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人大网消息 根据宁德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八次会议议程,各代表团审议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宁德市2005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06年预算草案的报告》。财政经济审查委员会根据代表们的审议意见,对2005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06年预算草案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关于2005年预算执行情况
2005年全市地方级收入预算110590万元,执行为126461万元;地方级收入加上省补助收入等,全市总财力预算226049万元,执行为277883万元;全市总支出预算234098万元,加上执行中的省专款和历年结转项目的支出,执行为274459万元。2005年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9720万元,执行为17725万元;支出预算9720万元,执行为10346万元。
2005年市本级地方级收入预算17420万元,执行为20166万元;地方级预算收入加上级补助、下级上解收入及执行中的调整,市本级总财力预算37843万元,执行为45220万元;市本级支出预算37843万元,加上执行的中省专款和历年结转项目的支出,执行为46047万元。2005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3500万元,执行为5957万元;支出预算3500万元,执行为5475万元。
财政经济审查委员会认为,2005年市人民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一系列决策部署和市一届人大七次会议的决议,坚持以科学发展观指导财政工作,积极应对困难和挑战,财政收入创“十五”期间最好业绩,支持了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较好保障了政府机关基本公共服务,以及“三农”、教育、卫生、社会保障等重点支出,支持了改革、发展和稳定,推进了海峡西岸经济区东北冀中心城市的建设。预算执行情况总体上是好的。
2005年预算执行中存在的困难和主要问题是:财政收入稳定增长的后劲不足;财政资金供需矛盾仍然突出,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的能力有待提高;县乡政府负债沉重,滚存赤字还在扩大,财政潜在风险加大;一些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有待提高;预算的约束力和预算执行中的监管还需加强。
二、关于2006年预算草案
2006年全市地方级收入预算143476万元,比上年实际增长13.5%,加上上级补助等,全市总财力预算26321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长16.4%;全市支出预算268694万元,比上年预算增长14.8%。2006年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为13006万元,相应安排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13006万元。
2006年市本级地方级收入预算25300万元,比上年实际增长25.5%,加上级补助、下级上解等,市本级总财力预算44642万元,比上年预算增长18%;相应安排支出预算44642万元,比上年预算增长18%。2006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6560万元,相应安排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6560万元。
财政经济审查委员会认为,2006年是全面实施“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年,经济社会发展的任务比较艰巨。市人民政府提出的预算草案,紧紧围绕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东北冀中心城市的战略部署,收入安排保持了与国民经济相适应的增长速度,反映了当前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是积极稳妥的。支出安排考虑了财力增长的可能和各项支出的需要,在集中财力保证改革措施贯彻执行,保证重点支出和建设公共财政体系方面做了很大努力。总的来看,2006年预算收支安排符合我市实际情况,提出预算执行的各项措施是积极可行的。财政经济审查委员会建议批准市人民政府提出2006年市级预算草案,批准市人民政府提请大会审议的《关于宁德市2005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06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三、关于执行2006年预算的意见
为了执行好2006年全市及市级预算,完成既定的预算任务,更好地保障和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东北冀中心城市建设,财政经济审查委员会提出如下意见:
(一)增强经济发展后劲,确保财政收入稳定增长。始终把培植财源作为公共财政建设的重要内容,高度重视经济发展后劲问题,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加快新型工业化进程,确保财政收入的稳定增长。加强税收管征,保证年度预算任务完成。有效实施财政政策,建立健全加快海峡西岸经济区东北冀中心城市建设的财政保障机制,促进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
(二)加大“三农”投入力度,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的文件精神,加大不同渠道财政资金的整合力度,通过积极争取上级政府的支持和财政超收安排等办法,合理统筹财政资金,加大对“三农”的投入,支持农村经济发展,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三)强化预算约束,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切实加强对一般预算收入、基金预算收入、预算外收入的征缴和监管。深入贯彻落实《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和《福建省财政监督条例》,进一步强化预算约束,加强预算执行的审计监督和财政监督,切实做好重点财政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的跟踪检查,确保各项资金尽快下达、及时到位、发挥效益。积极探索建立财政资金使用的绩效评价体系,逐步推进绩效评价工作,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四)完善工作机制,提升依法理财水平。按照加快公共财政体系建设的要求,努力构建财政收入稳定增长的长效机制,推动财政困难县市削赤减债,促进县域经济的更快更好发展;继续深化部门预算编制工作,推进国库集中收付改革,完善政府采购制度,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加强对年度结余指标的清理,对没有具体项目单位或事业任务已经完成可以统筹使用的结余指标,应取消结转,用于消化历年滚存赤字;坚持“以人为本”,支持扩大就业和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创新财政扶贫和支农机制,健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机制,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