这个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把握住这一点,就从根本上把握了人民的愿望,把握了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本质。人大及其常委会要认真行使好重大事项决定权,通过法定程序,使党的主张变为人民的意志,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1、围绕市委确定的加快发展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对事关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大事,有计划、有重点地安排听取和审议有关工作报告,并适时作出决定和决议。重点督促“工业立市”、“中心城市发展”、“项目带动”、县域经济发展战略的实施、“三农”问题、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和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等工作。加强对“十五”计划实施情况和本年度经济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检查督促。

  2、推进深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大力支持改革,努力把改革的积极性保护好、维护好。认真贯彻市委的改革措施,支持政府实施各项改革。关注改革中出现的难点、热点问题,必要时,人大及其常委会作出决定或决议。

  3、加强对本级政府财政预算的审查和监督。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关于“加强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对本级预算的审查和监督”的要求以及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预算审查监督工作的决定》,严格财政预算的审查和监督,加强对预算超收收入使用和预算外资金管理的监督,督促做好细化预算和编制部门预算,充分发挥审计部门的职能作用,不断提高预算审查监督工作的质量。

  4、组织对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开展调研活动。对农村医疗卫生状况、中心城市建设、工业园区建设等问题组织调研,提出意见,为市委决策、人大审议提供参考。对关系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问题和人民群众反映的强烈问题,组织代表开展视察和质询活动。

  二、加强监督,增进实效

  充分应用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监督职权,切实加强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不仅是法律赋予的职责,也是人民群众的期盼和要求,同时还是促落实、促发展、增实效的重要措施。

  1、加强宪法和法律的监督,确保国家法律法规的有效实施。加强对行政执法的监督力度,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切实加强司法监督,提高审判、检察机关司法为民、公正与效率的水平。规范人大个案监督工作,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维护司法权威。督促落实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追究制,促进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和文明执法。认真开展执法检查活动,今年对“农村土地承包法”、“食品卫生法”等法律及相关法规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积极配合全国、省人大组织的各项立法调研和执法检查。

  2、围绕“一府两院”贯彻第一要务和执政为民、司法为民的要求,开展工作监督。突出对宪法、法律、法规和党委、人大的决定、决议的执行情况,依法行政、司法公正与效率的情况,重大工作部署完成和突发性事件处置的情况,以及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理情况开展监督。加强对重大事项的事前、事中监督。对市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关于加强文物保护管理的决定”和“关于高速公路沿线两侧一重山生态环境保护建设的决定”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依照党管干部的原则和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任命干部的法定职权,做好干部任免工作,并加强任后监督。

  3、讲究监督方式与实效。采取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专题汇报,组织代表视察、调研、质询,开展执法检查以及述职评议等形式开展监督。要加强对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书的督办落实工作。要正确处理好支持与监督的关系,寓支持于监督之中,以监督体现支持。通过加强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确保法律法规的有效实施,增进各项工作实效。

  三、推进法治,维护稳定

  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是国家长治久安的根本保证。要完成改革和发展的繁重任务,必须保持长期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1、努力推进依法治市各项措施的落实。充分发挥人大对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职能作用,加强对依法治市工作的检查、指导,促进依法治市实施方案和各项措施的落实。

  2、突出重点,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加大法制宣传力度,提高全民的法律素质,继续实施“四五”普法规划,重点宣传宪法、行政法和人大制度。抓好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的学法、用法,增强公职人员的法制观念和依法办事能力。突出抓好修改后的“宪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学习、宣传、实施,注重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促进全民学法的广泛深入开展。

  3、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坚持把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坚持在党的领导下开展人大工作,坚持重大事项向党委报告制度。健全和扩大民主,丰富民主形式,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保证人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把人民群众的利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严格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把我市的各项工作纳入法制轨道。

  4、正确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密切关注社会热点、难点问题,督促解决好人民群众生产和生活中的实际问题。促进公安、司法机关依法严厉打击各种刑事犯罪活动,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改革发展创造安定稳定的社会环境。

  四、联系代表,情系群众

  代表工作是人大工作的基础。加强代表工作,密切代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是提高代表履职能力和水平,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途径。

  1、认真贯彻“代表法”,提高人大代表依法履职的责任和水平。拓宽代表活动空间,改进代表活动方式,积极为代表依法履职创造条件。切实发挥代表小组的作用,组织好代表闭会期间的各项活动。加强代表的学习和培训,树立代表为人民负责的责任意识,提高代表的素质和履职的水平。

  2、改进代表工作,发挥代表作用。认真落实常委会组成人员挂勾联系代表和接访代表制度,广泛听取代表意见。拓宽代表知情知政的渠道。有计划地安排代表回到原选举单位,向选民述职,倾听选民意见,接受选民监督,并开展代表履职的评议活动。

  3、进一步加强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理工作。建立健全办理工作督查机制,规范办理程序,努力提高办理效率和质量。

  4、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联系。认真落实《宁德市人大常委会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的若干制度》,深入基层体察民情、了解民意、集中民智。认真做好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工作,及时受理申诉、控告,抓好重要信访件的督办与反馈,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加强信访网络建设,完善常委会机关信访工作与市“一府两院”信访工作联系会议制度,提高信访办理工作综合效能。

  五、强化自身,提高水平

  进一步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履职水平,这是做好人大工作的重要前提,也是新形势对人大工作的要求。

  1、深入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把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作为首要的政治任务,紧密结合人大工作实际,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做好人大工作。坚持学习制度,加强对政治理论、法律法规和人大业务知识的学习,进一步提高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履职能力和水平。

  2、抓好常委会班子和机关队伍建设。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挥常委会组成人员的作用。完善人大及其常委会议事规则和工作制度,转变作风,提高办事效率。加强机关思想建设、作风建设、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和廉政建设。抓好机关的党建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效能建设。认真贯彻反腐倡廉有关规定,按照“八坚持、八反对”和“六个机制”的要求搞好党风廉政建设,努力建设一支政治立场坚定、业务素质优良、工作作风严谨、充满生机与活力的人大干部队伍。

  3、加强与市“一府两院”和县(市、区)人大的联系。坚持和完善与市“一府两院”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对县(市、区)人大的联系和工作指导,支持县(市、区)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职,及时总结交流县(市、区)人大工作的经验,不断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认真接受省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和指导,主动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开展工作。

  4、做好人大机关机构改革工作。根据中央和省委关于人大机构改革的精神,参照省人大机关机构改革的方案,结合我市实际,在市委的统一部署下,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认真做好人大机关的机构改革工作,为市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职提供可靠的组织保障。

  5、进一步加强人大制度的宣传工作。以纪念“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立50周年和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25周年”为契机,采取各种形式,发挥宣传媒体的作用,认真组织,广泛深入、扎实地开展好人大制度宣传活动。通过宣传,增强全体公民的人大意识,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做好人大工作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