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人大网消息 宁德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缪希铃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主任会议的委托,我作关于提请决定陈荣凯代理宁德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的议案的说明。
鉴于市人大常委会已接受周金伙辞去宁德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根据市人民政府工作需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四十四条第九项的规定,市人大常委会在市长因故不能担任职务的时候,从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中决定代理的人选。为此,经主任会议研究,提名市人民政府副市长陈荣凯代理市长职务,提请市人大常委会本次会议决定。
该项议案、决定草案和提请任职的理由及以上说明,已印发市人大常委会本次会议。
请予审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