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人大网消息 宁德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经过审议,并根据财政经济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报告,决定批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2004年市级预算,同意市财政局局长林家浦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宁德市2003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04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会议同意财政经济审查委员会在审查报告中对执行2004年全市预算所提出的意见。会议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及各预算部门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央积极的财政政策,发挥财政宏观调控作用,按照预算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执行预算,扎实组织各项收入,科学安排支出,努力增收节支。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要加强对本级政府预算的审查监督。预算执行中的重大变更和超收使用,应报经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查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